公安代表团:依法履行职责 促进社会和谐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1月6日下午,公安代表团集中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和“两院”工作报告。

 

[b谈廷祖[/b]代表说,人大常委会工作有三个亮点:一是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法,围绕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作和法律法规的实施、财政预决算的执行和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依法开展监督,成效明显。二是关注民生,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关于加强四湖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等决议。三是加强代表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希望进一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关注民生,依法履行职责。“两院”工作也有三个亮点: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增强。二是利用过去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源头治腐工作取得成效。三是依法接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建议:“两院”要大力推进司法制度改革,加强内部管理,树立良好形象。

黄大春代表说,市人大常委会2007年的工作有四个特点:一是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决定前,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审议中充分发扬民主,依法慎重决定。二是关注民生。常委会组织的视察、执法检查和调研活动,重点针对社会热点、难点和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开展监督,增强了工作实效。如对农村饮水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工作开展重点监督,体现了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理念。三是对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指导有力。市人大常委会举办了县市区新任副主任培训班,召开了两次县市区人大工作经验交流会,针对性、指导性很强。四是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经常开展学习培训活动,每次常委会会议前都请省、市法律专家开展法制讲座,提高了会议的审议质量,增强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能力。建议:1、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提高办理的落实率和质量。2、切实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多组织代表开展活动。3、适时组织开展代表向选民、选举单位的述职活动。“两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打击犯罪,公正司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能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位置摆得正。建议:继续加强法官、检察官队伍建设,努力提高依法开展审判、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效率,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邹永华代表说,建议:1、人大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的任后监督,增强被任命人员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履职的自觉性。2、进一步加强对政府组成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切实增强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责任意识,促进依法行政。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闭会期间要认真组织代表开展活动,保障代表“四权”,充分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

饶金兰代表说,常委会工作报告客观总结了一年来的工作。建议:1、进一步加大监督法的宣传贯彻力度。2、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的自身建设。3、加大对代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冯启泰代表说,市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执行监督法,抓住政府工作中的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活动,监督形式多样,效果很好;保障了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发挥了代表作用,工作卓有成效。法院办案数量多,结案率高;对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10万元,为群众解决了实际困难。检察院抗诉案件改判率高,有效地行使了法律监督权。但三个工作报告安排2008年的工作不太具体,希望加以改进。

马有程代表说,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卓有成效,我表示满意。建议人大常委会进一步推进代表述职活动,使代表述职活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两院”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打击犯罪行为的力度,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特别是法院加大司法调解工作力度,注重思想疏导,办案中法、理、情并重,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两院”经费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建议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两院”的财政保障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