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有保障,看病不再难

日期:2014-07-30 来源:江汉商报
□ 本报记者 钱关键 龙桥沙

 

“两会”上,900多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对一些关乎民生的重大话题进行了深入讨论。

关键词:异地医保管理

政协委员段昌奉、汪舜阶、崔小平等3人上交了《解决城市流动人口就医问题,实现异地基本医疗保障》提案,该提案指出:目前医疗保险制度采取地域分割式方式,即医保就医要到指定医院和药物等;在非指定医院看病要本人申请、单位盖章、当地医保部门批准等手续,再加上使用医保卡本身手续比较繁琐,使得原居住地享有能报销一部分药费的医疗保障,而在异地看病却无法享受医疗保障,医疗卡不能用、医疗费无法报销,这给异地生活、学习、工作和异地养老的人们,造成了很大的经济负担甚至精神负担。

与此同时,人口流动性不断加大,工作调动住址的变换经常发生,农民工进城打工、做生意、求学、暂住,或离退休后投奔子女养老的人群逐渐增多。

代表委员们针对上述问题也提出了很多建议,比如医疗保险不分城市、农村差别。医保信息上网,做到资源共享、医疗保险一人一卡,不受居住和治疗地点的变化而受影响等。要积极协调各部门的关系,进行科学系统的管理,确保老百姓得到较高质量的医保服务。

同时,由陈国平、谢守忠等9名委员提出《加强医保患者异地就医的管理》政协第183号提案写到,应该加大对异地医保的管理,在兼顾参保单位、医疗机构、参保职工的利益后,加强控制、准确核实在异地就医发生的费用,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该提案写到目前荆州市医保仍实行的政策为:患者异地就医所发生的费用由参保单位与医保机构共同管理,如当年这部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超过其应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倍以上,超出部分则由参保单位承担一半。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各政协委员们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问题也很关心。来自松滋的代表范群华说,农村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不了解到信任最后到大部分农民参与,经历了一个过程。她说:“对农民要多关心,农民刚开始对合作医疗不理解,所以,这些对农民有利的政策一定要做好宣传。才能真正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2007年10月30日,《荆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暂行管理办法》印发给相关部门,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在诊疗过程中应因病施治、合理用药、收费,控制贵重药品的使用,杜绝“大处方”、“人情方”;特殊情况必须使用规定用药以外的药品时,要征求患者或家属的意见并签字。

对于违反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要进行处罚,对于滥检查、开“搭车”药、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等,对考核不合格或不按时接受考核的,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一名政协委员说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交少部分的钱就能保障一般病情的治疗,大概是每年每人只需支付15元钱。”

关键词:虚假医药广告管理

有病看病,一方面政府正在积极帮助老百姓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另一方面一些小诊所、小医院却存在着打虚假广告、用假药的情况,这些行为严重危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无异于谋财害命。包弘委员提出的加大对假医假药市场整治力度,舒闻铭等4委员提出的加强对医疗广告真实性监管的建议等,都从这方面提出要维护患者和老百姓的生命和健康权益。

包委员对虚假广告与假药品深恶痛绝。他认识一农村小女孩叫田小兰(化名),江陵人,家境非常贫寒。她从小节衣缩食立志考上大学,在2006年临近高考时因为肝炎住院治疗而错过考试,她只得复读,好不容易熬了一年。2007年4月一天发起了高烧,在江陵县人民医院确诊为肺结核空洞形成,医院马上给予治疗。但病人及家长治病心切,两天后受一青年之骗来到荆州东门外一小门诊,门诊医生自称研究出了治肺病的特效药,一个疗程治好,三包药600元断根。病人及家长信以为真,倾其所有买下特效药,服药不久却因咯血再次住院。

接诊医生说,要是再迟一点,小兰就有生命危险。再看小兰所有服用的药品,用一个大塑料袋包着,既无药名也无成分、无生产厂家和有效日期,更无国家标准字号。病人收到的票据也只是一张没有公章也无私章的收据。

包委员说,这种谋财害命、杀人不见血的行径一定要打击。她在提案中提出了几条建议,希望职能部门经常检查私人诊所的行医资格、证件及有无非法行医行为发生。对以行骗为目的的单位及个人予以重罚,及时打击一些街头行骗的“江湖郎中”。

虚假医疗广告危害性颇大,舒闻铭、鲍文彬等委员提到现在大街小巷甚至媒体中充斥着虚假医疗广告,尤其是性病广告和人流广告,又多又杂。既污染了环境也危害了一部分上当受骗者的健康。他们建议工商部门定期对医疗广告真实性进行检查,并可要求医疗专家参与鉴定。防止虚假广告危害求医心切的患者,给广大老百姓以健康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