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政府民营经济专人负责制和设立“政府企业110”的议案

日期:2014-07-30 来源:不详
提案人:
杨忠洲 袁为栋 翟玉萍 张纯勇 侯景良 杨定邦 夏述云 赵萍 熊福生 周家彪 张生舫

市政府2003年工作目标明确指出,深入贯彻县域经济“一主三化”(即民营为主,大力推进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的指导方针,形成经济民有为主、投资民间为主、企业民营为主、事业民办为主的基本经济格局。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民营经济得到长足发展,但由于政府一直没有设置民营经济管理专职机构,没有明确专职负责的领导,导致民营经济缺乏有效组织与领导,制约了民企快速发展,直接影响了推进我市实施“工业兴市”战略的进程。而民营经济又具有很明显的自身特征和规律性,原有的经济管理部门不适应新的经济格局。政府管理职能向服务职能转化不够,为企业服务不够,企业发展环境亟需进一步改善。

由此,建议政府成立民营经济的研发管理机构,作为职能部门构架并入政府序列,并指派专职领导负责,建立起专人负责制,引导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了在“工业兴市”的特殊时期,使大、中、小型企业的事能够与政府及时沟通,并能很好地解决问题,建议成立“政府企业110”,及时解决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排忧解难,提供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具体办法建议如下:

一、建立政府序列下的“民营经济协调管理办公室”。需要一个在市政府序列中的专门协调管理办公室来领导和指导。如果不能在市政府设立,也可以考虑在经委中设立。人员编制可在市编制中专门解决,也可以利用“改非”的中、老年干部专任其事。

二、在市政府及各相关职能部门中设立分管民营经济的领导及建立民营经济的管理责任制。
建议有一名副市长分管民营经济,各办、委有一名副主任分管民营经济,各职能局有一名副局长分管民营经济。市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分管领导都要建立《民营经济管理责任制》。

三、在市政府设立“政府企业110”。

在“工业兴市”中,企业与政府亟需随时沟通,有必要向河南濮阳市等地学习设立“政府企业110”。“政府企业110”在启动阶段,可利用现有的“政府热线”或“市长热线”,设立“政府企业110”专档;条件成熟和需求增量大后,设立专门的接线及处理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