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4-07-30 来源:本网
——2007年3月1日在荆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廖焱清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全市检察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6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按照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检察工作决议的要求,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迈出了新的步伐。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牢固树立正确的稳定观,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26人,同比下降3.1%;提起公诉1714人,同比上升2.5%。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积极投入打黑除恶等各类专项斗争,依法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71人,批准逮捕杀人、伤害、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450人,批准逮捕抢劫、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嫌疑人796人,对上述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1102人。

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活动。重点打击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犯罪活动,依法批准逮捕制假售假、偷税骗税、非法经营等犯罪嫌疑人87人,提起公诉62人。

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的方针,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的各项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平安荆州”建设,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20个,筹建“平安小区”11个。注重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组建青少年维权岗9个,选派优秀检察干警到中小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宣传法制,防止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共受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线索250件,立案侦查163件181人,同比分别上升1.3%和4.6%。

以治理商业贿赂为切入点,查处了一批贪污贿赂犯罪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大案69件,占立案总数的49%;立案侦查县处级以上干部犯罪要案9件,同比上升13%。针对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滋生蔓延的现象,积极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先后在工程建设、医药卫生、产权交易、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和政府采购等系统和领域立案侦查贿赂案61件64人,其中,卫生系统18件20人,工程建设领域32件33人,资源开发领域11件11人。受高检院和省检察院指定,先后成功办理了河南省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有杰(副部级)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武汉科技大学原党委书记吴国民(正厅级)、原校长刘光临(正厅级)受贿案。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市胸科医院原副院长祁阳红(副处级)受贿案,被评为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五大典型案件”之一。

以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为着力点,立案侦查了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案件。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统一安排,组织开展了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专项行动,以此为突破口,推动反渎职侵权工作全面开展。全年共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21件25人,同比分别上升11%和25%,其中,涉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22人,同比上升38%;立案侦查司法机关工作人员4人,同比上升33%。

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为出发点,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坚持一手抓查处,一手抓预防,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规律。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深入到卫生、教育等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帮助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发生。建立预防职务犯罪联系点48个,向有关部门提交专项预防报告40余份,为机关企事业单位送法上门200余次。健全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在盐卡码头等重大工程招标工作中坚持廉政准入制度,探索遏制贿赂犯罪的有效途径。

——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不公问题,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

加大侦查监督力度。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9件66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销案件28件31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决定追捕37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决定追诉3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191人、不起诉53人。试行对违法侦查行为的调查处理机制,组织开展对逮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加大刑罚执行监督力度。开展核查纠正监外罪犯脱管漏管问题专项活动,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和在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简称“五种人”)进行清理排查,共清理排查监外“五种人”694名,纠正各类脱管漏管对象51名。在此基础上,认真分析脱管漏管形成的原因,研究防范对策,探索建立刑罚执行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专项行动的成效。

加大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受理不服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113件,审查后决定立案104件;对认为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向上级检察机关提请抗诉40件,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1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份,人民法院采纳9件。积极探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调查工作,对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动态监督,拓展了监督空间,增强了监督实效。

——加强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导访制度,坚持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诉必应、有错必纠,对上访群众做到接待热心、工作细心、解释耐心、待人诚心、办事公心,不断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和首办责任制,畅通信访渠道,变群众上访为检察机关主动下访,提高就地化解信访问题的能力,做到把影响稳定的因素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效减少重复访、越级访和进京访。全年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492件,已审查处理490件;受理各类控告申诉131件,从中排查清理涉检信访案14件,全部结案,群众满意息诉率达86%。

一年来,我们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坚持统一执法思想不动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是党中央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紧密结合,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紧紧围绕“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学习和培训,本着边教育、边整改、边建设的思路,引导全市检察人员从执法思想、执法观念上找差距,从职业道德、执法作风上找差距,从执法水平、办案质量上找差距。通过开展教育活动,全市检察人员的执法理念进一步更新,执法思想进一步统一,执法作风进一步改进。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不动摇,推动检察职能作用正确有效发挥。重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在大局中谋划和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围绕“工业兴市”战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谐荆州建设,先后制订下发了《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的意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意见》等文件,确立了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工作原则、工作重点、工作方式和工作纪律,指导全市检察机关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之中,依法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在服务中不断创新发展。

三是坚持深化改革不动摇,促进检察体制和机制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三年实施意见,不断加大检察改革力度,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和检务管理机制,增强了检察工作活力。按照“加大力度,围绕重点,创新机制,全面深入,务求实效”的要求,改革完善对诉讼活动的监督办法,先后建立了对侦查活动中违法行为的调查机制和民事行政检察监督调查工作机制,实现由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监督转变,拓展了监督领域,深化了监督成效。加强自身监督机制建设,深入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22件拟撤案、拟不起诉、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全部纳入监督程序;认真接受人民监督员对“五种情形”的监督,推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检察业务、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继市检察院开通二级专线网后,全市8个县、市、区检察院全部完成了三级专线网建设任务,检察信息化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四是坚持加强队伍建设不动摇,全面提高检察人员整体素质。认真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按照《检察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配合地方党委完成了基层院检察长换届考察工作,将一批作风优良、群众信任、工作务实的优秀同志推荐到主要领导岗位。狠抓队伍专业化建设。坚持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领导干部和执法岗位检察人员为重点,多层次、多形式、分类别地组织业务技能培训,共培训检察人员500余人次,检察干警的岗位技能逐步增强,办案质量逐步提高。狠抓作风建设。3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对受利益驱动违规办案、不文明办案和办案安全隐患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查摆出各类倾向性问题或不规范现象16个,整改有问题案件19件,其中撤案2件,依法退还涉案当事人不当扣押款65万余元,对有关责任人员分别采取了诫免谈话、调离侦查岗位等处理措施。针对少数基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为检不廉、执法犯法的问题,及时在全市检察机关部署了“加强廉洁自律,树立良好形象”专项教育活动,要求各地院紧密联系本单位,特别是班子实际,认真查找行为不廉洁、作风不端正、思想不健康、损害检察机关形象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强化对领导班子的监督制约。制订下发了《荆州市检察机关“三零”工程实施办法》,以加强办案环节和执法活动的检查监督为重点,以检察机关实现“零违纪、零错案、零事故”为目标,加强对检察人员执法活动的监督。为了强化机关管理和机关作风建设,制订了《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绩效管理办法》,通过监控工作质量、监控工作数量、监控行为规范,强化目标管理,增添工作活力,提高工作效率,努力营造想干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工作氛围。由于注重了教育、管理和监督,检察队伍总体上保持了良好的精神状态,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检察机关集中处理涉检信访问题专项活动先进单位,洪湖市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沙市、荆州区检察院相继被评为省、市文明单位,还有24个单位、127人(次)受到省市以上表彰。

五是坚持党的领导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动摇,保障检察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本质特征,是做好检察工作的重要保证。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市委的领导之下,始终坚持围绕市委确定的中心任务安排部署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向市委报告重大工作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制定实施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接受人大工作监督的若干意见》,使接受人大监督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认真办理议案、提案及代表、委员关注的案件,做到案案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全市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法律监督能力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诉讼监督工作开展得既不够有力,也不够全面;检察工作机制不够完善,工作方式方法不够完备;由于教育、管理、监督不严,违法违纪问题仍有发生,检察队伍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部分基层检察院人员超编、司法考试通过率低、检察官队伍青黄不接,结构不尽合理。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此,我们将以求真务实的精神,强化措施,努力解决。

各位代表:2007年,是我市改革和发展十分关键的一年。面对新的形势,我们确定今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第三次党代会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着力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下功夫,着力在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上下功夫,着力在提高队伍素质、改进执法作风上下功夫,推动检察工作平稳健康协调发展,为构建和谐荆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统一执法指导思想,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思想保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深化对检察机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肩负的重大责任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和谐理念,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检察工作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把检察工作置于构建和谐社会全局之中,围绕化解矛盾这个主线来研究新情况,明确新要求,制定新举措,不断提高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水平。二是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措施保障。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积极有效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和谐稳定;贯彻中央关于严厉惩治腐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促进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开展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加强信访接待工作,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执法办案的始终,努力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三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政策保障。把严格执行法律与执行刑事政策有机结合起来,既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做到该严则严,又依法对轻微犯罪作宽缓处理,做到当宽则宽。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要求,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机制,积极探索有利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四是深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创新,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制度保障。认真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的各项改革措施,积极完善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机制,规范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促进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长效机制,完善执法办案的科学考评和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机制。五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为服务和谐社会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全面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突出抓好廉政建设,强化对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经常化管理和监督。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检务督察,强化对执法办案的监督,健全具有检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检察人员。大力加强教育培训和人才培养工作,推进队伍专业化建设。把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加强基层检察院的检察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推进基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本次大会的决议,自觉接受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新的业绩迎接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