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日期:2021-01-14 来源:荆州日报

2020年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向前。

成绩单

全年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411件,审查起诉案件3461件,公益诉讼案件448件,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52件,诉讼活动监督案件2982件次。

荣誉榜

最高检、欧洲环保协会联合调研组对荆州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全市检察机关共有30个集体、100余人次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共有14件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典型案例。

市院被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选为“市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先进成员单位”。

在市委政法委组织开展的营创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满意度调查中,检察机关排名前列。

2021年

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过硬队伍为保障,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积极融入“一个中心城市、五个示范区”建设,为荆州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更加精准高效服务发展大局

●更加全面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更加积极有力促进社会治理

●更加从严从实锻造过硬队伍

强化大局意识

服务保障荆州发展

●积极参与战疫、战洪、战贫“三场硬仗”。自觉投入疫情防控阻击战,狠抓司法办案主责主业,提前介入、优先办理了各类涉疫案件37件,开展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等共计1500余次。第一时间组织516名检察人员下沉社区参与防疫工作,30余名党员干警受到上级通报表扬。服从防汛抗洪统一要求,全市131名干警成立防汛志愿突击队前往一线。扎实开展涉农领域专项法律监督,全力做好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践行“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的理念,统筹督办涉企案件办理工作,对重大复杂疑难敏感涉企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审查把关。建立“三项制度”,提升涉企案件办理质效。共对侵犯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案件批准逮捕22件34人,起诉50件132人,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关键岗位人员,依法不捕23人、不诉40人,变更强制措施或建议变更强制措施22人。

●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坚决落实“六清”部署,侦查机关移送的涉黑恶案件全部按期起诉。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共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86件次,批准逮捕涉黑恶案件300件629人,起诉123件559人,追捕追诉漏犯103人,移交“保护伞”线索167件,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84件,已全部整改回复。

●主动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惩治涉众型犯罪,批捕259人、起诉338人,累计追赃挽损2000余万元。着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依法打击扶贫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对有因案致贫返贫风险的55个受害家庭开展司法救助。着力服务保障污染防治,严厉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批捕50人,起诉320人,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60件。推广生态检察办案组模式,提升办案质效。

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04件,撤案51件,纠正漏捕41人,纠正漏诉178人,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监督纠正意见61件,提出抗诉26件。对刑事执行违法情形提出并纠正334件,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612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449件,收监26人,对社区矫正监管活动提出书面建议并纠正509件。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全市受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7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调解,提出(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0件,对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24件。重点关注涉黑涉恶、高利转贷等刑事案件、快调快结的民间借贷以及劳务纠纷案件,共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8件。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提出检察建议28件,办结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案件33件。

●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451件,立案44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和发布公告428份,因行政机关逾期未整改或适格诉讼主体缺位,提起公益诉讼35件。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共提起公诉12件21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

强化阳光检务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坚持自觉向人大报告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上半年工作情况,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向市政协常委会通报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情况。全面梳理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研究整改、当面答复。认真办理建议和提案,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围绕宪法宣传、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保护未成年人等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换届工作,加强人民监督员履职保障,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公开审查等活动318次。推行检务公开,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541件、法律文书2558份。

●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监督。注重与新闻媒体的良性互动,利用《检察之窗》《检察之声》等栏目,拓宽舆论监督渠道。加强检察宣传工作,多篇宣传报道获得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新闻作品,长期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新媒体平台影响力排行及荆州市政务双微排行榜上位居前列。

 强化司法为民  维护社会平安稳定

●努力保障社会稳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共批准逮捕183件212人,提起公诉316件379人。加大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编制《毒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指引》,规范毒品案件办理,审查逮捕133件189人,起诉169件219人。积极参加扫黄打非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惩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信息和非法出版物等犯罪活动,审查逮捕15件23人,受理审查起诉14件18人。突出办理非法捕捞案件,起诉113件144人,通过增殖放流、支付生态赔偿金等方式,最大限度修复受损生态。对涉嫌犯罪但无需逮捕的依法不捕462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可不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84人。持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市该制度适用率为87.3%。

●切实保障民生民利。畅通12309检察服务中心“信、访、网、电”渠道,共受理各类信访1933件,积极开展“全国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程序性、实体性答复率均为100%,举行公开听证45场,圆满完成高检院、省院交办的信访积案化解任务。内外联动构建新型检律关系,实行一站式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借助检察专网、远程提讯系统为律师会见搭建“云通道”。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帮助追讨欠薪100余万元,对拒不支付的审查起诉9件9人。积极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开展法治宣讲活动200余场次,覆盖师生12万余人,认真落实对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

●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完善监检衔接机制,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理,依法起诉63件85人,不起诉5件8人。

强化自身建设  提升检察履职能力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自觉把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举办学习班,组织全员轮训研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党组意识形态责任制,开展“以案为戒、正风肃纪”集中教育整顿,着力推进和完善“有事找支部”制度。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严格落实入额领导办案要求,两级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案件518件。坚持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与加强内部监督制约相结合,每季度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共评查案件848件。

●不断优化检务管理模式。刑事检察“案-件比”由上年的1:1.82降为1:1.64,减少了1100余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探索办案机制改革,引导督促员额检察官跨部门办案。沙市区院与区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制定《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暨简案快办实施办法》,设立轻微刑事案件专业化办案组,集中、快速办理简案、轻案的实践探索被省院推广。

●狠抓检察业务能力建设。以“守纪律、强素能、促公正”岗位大练兵活动为载体,重点开展全市检察机关公诉人“大比武”、检察官“释法说理”竞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综合素能比赛、优秀云微课评选等五大活动,参与干警人数300余人。以学习民法典、刑事诉讼规则、典型案例等业务知识为主线,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上台授课67人次。以检察官课堂、网络教学为平台,分级分类开展教育培训,参训达2000余人次,3名干警在全省案管业务竞赛中获奖。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制度,通过手机彩铃、漫画普及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约谈函询、批评教育等,确保严管厚爱各项措施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