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 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
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
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
情况的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新华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将报告及审议意见交市政府研究办理。
按照监督法及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近期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送了关于《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办理情况的报告》。市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高度重视,及时部署,认真研究处理,在推动文物事业发展、加强文物保护措施、活化利用实施文物惠民工程等方面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委员会原则同意这个报告,建议印发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
以上意见,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