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免除伍军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关于提请免除伍军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三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之规定,现提请免除:
伍军同志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家荣同志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谢勇强、杨华平、张宁、刘亚斌、张爱华、刘士敏、朱丹、陈观成、周国光、李响、郑文琦、贺青松、贺新垓、王学斌、周启斌、黄永志、安立、张方征、李从容、周承丽、赵谦等同志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附:伍军等同志简介(略)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汪存锋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