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王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王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四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提请:
任命:
王茜同志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陈红芳同志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胡昱同志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潘龙同志为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王同军同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任免材料(略)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肖志坚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