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的综合报告》和《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10月30日下午至31日,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平、刘爱华、张钦、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柳军等3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邓应军、唐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监察委员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国资委主任熊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认为,2018年,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首次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迈出了人大常委会对本级国有资产监督的第一步。各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稳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国有资产运营状况良好,保值增值能力不断提升。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完善,资产经营效益还不高;国有资产家底不够清晰,基础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国有资本投向不够合理,企业竞争力不强等。
会议审议了这两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夯实基础性工作,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
市政府及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建立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报告形式、报告内容、报告重点和报告格式,实现国有资产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市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报告时,各相关部门要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并对提出的审议意见认真研究整改。
二、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理顺各类国有资产的监管模式和方式,明确责任,特别要理顺市出资企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国有资产多头管理、权责不清的问题。建立健全各类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明确各类国有资产主体责任,逐步建立统筹各方、有利管理、便于统计、促进发展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确保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健全,充满活力,健康有序发展。要认真组织对全市各类国有资产的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加强核算,进一步夯实基础数据,确保准确完整反映国有资产现状。
三、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各项问题
一是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进市直融资平台市场化专业化改革,提高国有资本配置效率。增强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企业综合实力,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现代产业体系,优化国有资本布局,促进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抓好企业国有资产的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对债务、投资的监控和风险评估。二是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经管资产清理力度,摸清家底,盘活资产,提升管理绩效。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调剂、处置,提升资产运行效率。三是要按照国家自然资源管理要求,积极组织专项调研,摸清国有自然资源分布和开发利用情况。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产权制度,切实做好不动产登记管理工作,将各类国有资产全部纳入统一登记范围。
四、加强监督职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要按照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人大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要求,认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国有资产监督专题调研、第三方评估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等工作。加强审计监督,建立对企业国有资产的经常性审计制度,让审计监督常态化,并实行企业国有资产审计监督全覆盖。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问题的研究处理,回应社会关切。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