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9年8月28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荆州市审计局局长胡祥英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审计局局长胡祥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应对复杂的发展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加快推动新旧动能转换,财政收入稳步增长,企业效益持续好转,居民收入稳步提升,全市经济发展呈现稳中有进、进中向好的良好态势。
——财政收入稳步增长。2018年,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突破200亿元,完成212.82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比上年提升1.3个百分点,占GDP比重将超过10%。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4.31亿元,同比增长12.4%,比上年提升3.7个百分点,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9个百分点,在全省排名第1位;地方税收收入完成92.87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9.1%,较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深入推进,去产能、去库存任务全面完成;水、电、气等资源要素成本和融资、涉企税费、制度性交易成本呈下降趋势,累计为企业减负25亿元;营商环境显著改善;产业发展市级统筹体制改革成效渐显,“一区多园”工业产值稳步提升。
——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强化制度建设,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各项风险。强化资金整合,通过产业扶贫、交通扶贫、社保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易地搬迁,53个贫困村、48767人脱贫出列。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取得阶段性胜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10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全部达标,14个地表水国家考核断面达标率提高到85.7%,四湖流域断面监测水质合格率、优良率均提高一倍;建成农户无害化厕所9.4万座,精准灭荒6102亩,基本农田区、蔬菜种植区、饮用水源地均保持较清洁以上等级;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中心城区pm10、pm2.5累计浓度分别下降6.5%、12.5%。
——社会民生持续改善。新增城镇就业7.2万人,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06万人次,新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3个、农村社区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189个。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得到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
——审计查出的问题有效整改。各部门和单位持续开展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上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整改金额32.35亿元,核减投资额7.67亿元,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措施181项。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直决算表明,2018年,一般公共财政决算收入979981万元、支出979981万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决算收入1501136万元、支出1501136万元,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24621万元、支出24621万元,收支平衡;社保基金决算收入539595万元、支出503904万元,当年结余35691万元。从审计情况看,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特别是在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约束力、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防范债务风险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和管理不够细化规范。主要是部分专项支出的年初预算未细化至具体单位及项目,金额8257万元。如年初预算安排旅游专项1000万元没有列明具体使用单位和项目用途;代编项目资金的比重过大。2018年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项目1294596.59万元,其中代编项目856938万元,占比66.19%。主要用于征地与拆迁补偿的政府性基金312600万元、未明确资金用途和不能下达到预算单位的中省专项资金148609万元、用于弥补企业养老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社会保障资金78119万元以及用于债券还本付息安排的支出20479万元等。
二是预算收入核算不完整。主要是部分收入未及时缴入金库,金额144804.48万元。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15456.15万元、专项收入11317.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97498.29万元等存放“非税收入待缴户”未及时缴入金库;部分企业未将代收的财政性收入及时上缴财政,滞留于代收企业合计金额2323.82万元。如荆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滞留污水处理费1779.96万元、垃圾处理费239.81万元、公用附加费112.67万元、排水费191.39万元;部分国有企业漏缴、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06.86万元。如荆州市古城国有投资有限公司漏缴代持股权的分红收入767.66万元;市地方铁路有限公司、市产权交易中心等国企收入核算不实,少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6.68万元。
三是预算执行不严格。主要是部分支出未纳入预算管理,金额55537.65万元,如将以前年度已列入“暂存款”科目的城市维护税资金用于支付城投公司“楚王车马阵”工程尾款3000万元等;部分项目预算在年初安排时未考虑上年执行情况及当年实际使用需求,导致当年无法执行,金额1112.72万元,如年初预算安排农场事业费支出84万元、公用经费调标300万元等当年均未支出;部分项目资金年底才下达,导致用款单位无法及时使用,如2018年12月下达指标且完全未使用有44个项目,金额35918.73万元。
四是预算绩效管理需要加强。审计发现有411个项目预算未设立绩效目标,涉及金额78930.59万元;部门预算单位结转结余统筹资金使用率较低,全年统筹22715.27万元,共安排使用7850.08万元,使用率仅为34.56%;部分投资产品投放率不高,项目信贷额度完成率低,如“政银保集合贷”项目按照协议应由工行荆州分行提供50000万元的专项信贷额度,2016年至2018年实际发放贷款2150万元,信贷额度完成率为4.3%。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审计,通过大数据对市直222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审计全覆盖。结果表明,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特别是“三公”经费持续保持下降趋势,较上年减少401.81万元,降幅为13.49%。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少数预算单位仍在违规收费,金额593.11万元。有2家单位仍然以“罚没保证金”、“教材费、场租费”、“下属单位收入提成”等名义违规收费。如市就业局以借款形式收取其所属单位99.54万元返成费。
(二)少数预算单位“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不严格,金额6258.05万元。有3家单位将收到的土地储备金、房屋拆迁款、学费、保险费、租金等应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收入6248.05万元未足额上缴财政直接坐收做支。如荆州市技工学院通过基建户坐收坐支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款2709.85万元,未上缴非税账户,直接用于职工薪酬、费用和工程款等支付;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在非税往来户中坐支购书款、党员活动室布置费用等共计10万元。
(三)部分预算单位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界限模糊,基本支出“项目化”,弱化了预算的约束力。有193家单位在项目支出中安排人员、机关运转方面支出38824.69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达16.1%。其中“工资及奖励、个人和家庭补助”等人员方面支出22430.63万元,占比9.3%;“商品服务费”支出16394.06万元,占比6.8%。如市四湖工程管理局在项目中列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71.7万元。
(四)部分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不严格。一是部分项目执行率低。有271个项目当年完全未执行,占预算项目个数的10.74%。如市精神卫生中心16个项目,共计1537.52万元完全未执行;二是61家单位将结转下年的项目资金未纳入次年预算,涉及147个项目,16914.1万元。如2017年工贸技师学院考训场(东校区)建设资金2000万元。三是虚列支出。有3家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虚列支出转款到实有资金账户,金额175.65万元。如荆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支付工资的名义虚列支出4.6万元转款到工资专户形成新增存量。四是预算支出缺乏约束。有9家单位擅自改变年初批复项目预算的资金用途,金额104.3万元。如市人事考试院将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于发放职工工会福利、职工奖励性工资性等支出7.45万元。五是无预算支出。市经信委在基本户中列支预算之外的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27.1万元。六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有5家单位将年初指定专项用途的资金用于单位公用经费,金额370.21万元。如市救助站将“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用于支付本单位网络通讯费2.16万元。七是违规发放。有6家单位无依据发放“稿费”、奖励性工资,违规报销的士费等,金额27.49万元。如市艺术剧院违规报销的士费1.1万元。
(五)部分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余额较大,未纳入财政统筹,涉及单位23家,金额12154.5万元。如市水产局基本户2018年年末余额63.95万元。
(六)部分预算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内部控制和管理不严格。部分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程序不当,报销缺乏必要的附件;部分会议存在超标准列支的情况,有的单位会议地点未在财政定点酒店;部分单位购买服务未严格执行相关程序或未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验收;少数单位财务核算不规范,存在账实不符以及重复列支等方面的问题。如市艺术剧院差旅费报销未填写《荆州市市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差旅审批单》;市民政局在“社会救助工作年中培训会”超标准列支0.05万元;市人社局在非定点酒店亚美洲大酒店开展“军转干部培训会议”;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需要询价项目,参与询价单位只有2家,未达到询价最低标准;市教体局代为收取的下属单位上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入存在账实不符情况。
三、荆州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8年,荆州开发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下,着力抓招商、建项目、抓改革、优环境、帮企业、惠民生,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管理得到强化,财政保障能力有效提升,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0402万元、支出200402万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265563万元、支出265563万元,收支平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主要是未将一般性转移支付2705万元纳入年初一般公共预算编制范围;部分项目年初预算未细化,未明确具体用途,致使资金无法按进度使用,而年末为了完成年初制定的预算计划,出现突击拨款用钱的情况,涉及项目98个,金额11325.77万元。
二是应缴未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43万元。主要是非税账面留存利息收入58.2万元,财政特设资金专户和往来资金账户利息收入14万元,开发区核算中心账面留存捐款25.23万元,共计97.43万元,未缴入金库。
三是预算支出不严格。主要是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违规支出、出借资金等问题。2018年,在“荆州双创示范园区项目”未启动的情况下,开发区经发局未按照资金使用程序,预拨湖北恒润孵化器有限公司50万元用于项目前期启动;2018年开发区财政违规新增借款81000万元,其中出借给开发区城投公司70000万元、开发区土地收储中心11000万元。
四是部分“实体经济调度资金”和“壮腰资金”存在违规发放和使用的情况。主要是向部分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发放资金;部分享受政策的企业资金逾期未归还;部分企业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等。如2018年,开发区财政向荆州市巨鲸传动机械有限公司、湖北恒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荆州市亿钧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祥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发放2018年度实体经济调度资金4700万元。经查,这4家公司都曾逾期归还开发区2016年或2017年县域经济调度资金,不符合再次发放资金的资质;截至2019年3月28日,荆州市巨鲸传动机械有限公司、荆州市恒宇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恒利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未按期归还实体经济调度资金1700万元。
五是财政资金闲置。截至2018年底,开发区各预算单位基本户存量资金余额1648.98万元未纳入预算统筹;部分专项资金闲置超过2年,涉及金额10150.43万元。如截至2018年底,社保资金专户中已超过两年未使用的专项资金231.42万元,包括特困医疗救助资金(本级)80万元、社区建设资金35.5万元、福彩公益金12.18万元等。
六是部分预算单位管理不严格。主要是截留应上缴的预算收入,无预算支出、虚列支出,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严格,财务核算不规范,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违规发放各类补助,违规报销出差补助等。如荆州开发区纪委账面留存罚没收入及上缴礼金款27.73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开发区城管局在基本户中无预算支出项目工程款222.66万元、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在基本户中无预算支付事务所审计费、工会经费92.95万元;联合街办违规发放病休人员2017年五项奖金1.26万元;开发区招商投资促进中心违规发放招商人员电话费1.9万元。
四、荆州开发区营商环境审计调查情况
2019年,为落实中、省和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市审计局出台了《全市审计机关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条措施》,并对荆州经济主战场——荆州开发区营商环境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2018年以来,荆州开发区加快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信息发布渠道不通畅。主要是未搭建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现有的信息发布渠道覆盖面不广。如多家企业均反映对荆州开发区出台的人才保障政策不是很清楚,从而对企业招工一定程度上产生影响;办事流程信息宣传力度不够,“跑两趟”的情况客观存在。如企业在办证过程中,虽然相关办证信息在部分网站和宣传手册中都有详细解答,但“跑两趟”的情况客观存在,第一次获取办事流程与需要准备的资料,第二次才是具体办事。
二是改革配套体系不完善、机制不畅通。主要是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过程中,与改革措施相应的配套体系还未完善,部分措施与上级规定不符,存在一定的法治风险与制度风险。如住建部门推出了“先建后验”的改革措施,但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实施办法规定,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先行开工的,需要对建设单位(工业企业)和施工单位先实施行政处罚方可补办施工许可证,相关经办人员也必须严肃追责。这就造成了一方面改革如火如荼,另一方面办事人员心有顾忌,办事主动性不强。
三是部分财政政策落实不到位,金融优惠政策覆盖面不广,“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主要是部分财政性扶持政策在支持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门槛设置较高,将大部分中小微企业拒之门外,政策红利未得到普惠;金融企业内部的风控和资本的逐利性,导致处于弱势地位的中小微企业无法取得正常的贷款。2018年度荆州开发区主要通过重大产业发展基金、实体经济调度资金、政银保集合贷、助保金贷款四种金融工具来帮助区域内企业进行融资。2018年实体经济调度资金总额46000万元,出借给荆州开发区境内15家企业,仅占“1511”骨干龙头企业的15%;重大产业发展基金主要支持区域内重点企业发展或重大招商引资项目,2018年总额10000万元,出借给9家企业8800万元。仅占开发区427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2.11%;助保金贷款主要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有发展前景的成长型、科技型、就业型中小微型企业,且已纳入荆州市重点中小微型企业助保金贷款“重点中小微型企业池”,2018年荆州开发区共7家企业办理了该项金融产品;政银保集合贷主要支持符合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有发展前景的成长型、科技型、就业型的小微企业,而2016年以来,只有1家小微企业成功获得500万元政银保贷款。
四是部分职能单位监管责任落实不力。一方面由于监管力量的薄弱和能力不足,监管难以到位。另一方面执法不够严格,特别是执法整改落实难以到位,环保执法与群众的要求还存在差距。有群众反映,开发区至沙市区东部,夜间空气中经常充满刺激性气味,金源世纪城有的居民常年在窗户阳台张贴“臭”字标语。
五是公共服务保障不足。一方面公共交通保障不足。许多大型企业都是租赁专车来解决职工上下班问题,无形中增加了企业负担。另一方面基础设施日常维护不善。多家企业反映工业园区范围内道路维修保养不善,破损路面多,部分道路两侧路灯破损严重、灯光昏暗。同时,雨污分流改造进度较慢。2018年6月确定了338家企事业单位需要进行雨污分流改造,目前完成设计方案的270家,完成整改的171家。
五、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2019年,市审计局按照《荆州市2018至2020年扶贫审计工作计划》,组织力量开展了全市扶贫审计,监督检查扶贫政策落实落地,以前审计、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揭露和查处典型违纪违规问题,促进制度和机制完善,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通过对市本级所属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扶贫审计情况看,截至2018年底,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持续加大扶贫投入,扶贫资金由2016年的450万元、682万元分别增长到2018年的1129万元、1126万元,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脱贫攻坚取得较好成效。截至2018年末,两区已脱贫2755户9363人,分别占建档立卡贫困户2775户的99.2%、贫困人口9413人的99.5%;2个重点贫困村已全部验收出列。但审计发现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13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政策性保障不到位。主要是荆州开发区有6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及时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有13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纳入教育扶持保障范围;纪南文旅区有12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纳入养老保险保障范围。
(二)少数扶贫村违规使用、存放扶贫资金。
一是虚列虚报扶贫资金,涉及金额42.59万元。2018年7月,纪南镇董场村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D级危房户胡家新、雷明山名义,申请区级扶贫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2万元,实际用于维修废弃的党员群众中心(共11个房间),其中安排胡家新、雷明山临时入住四间。经调查,胡家新D级危房未拆除,雷明山属无房户;2018年10月,凤凰办事处和纪南镇政府按每人每年8000元标准,申报并拨所付各村142个扶贫公益性保洁岗位补贴资金113.6万元。实际各村发放82.21万元,虚报31.39万元留存各村“三资”账上。
二是私存私放、虚报占用慈善捐赠帮扶资金10.62万元。荆州开发区滩桥镇竺桥村分别于2016年、2018年两次以帮助村贫困户发展“三红蜜柚”产业的名义,获得镇扶贫慈善帮扶资金10.62万元,存放于村财经委员黄元财个人账户。延伸审计存在虚开发票报账占用帮扶资金0.84万元,无原始单据报销的费用3.04万元等方面的问题,截至审计时,尚余0.45万元在黄元财个人银行账户。
(三)产业扶贫的效能未充分显现。主要是扶贫项目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强,带动贫困户能力弱,未充分发挥产业扶贫的作用。纪南文旅区岳桥村以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加快贫困村整村出列及贫困户早日脱贫的名义申请扶贫项目资金165万元(其中社会帮扶资金80万元、区财政扶贫资金85万元),用于周周保洁公司购买5辆保洁车辆。经过调查,周周保洁公司没有安排贫困人员就业岗位,与贫困户利益联结不强。2017年至2018年,周周保洁公司将利润以房屋租金的形式上缴岳桥村87万元,岳桥村用于偿还历年修渠、道路维修债务等32.4万元,结余54.6万元。
(四)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不高。
一是扶贫项目未按计划完工,扶贫资金未及时使用。荆州开发区滩桥镇五三村应于2018年12月完工的扶贫停车服务中心项目,计划投资52万元,2018年实际拨付20万元,其余32万元滞留滩桥镇财政所账面至今;滩桥镇单岭村应于2018年12月完工的芥菜合作社项目,计划投资62万元,实际拨付24万元,其余38万元暂未拨付使用。
二是投资的扶贫项目闲置。2017年1月纪南镇牌坊村为了增加集体收入,投入扶贫资金13万元对村级三个精养鱼池进行了护坡改造,但是经维护改造的三个鱼池从2018年1月就闲置至今,未增加任何集体收入。
三是部分扶贫项目的土地被流转后,未及时足额得到流转金及相应的补偿资金。2018年,纪南镇雷湖村投入扶贫资金42万元,建设泥鳅养殖基地,将450.35亩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湖北千耘农业有限公司。按照约定,湖北千耘农业有限公司应付雷湖村2018年、2019年土地流转金60.06万元、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196.76万元,土地复垦押金10万元,合计256.82万元。截至审计之日,湖北千耘农业有限公司欠81.8万元未支付,由雷湖村向纪南镇政府借款垫付。
六、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情况
对市本级及开发区2018年度棚户区改造和公共租赁住房的投资、建设、分配、使用和后续管理情况的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各项政策要求,加快公租房和棚改安置住房建设和分配,加强了公租房运营管理,进一步改善了住房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保障了中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资金管理使用方面。
主要是资金闲置问题仍较突出。如公租房项目5324.67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闲置超过一年;棚户区改造贷款资金229700万元闲置,增加财务成本15300万元。
(二)政策落实方面。
一是棚户区项目未按计划启动。2018年,市本级有16个棚户区项目虽已纳入计划但未能按计划启动实施,涉及居民3.24万户。
二是未按计划实施拆迁安置。荆州市东升二期旧城改造项目,由于该还迁房项目实施不及时,导致225户拆迁居民时隔五年得不到还迁安置。截至审计时已额外支付双倍临时过渡费、双倍停产停业损失费2252.78万元。
(三)项目建设和使用管理方面。
一是棚户区还建项目工程进度缓慢,未及时交付使用。天谷片区、城南东西堤街片区为荆州市2014年棚改开工任务,关沮片区为2016年棚改开工任务,上述3个棚改安置房项目2377套因开工时间延迟或配套设施不完善,导致至今未建成或不能交付使用。
    二是部分政府投资类公租房被挪作他用。市本级政府类投资公租房项目“善和苑”,开工任务636套,交付365套,余271套被用于国有公房还迁户安置。
三是市房产管理部门及保障中心对企业类公租房监管形同虚设。市房产管理部门和市城镇居民住房保障中心只在企业类投资项目建成和分配当年要求企业提供公租房分配管理方案和分配名单,对后续年度的分配管理监管不到位,未完全掌握保障对象基本信息的资料档案和电子档案。企业类公租房项目均由社会机构自行运营、管理。
七、部分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2018年,市审计局开展了复兴大道、荆州大道2个项目的跟踪审计,完成了市城投及荆州开发区城投公司146个单项工程的审计工作,审计投资建设项目资金138600万元,核减投资额15400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项目招投标环节问题较突出。一是自立名目设置招标条件。如荆州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自立名目设置3000万元预备金条件,且违反约定迟缴、早退预备金。二是施工单位围标、串标。如沙市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投标单位报价的文件之间存在明显一致性错误或报价呈规律性变化。三是部分应纳入政府采购事项未执行政府采购。如开发区镍业路勘察设计服务直接发包,合同金额74.45万元。
(二)建设单位监管不到位、内部管理不规范。一是未严格约束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例如图书馆项目,建设单位未督促中标单位按合同要求足额提供履约担保,未提供450万元主体工程履约保函和163万元的附属工程履约保函。二是将现场材料抽检职责转移给施工企业代行,存在质量风险隐患。三是监理单位实际到位监理人员数量、资质及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要求,有的现场常驻监理仅一人且不具备相应执业资格。四是未建立主要材料询价制度。在未作市场调查的情况下,以原财评暂估价进行签证结算,部分签证价格严重偏离市场。如东升片区安置点项目的材料“应急照明配电箱”签证结算价6539元/台,市场询价仅3187元/台。五是项目资料管理混乱,隐蔽工程原始记录缺失。如开发区美的路建设项目,其软基处理既无施工原始记录资料又没有监理、建设单位的验收记录,直接按图纸预估量进行结算,涉及金额142.32万元。六是超付工程款。如复兴大道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未约定进度款支付比例和时点,致中期进度款支付比例已高达97%,超付严重。
(三)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不到位,导致投资浪费。如荆州中学新校区将已新建篮球场中的一部分场地和设施重新进行改建、拆除,用于新建教师管理用房,造成投资浪费79.3万元;沙市中学1—3号学生公寓的热水控制系统与校方后期采购的校园封闭管理一卡通控制系统不兼容,已实施的热水控系统报废,价值56.12万元;政府投资13100万元用于沃特玛电池及电动汽车核心零部件项目的厂房,由于种种原因企业未按期生产,造成厂房闲置,未能发挥预期效益。
八、审计成果运用情况
今年以来,市审计局上报市委、市政府审计要情和专报18篇,涉及简政放权、古城修复与保护、建设项目招投标、征地拆迁、土地闲置、国有直管公房管理、农产品安全等方面内容;市纪委根据市审计局移送的审计案件线索,立案9起,党纪政纪处分30人,诫勉谈话2人,工作约谈3人。
九、审计建议
(一)科学编制年度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进一步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改革,科学合理地编制收入预算,增强预算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降低代编预算的比例,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避免资金在后期集中下达。强化资金拨付、管理和使用,严格实行预算调整报批,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绩效。定期清理全口径预算执行结余结转资金,督促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执行进度慢、可能形成较多结余或结转资金的项目,及时清理调整,确属不需要支出的资金,收回统筹安排用于其他重要支出项目;加强专项资金监管,督促部门和项目单位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三)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公开透明统一的信息发布制度,公开发布各种信息;强化保障各项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切实缓解实体经济特别是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工业园区范围内的道路维修与日常养护、水电气网的日常供应等基础保障工作;增强执法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四)认真贯彻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各项政策,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及其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进度,切实保障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落实;严格把握棚改范围等政策标准,落实税费减免和融资优惠等财税政策,切实发挥住房保障政策效果;规范安居工程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建设项目监管机制,科学组织实施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严格把控立项审批、概算(预算)编制、招标投标、工程管理、质量监督、造价控制、竣工验收、资金监管等重点关键环节,加强建设市场监管,推进项目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六)进一步加大整改和追责问责力度。一是落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负责人的主体责任,通过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机制。二是加大对突出问题追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涉及财政资金、民生、项目建设等方面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三是完善审计发现问题追责问责联动机制,持续加大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查办力度,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