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
审议意见

2019年8月28日至29日,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张钦、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柳军等35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蒋鸿,副市长孙玉秋,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监察委员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胡祥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聚焦三大攻坚战,不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审计监督,坚决维护财经纪律,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审计报告客观真实,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责任意识,健全长效机制。市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督查机制,把整改措施落到实处。财政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整改责任,依据审计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时间,建立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整改销号,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对审计报告中反映的带共性的问题,要深入剖析,从体制机制上研究解决问题的对策,制定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流程,防范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做到标本兼治,促进规范管理。荆州开发区要加强对预算执行、营商环境、扶贫资金等问题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
二、加强成果运用,确保整改实效。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审计整改督办,督促相关部门限时逐项整改到位。完善审计整改问责制度,建立约谈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无故拖延整改的部门和单位,要厘清责任,从严处理。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审计整改情况在12月份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报告,同时将选择2家市直部门和单位同步报告整改情况。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将开展审计整改调研,推动审计问题整改。
三、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审计监督。要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重大投资、专项资金和民生项目等资金使用管理的审计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审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发挥最大效益。加强国有资产审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