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会化养老、兴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工作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审核意见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第五届人大
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
社会化养老、兴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工作
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
报告》的审核意见
荆州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2019年6月27日)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监督法及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会化养老、兴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了审核意见。
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对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处理,在强化政府主导抓社会共建、统筹规划抓优化结构、加大投入抓服务基础、着眼长远抓人才培训等方面采取了针对性措施,取得了新的进展,赞成这个报告。同时,委员会建议,要在规划引领上进一步加大力度,研究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目标定位,合理区分政府、社会和市场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加快建立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养老服务网络;在完善政策措施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在财政补贴、税收、土地等政策方面以及水、电、气价格方面提供更多支持和优惠,着力破除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各类养老服务主体的活力;在服务体系建设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把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来抓,加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着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在专业队伍建设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大力培养专业人才,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保障从业人员福利待遇,提升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