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9年6月 27 日,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静,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平、刘爱华、张钦、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柳军等38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唐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监察委员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唐炜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成效明显。各级政府进一步强化了主导地位,加强了文化设施建设,增强了文化服务功能,特别是场馆建设有了突破,文艺精品创作富有成果,文化活动更加丰富多彩,打造了具有荆楚文化特色的活动品牌,传播了先进文化,传承了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了以文化人的作用,为荆州转型赶超、加快复兴提供了有力的文化支撑。会议同时认为,目前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存在场馆建设还不达标、投入保障还不到位、管理运行机制还不完善、文化队伍还不适应等问题。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强化依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全市各级政府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压实法定责任。要着力完善政府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健全由党政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加、文化部门具体协调的工作机制,更好地形成工作合力。要完善目标考核机制,依法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绩效评估、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二、加快场馆设施建设步伐。各级政府要抓紧落实我市十三五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规划和到2020年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严格对标对表,着力补齐文化场馆设施建设短板。市本级要加紧对凯乐大剧院的改造升级,消除安全隐患,更好地适应公共文化服务的需求,同时要及早谋划荆州市文化艺术中心项目建设,打造荆州文化新地标。县(市、区)要加快实施图书馆、文化馆、剧场升级改造工程,着力扶持国有或民营艺术院团建设,全面推进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升级,加快乡村文化振兴步伐。
三、加大投入保障力度。要完善与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发展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进一步解决好公共图书馆年度购书经费问题,落实好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公益文化岗位财政补贴政策。要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或者奖励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公共文化服务,推动经营性文化设施、文化企业提供免费或者优惠的公益性文化服务。
四、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及文化部门要建立有公众参与的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能考核评价制度,着力推进公共文化设施管理单位改进工作,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文化部门要加快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不断深化内部改革,着力推行法人治理结构,把场馆设施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要充分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加大公共数字文化资源开发利用力度,推动利用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和卫星网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不断丰富公共文化产品,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针对目前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青黄不接的现象,市、县(市、区)两级政府及文化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引进、培养和激励机制,加强市县专业文化人才队伍建设。要大力推行“县聘乡用”,解决好乡镇综合文化站“专职不专用、专岗不专业”问题。要出台落实相关政策,保护好非遗传承人,推行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岗位设立和配置,加强民营文化企业、民间文化团体的人才队伍建设。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落实情况的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