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凯同志为荆州市监察委员会 副主任、代理主任的决定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李凯同志为荆州市监察委员会
副主任、代理主任的决定
(2019年4月29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调整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
李凯同志为荆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