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提请免去施德胜等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三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提请:
免去:
施德胜同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王玉鸿同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丁建平同志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请予审议。
附:个人简历(略)
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肖志坚
2019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