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黄林强等同志职务注销的备案报告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湖北省机构改革方案》和《荆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按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予以注销:
黄林强同志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兵同志的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杨冰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郭奉义同志的市水利局局长职务;
黄君同志的市农业局局长职务;
刘宗彪同志的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职务;
向华祥同志的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
方凤云同志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童德泉同志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
方红同志的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彭贤荣同志的市文物旅游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启斌同志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
文艺同志的市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焦新强同志的市外事侨务局局长职务;
李俊平同志的市粮食局局长职务;
郭旭光同志的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特此报告,请予备案。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