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
(2019年3月4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推动新时代荆州高质量发展的奋斗之年。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自觉把人大各项工作紧紧扣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紧紧扣在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上来,紧紧扣在厉行法治、推进法治荆州建设上来,牢记嘱托、履职尽责,凝聚和激发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努力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一、坚定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1、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消化深化转化上下功夫。自觉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决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作出的决策部署。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自觉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健全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切实做到重要工作、重要事项都在市委领导下进行、围绕全市大局开展。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围绕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找准履行职能与服务中心的结合点,统筹安排和推进立法、监督、决定、任免和代表等工作,为打造“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新画卷贡献人大力量。
二、加强地方立法和地方性法规实施
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坚持立法为民,坚持法制统一,坚持立法与改革发展相适应,加强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立法,制定《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审议《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草案)》(暂名),开展长江岸线保护、洪湖保护、健康卫生等立法项目调研。
4、深入推进地方性法规“三入”工作。促进《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推动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的决定》贯彻落实。坚持和完善在党委领导下,人大监督推进、实施机关实施、全社会参与的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格局。听取和审议《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做好《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实施相关工作,对《荆州古城保护条例》落实情况进行集中视察,保证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有效实施。
5、夯实立法工作基础。坚持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请市委确定重点立法任务,批准立法计划,讨论决定立法涉及的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召开立法工作会议,突出人大主导、政府依托,探索建立“同向同行、并联并行、直通直行”的地方性法规起草工作机制,加强立法建议项目的评估论证和法规起草工作的组织协调,注重发挥立法顾问组、立法研究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各个环节中的作用,努力提高立法的精细化水平。完善立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立法论证听证制度,建立群众意见反馈机制。
三、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6、聚焦荆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大力推动新时代湖北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创新型城市建设情况、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8年财政决算和2019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责,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并听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出台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实施方案,发挥预算联网监督平台作用,坚持全口径审查和全过程监管。健全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积极开展预决算审查监督工作。视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助推荆州更好融入“一芯两带三区”区域和产业发展战略。
7、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聚焦重点资金使用和管理,促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对《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调研乡村产业振兴、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定》的贯彻落实,听取和审议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水环境治理专题询问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听取相关工作报告,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促进我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8、聚焦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工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或视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所提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
9、聚焦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全力支持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监察法贯彻实施。对《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定》落实情况进行视察。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司法监督平台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10、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的要求,按照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沟通、报备、审查、处理、反馈和纠错机制。加快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化建设,实现电子报备。
11、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常委会领导阅信接访包案工作,按照信访法治化建设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推进全市人大系统网上信访全覆盖,不断提高办信质量和效率。
四、扎实做好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工作
12、紧扣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适时就贯彻落实省委重大战略、市委重要部署作出决议决定。健全和完善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协调和处理机制,积极推进市政府健全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工作制度。
13、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五、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14、全面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加强工作指导和督导,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总结经验,完善机制,规范程序,实现县乡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全覆盖。
15、深化“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紧密结合荆州实际,聚焦深度贫困乡村,聚焦脱贫攻坚“清零行动”,深化“代表行动”活动。坚持全市三级人大整体联动,完善“市级人大统筹督办、县市区人大组织实施、乡镇人大落细落实”的工作格局,发挥代表作用,汇聚各方力量,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
16、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围绕推进荆州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本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创新建议督办模式,探索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测评,有重点地对历年代表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及专委会有关活动的参与,指导代表小组、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室开展活动。完善和用好代表履职平台,加强代表培训和管理,坚持走访人大代表制度,密切与代表的联系,探索建立人大代表退出机制,规范对代表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许可工作,支持和促进代表依法履职尽责。
六、全面提升人大工作整体水平
17、加强能力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专题讲座、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有计划地组织赴全国人大、省人大参加学习培训,全面提升政治把握能力、学习研究能力、依法履职能力。根据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特点,推进人大工作机制创新,完善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机制。健全完善专门委员会设置和职能,更好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更好服务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的人大工作。
18、强化纪律和作风建设。以深化“双争”活动为抓手,用刀刃向内的决心气魄推进机关作风整顿,持之以恒反“四风”、转作风、树新风,促进干部担当作为;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提高办文办会办事的质量和效能,加强对常委会决议决定、审议意见等落实情况跟踪监督;持续改进会风会纪,不断提升审议质量和会议效率;加强全盘谋划、统筹协调、沟通对接,提高机关整体合力,狠抓工作落实,营造“争”、“比”、“拼”的浓厚氛围。
19、推进研究和宣传工作。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一种基本方法和必备基本功,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理论及工作研究,形成一批有分量、有价值的研究成果。继续在市直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专版,办好荆州人大网和微信公众号,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代表、人大工作的宣传,不断提升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20、密切上下联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对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指导,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密切与县乡人大的工作协同,加强对县乡人大的工作指导,促进《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贯彻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发挥职能作用的好经验,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