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2019年1月4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甘长虹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本行政区域内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不是市五届人大代表的,列席本次会议,共29名。
二、市人大、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不是市五届人大代表的,列席本次会议,共4名。
三、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不是市五届人大代表的,列席本次会议。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工作部门负责人是市政协委员的,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列席本次会议,共26名。
四、市有关机关、团体和单位负责人,不是市五届人大代表的,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列席本次会议,共39名。
五、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共2名。
以上列席人员共计100名,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