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的调研报告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的
调研报告
荆州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10月11日-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钦带领市人大内司委组成人员、部分市人大代表,对全市政府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市政务中心公安局、工商局两个服务窗口和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及石首市城管局、环保局实地调研,听取了石首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情况的汇报;召开了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安、工商、食药监、环保、农业、水利、城管等部门责任人参加的座谈会。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主要做法
近年来,市政府围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
(一)行政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
一是全面梳理编制权力清单,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对全市50多家单位的10类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确定权力清单。逐一厘清与行政职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职责边界等,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做到权责统一。每一项行政权力都设定相应的权力运行流程图,优化流程,做到统一规范。截止目前,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查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3260项。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明确自由裁量权标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荆州市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各部门与对口省厅(局)对接自由裁量权细化基准,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目录》。目前,市规划、环保、食药监、工商、住建、公安、卫计、司法行政等部门均已制定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规则。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市工商局出台《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规则》、市公安局出台《全市公安机关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5.15”工程实施方案》,探索建立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长效机制。四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体制改革。在荆州开发区开展“一枚印章管审批、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试点,市政府委托下放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实施35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在市城管局的基础上组建城市综合执法管理委员会,改革涉及住建、交管、工商、质检等部门的22项职能职责调整。
(二)行政执法公开深入推进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按照“谁办理、谁公开”的原则,各部门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监管动态信息,公开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二是落实“两法衔接”,共享平台信息。2013年,我市出台《荆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细则》,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平台共接入市县两级行政执法单位196家,录入行政处罚案件18928件,涉嫌违法主动移送公安机关131件,检察机关建议移送119件,公安机关受理250件,立案112件。通过信息共享,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提高部门执法办理质量。
(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断强化
一是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按照《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对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根据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或者影响的恶劣程度,依法监督执法部门处理或者依法报送纪检监察机构、检察机关问责处理。二是强化对行政处罚案件网上流程的执法监督。市工商局等部门制定《关于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网上流程的管理工作通知》,加强了对行政处罚案件网上流程的规范。三是严格审查行政执法案卷。市政府法制办每年组织开展年度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评查工作。2018年,将案卷评查工作扩大到文旅委、交通、水利、安监等17个部门的三类执法案卷,通过案卷评查,进一步规范执法部门执法行为。四是开展执法专项治理。将公安、工商、交通、农业等10家单位纳入执法专项治理范畴,共查找和督促整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3765个,倒逼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
一是严格执法资格管理。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准入制度。2016年,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全市执法人员参加轮训、考试,其中参加考试的执法人员共14034人,考试合格13214人,对考试不合格人员一律不予发放执法证件。2017年再次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市直共120人通过考试。二是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复议应诉的纠错功能。2017年,全市共收到复议申请225件,受理185件,审结167件,撤销和确认违法26件。全市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1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7件,出庭应诉率54.6%。2018年至今,市本级政府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6件,已办结37件,其中撤销和确认违法6件,行政复议纠错率为16.2%。全市两级法院共审结行政诉讼案件8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70件,出庭应诉律为81.4%。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一些地方和部门对新形势下依法行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站在政治高度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性。二是有的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习惯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和法律手段来处理、解决改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对依法行政和经济发展的辩证关系认识不足。三是有的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缺乏对法律的尊崇和敬畏。有些地方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较低。四是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对地方性法规的认识还存在一定偏差,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情况不容乐观。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待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依然存在。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执法没有充分体现严格的要求,选择性执法、粗放执法的现象仍然存在。懒政、怠政情况未得到完全解决,部分行政执法人员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新形势,只关注“法无授权不可为”,回避“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行政执法的基础性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行政执法体制不顺,权责不清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行政执法职能尚未理顺,执法扯皮、执法推诿现象仍有发生。二是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法制队伍力量薄弱,有的地方政府法制办仅有1至2名工作人员。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受人员编制所限,执法人员组成比较复杂,有的还存在临时聘用人员,影响了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三是部分行政执法部门经费不足,执法装备、基础设施不到位,行政执法效能不高。
(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和保障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不相适应,有的地方和部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和机制还不够健全,没有真正发挥行政执法内部监督、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方面的作用。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站在政治高度推进依法行政
中央已经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奋斗目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真正树立起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增强职权法定、程序法定理念,摒弃实体重于程序的传统观念,树立“权力有边界”、“程序无小事”的新理念;要正确认识地方性法规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列入普法。要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以此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对依法行政重要性的直观认识。
(二)健全机制,着力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通过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权力清单,明确执法责任,切实从源头上解决执法部门交叉、重叠问题,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推诿和扯皮;通过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强程序正义,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通过健全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实现精准化裁量、精准化执法,保障执法客观公正;通过进一步明确和优化行政执法的具体操作流程,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减少人为因素;通过健全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着力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使行政执法人员养成在“放大镜”“显微镜”下行使权力的习惯,确保执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通过严格确定不同部门及机构、岗位执法人员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行政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预防和惩治执法不严、不廉现象。
(三)强化监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水平
要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内部监督、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一是要进一步发挥内部监督作用。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备案程序,做到应备尽备;要加大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力度,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把依法行政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公务员晋级晋职和行政机关督察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执法监督、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监督指导,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信访等跨部门协调衔接机制,将更多的维权诉求纳入到行政复议的救济途径之中。二是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通过对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询问、组织代表视察等法定形式,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建立健全特邀监督员、案件回访、领导公开接访等制度,完善外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四)筑牢基础,切实加强法制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要充分发挥法制工作机构在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中的督促指导作用,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法制机构的设置、人员配备要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在即将到来的机构改革过程中,也应当充分考虑到政府法制机构的职责,在人员配备上进行合理安排。要进一步加强一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执法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政治、法律、业务的学习和轮训,实施执法资格考试;加强执法纪律教育、廉政教育,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加大执法保障力度,着力解决一线执法队伍经费、办公设施、执法装备、人员等短板问题,要保障人员到位、经费到位、工作设备到位,不断改善行政执法工作条件,增强行政执法效能。切实加强对协管员队伍的管理,明确协管人员职责,避免违法违纪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