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
及指标调整草案的报告
——2018年12月28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万玲玲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及指标调整草案,请予审议。
一、中期评估工作的开展情况
开展规划中期评估是推进规划实施的有效组成部分,也是人大监督法的具体要求。今年6月份市政府召开了全市中期评估工作动员会议,并印发《荆州市“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方案》,明确牵头部门,细化时间节点,正式启动《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在组织市直部门和中介机构开展大数据分析、第三方评估、社会问卷调查及重点专题评估的基础上,我们突出政治评估、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远近结合的原则,六易其稿,形成了《荆州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在评估过程中,我们充分吸收了相关专项评估的成果;并多次征询各县市区、功能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意见。11月26日市政府召开了征求意见会,12月4日向市人大财经委作了专题汇报,12月17日和21日,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分别对评估报告及中期调整建议进行了研究。我们根据相关意见及时对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二、中期评估报告的主要内容
中期评估报告分6个部分对《纲要》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评估。
第一部分规划总体实施情况。“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进展总体顺利,主要目标实现程度良好,各项重大战略任务积极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就。主要表现在经济实力稳步提升,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生态环境持续好转,发展空间有序拓展,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
第二部分指标完成情况。《纲要》确定的经济发展、创新驱动、人民生活、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五大类32大项、42分项指标中,10项指标已提前完成,18项指标达到时间进度要求,14项指标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
第三部分主要任务实施情况。《纲要》确定的十项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扎实推进。全市产业新体系持续优化、发展新动能逐步增强、基础设施新空间有序拓展、城乡协调发展稳步推进、绿色生态荆州建设成效初显、文化魅力荆州彰显活力、幸福荆州共建共享力度加大、开放经济水平加速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不断增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提升。全市共实施亿元以上项目937个,总投资4768亿元,截止2018年6月30日,累计完成投资3742亿元。其中竣工投产项目706个,完成投资3304亿元。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重大风险逐步化解,污染防治成效明显,扶贫攻坚稳步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果。
第四部分主要经验与突出问题。“十三五”规划实施的主要经验是坚持生态优先,加快绿色发展;加快动能转换,推进产业升级;加强品牌建设,推进质量强市;创新园区管理,推进产业聚集;深化体制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实体经济发展趋缓,经济增长压力较大;产业结构有待优化,动能转换动力不足;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美好生活任重道远;污染减排任务较重,生态保护存在压力。
第五部分形势分析和指标预测。“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战略惠及荆州,作为区域重要节点城市荆州大有可为。省委、省政府明确支持荆州打造全省多极发展排头兵,为荆州在全国全省发挥更大作用提供了战略空间。“一城三区、一区多园”顺利实施,产业基础不断夯实,交通短板逐步改善,大城市建设格局初步形成,一批大项目、好项目加快推进,必将强力推动荆州加快发展。评估判断,《纲要》确定的42项指标中有32项指标能够完成规划目标任务(有10项指标已提前完成,有4项指标需力争完成),占总指标数的76.2%;有10项指标难以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占总指标数的23.8%。
第六部分对策建议。为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的完成,报告提出了提升产业能级,构建现代经济新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统筹城乡发展,开创协调发展新局面;坚持生态优先,打造美在荆江新画卷;深化改革开放,打造开放活力新荆州;推进交通建设,构筑内畅外达新格局;加快民生建设,实现小康幸福新生活等七项新措施。
中期评估数据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
三、关于《纲要》中期调整的建议
本着实事求是,跳起来摘桃子的精神,找准困难和问题,校准目标,压实措施,推进主要目标任务实现的原则,评估报告就《纲要》发展指标、重点任务及重大项目提出了相应调整建议。
(一)关于《纲要》规划指标的调整
评估报告对指标调整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对标十九大新要求和建设小康社会总目标;二是考虑宏观形势变化,我市经济发展已转向中高速增长和高质量发展;三是体现新旧动能转换、创新发展、产业升级需要;四是突出高质量发展、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五是围绕打造多极发展排头兵的目标;六是对标国、省考核目标和各项创建工作要求。
评估报告提出对以下10项指标进行调整。(1)地区生产总值。建议增速由>9%调整为8%左右,总量目标由3000亿元调整为2500亿元左右。(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建议增速目标由10%调整为8%左右,总量目标由170亿元调整为153亿元左右。(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议增速由16%调整为11.5%左右。(4)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强度。建议由2%调整为1.5%。(5)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建议由6件调整为3件。(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建议由20%调整为15%。(7)户籍人口。建议由665万调整为645万人左右。(8)常住人口。建议由600万调整为570万人左右。(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建议由22110元调整为20640元。(10)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建议由99%调整为90%以上。
同时修正6个指标基期值、目标值。“十三五”规划发布后,国家和省相关主管部门对部分指标统计方法和考核目标进行了调整,市直部门对这些指标进行了复核,报告提出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投入强度、耕地保有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6个指标的基期值和目标值进行修正。
(二)关于重大工程项目的调整
对上争取方面,围绕创新驱动、区域发展、脱贫攻坚、基础设施、生态环保等方面谋划一批补短板、强后劲的重大项目和事项,争取挤进国家和省级规划“笼子”。市级层面,聚焦新旧动能转换、生态建设、基础设施、民生福祉等方面策划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纳入市“十三五”中期调整规划。
(三)主要任务及部分内容调整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巡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纲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精神和市委督查室关于我市贯彻落实《方案》的责任分工要求,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纳入《纲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的要求,将消防建设纳入《纲要》规划内容;根据国家和省对禁毒及“雪亮工程”等工作的要求,在《纲要》相关章节增加相应内容。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纲要》中期评估报告,是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更是对政府工作的促进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市场化改革、扩大高水平开放,加快建设结构更加优化、产业更加绿色、技术更加先进、规模更加适量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提升创新能力、培育发展动力、激活内需潜力,确保顺利完成《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