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8年市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日期:2019-12-25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2018年市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2018年12月17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秀池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市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会前,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对预算调整方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原因
一是省财政厅核定的我市2018年地方政府性债券限额24626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0620万元,专项债券205640万元),按照规定全额纳入预算管理。二是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土地收支变动等,需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作出调整。三是受社保政策变化,相应调整社保基金收支预算。
二、预算调整方案
(一)市直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744972万元调整为911251万元,调增16627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2574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40620万元;转移性收入调增99913万元(其中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3105万元,调入资金4052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3425万元,调减城区结算收入460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744972万元调整为911251万元,调增16627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5762万元;转移性支出调增140019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42000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294万元);一般债券支出增加20498万元。
(二)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由488446万元调整为1468411万元,调增97996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调增724343万元;转移性收入调增49982万元;专项债券收入调增205640万元。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由488446万元调整为1468411万元,调增979965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调增892033万元;转移性支出调增42292万元;专项债券支出调增45640万元。
(三)市直社保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市直社保基金预算总收入由491179万元调整为513113万元,调增21934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增2438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调减268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调增236万元。市直社保基金预算总支出由474341万元调整为485162万元,调增1082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增982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调增998万元。
三、审查意见
财经委员会认为,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市直预算调整方案,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市实际情况,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8年市直预算调整方案,批准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8年市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财经委员会建议,市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债券资金使用的监管,严格落实预算法要求,将一般债券资金用于公益性支出,重点保障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报告的方式和方法,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在预算执行中出台增加收入或者支出、减少收入的政策措施,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应当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及其相关工作机构通报有关情况。要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工作,统筹考虑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各项政策因素对我市财政收入的影响,科学预测全年财政收入,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要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预算调整方案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对调整的各项资金,应及时下达和拨付,加快项目执行进度,提高支出效率。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