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解读

日期:2020-01-07 来源:荆州日报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

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扎实工作,顺利完成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为荆州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始终

●坚持在市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紧扣全市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11件,确保市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6人次。

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

●把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和预算审查监督职能作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提请市委下发实施意见,制定3个推进工作的实施办法。

●初步建立市、县两级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首次听取和审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制定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实施方案,明确“支出预算的总量与结构、重点支出与重大投资项目、部门预算”等方面的预算审查监督重点。

●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机制,健全代表联络员、预算编制通报等制度。

●完善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积极改进预算审查监督工作。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人大工作初心和使命,加强调研督办,真发现问题、真解决问题、真推进工作。

突出立法引领为荆州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加强地方立法工作

●《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如期颁布实施,用法治力量守护碧水蓝天迈出重要一步。

●推进《荆州市湘鄂西苏区革命遗存保护条例(草案)》的制定工作,围绕保护范围、保护利用措施、管理职责等重点问题反复调研论证,认真组织审议。

●开展了长江岸线保护、洪湖保护、电动车管理、机动车停车、垃圾分类收集等方面的立法调研论证工作。

推进地方性法规“三入”工作

●在进入执法方面,严格执行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听取和审议《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督促将地方性法规规定的责任列入部门责任清单,录入“互联网+监管”系统。

●在融入司法方面,积极探索在司法活动中更好适用地方性法规的方法和路径,促推法院制定实施地方性法规的意见,支持检察院在长湖保护条例实施1个多月后发出首份检察建议书。

●在列入普法方面,制定专题实施意见,推进地方性法规“六进”工作。

完善立法工作机制

●提请市委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完善和落实“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地方立法工作格局。

●探索地方立法“同向同行、并联并行、直通直行”的“三行”机制。

●凝聚各方立法共识,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确保立法工作与改革发展同向同行。

依法行使监督职能更好服务全市工作大局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紧扣市委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找差距、查原因,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着力推进“双创”平台建设,深入破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突出抓好法治环境建设。

●听取和审议关于创新型城市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调研重点企业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情况,强调充分发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创新型城市建设。

●持续关注科技研发资金使用绩效,指出要充分发挥科技研发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听取和审议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有关方面加快推进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及早谋划“十四五”交通发展规划,构建更加完善的立体交通格局。

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以“中华环保世纪行”走进荆州为契机,聚焦“守护长江清水绿岸”,与近30家中央和省市新闻媒体,同步调研采访我市长江岸线复绿、非法砂石码头整治、洪湖围网拆除、退垸还湖等工作的成效,促进有关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紧盯水污染防治这一重点,听取和审议水环境治理专题询问整改情况的报告,加强对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长江船舶垃圾收集处理、城乡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方面的跟踪监督,助推全市水环境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助推农业农村发展

●以“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为载体,以《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执法检查为着力点,将两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组织和动员全市五级人大代表,检查“脱真贫、真脱贫”成效。在代表行动中,各级代表联系选民超20万人次,走访贫困户近10万户,提出意见建议506件,均得到研究和办理。在执法检查中,首次增加暗访环节,现场察看6个县市区12个乡镇、21个产业扶贫项目,查找扶贫条例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制约脱贫攻坚的瓶颈短板,督促有关方面进一步落实法律责任和工作责任。

●以“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题,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

助推民生福祉改善

●专题视察《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要求精准对接市场和就业需求,创新职业培训,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切实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

●听取和审议关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专项工作报告,强调要对标对表文化小康要求,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加快文化场馆建设,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

●跟踪督办《湖北省散居少数民族工作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活动,促进涉民族法律法规落实。

助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听取和审议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运用法治思维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推进司法监督工作平台常态化规范化运行,集中察看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案件5次,不定期察看庭审案件10次,提出意见建议16条。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专项工作报告,促推这一制度在荆州正确有效实施。

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 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完善票决工作机制,推进票决制工作在县乡两级全面推开。

●各县市区将推行票决制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对初选关、监督关、落实关进行准确定位,规范各环节、各阶段的工作,切实提升票决制实施成效,8个县市区、100个乡镇票决产生528件民生实事项目。

不断强化代表依法履职保障

●坚持代表学习培训制度,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不断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围绕乡村振兴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引导代表坚持从大局出发提出意见建议。

●建立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提升代表履职管理和服务保障水平。

切实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

●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提出的149件意见建议,已全部办复。

●在坚持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专工委对口督办等好的作法基础上,对2018年各方关注度较高的7件代表建议和2019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推动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首次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并将测评结果通报市政府及相关承办单位,进一步促进了办理工作。

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

加强能力建设

●坚持和规范常委会专题讲座、党组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等制度,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的依法履职能力。

●修订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秘书长会议议事规则等制度,制定立法技术规范、备案审查等工作规程,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不断规范各项工作。

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积极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贯彻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突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营造“争”“比”“拼”的浓厚氛围。

●扎实推进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到立行立改、逐一销号。

加强调查研究与宣传工作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及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为主线,紧扣全市工作大局和人大工作实际开展理论研究,2项理论研究成果上报省人大,10余篇调研和理论文章在媒体上发表。

●《湖北日报》、湖北电视台等省级媒体多次推介我市人大工作的亮点特色。

加强上下协同

●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执法检查,征集10多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

2020

主要任务

坚持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坚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坚持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坚持全面加强自身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