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9-02-18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22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肖志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市委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和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狠抓执法办案,服务发展大局,推进司法改革,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6432件,审结33959件,结案率92.2%,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9.91%、10.44%。其中,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342件,审结5140件,结案率96.2%,收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17.67%、15.79%。

一、围绕中心,依法履职,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4936件,审结4758件,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04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战略部署,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黑恶势力犯罪出重拳、下重手、“零容忍”,依法审理张新民等14人重大涉黑案件1,审结涉黑涉恶案件9件,对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率达100%。对严重暴力、“两抢一盗”、毒品等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审结相关案件871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主动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01件。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7.05”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比特币基金”网络传销案、凤凰堰集资诈骗案、魏某某等14人特大诈骗金融机构案等一批重大、新型犯罪案件2。继续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推行圆桌审判、心理矫治等制度,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全市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呈下降趋势。审结减刑、假释案件1982件,与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延伸审判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审判工作的教育、评价、指引和示范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一感两度两率”。

加强民商审判,服务经济转型跨越。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1245件,审结19565件。加大民生司法保护力度,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劳动争议等纠纷4909件。全面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江陵、石首、监利法院民商事案件调撤率达40%以上。创新破产审判机制,推行“有保有破”差异化处置3,妥善审理南光制冷设备公司、天绿源米业有限公司、江湖生态股份公司等一批破产重组案,工作经验在全省法院交流推广。深入推进知识产权“三审合一”4,依法审理陈某某侵犯菲利华公司商业秘密案5等知识产权案件110件,保护企业自主创新和品牌价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出台《关于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着力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营造放心投资、诚信经营、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全面开展“金秋行动”6,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执结融资担保、银行借款等金融案件7790件,结案标的额达90.5亿元。出台《关于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的意见》,审结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涉“三农”案件76件,服务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加强行政审判,促进法治荆州建设。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858件,审结805件。紧盯《法治荆州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总目标,认真执行新的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完善行政诉讼协调机制,支持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妥善审理征地拆迁等案件209件。深化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反馈和通报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79%,同比提升19%。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市中院院长受邀到政府讲授法治课,开展行政执法培训40余人次,邀请涉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100余人次,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7,持续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依法支持驻荆部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改革,妥善审理涉军案件12件。

加强环资审判,守护荆江生态安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视察荆州重要讲话精神,参与开展“六护”专项行动8,助力“长江生态保卫战”。推进专业审判团队建设,完善环境资源“三审合一”审判机制9,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78件。有序推进环境公益诉讼,公安、松滋法院审理的环境公益诉讼案,分别入选第七届“中国十大公益诉讼”、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10,彰显依法维护环境权益、促进绿色发展的决心。江陵、沙市区等法院探索“刑罚+生态修复”工作机制,通过补栽林木、投放鱼苗、清理污染等方式,依法责令当事人及时修复受损生态环境。

二、不忘初心,践行宗旨,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聚力攻坚,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紧紧围绕“四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11,以第三方评估为契机,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7990件,执行标的到位36.8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审限内实际执结率、三年平均执结率、执行信访办结率等指标进入全省第一方阵。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健全财产网络查控系统,推行“执行+网格”工作机制,综合治理“执行难”。6月,联合荆州开发区管委会、公安局、综合执法局等九部门,圆满执结市委、市政府1号信访案12,涉案的110亩土地、4处在建工程、12处房产在两天之内全部清场腾退完毕。荆州区、松滋、洪湖、公安等法院结合实际,积极开展春雷行动、夏日风暴、百日会战等一系列有声势、有成效的专项执行活动。沙市区、江陵、石首、监利等法院推出悬赏执行、直播抓“老赖”、定制“失信彩铃”、流动曝光台等举措,向“执行难”全面宣战。全市法院共司法拘留394人、罚款152人、追究刑事责任38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288人,970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联合省市各级媒体,推出“执行之声”系列栏目,发布拒执罪、失信惩戒等典型案例,开展全媒体直播,1100万网友围观点赞,“失信可耻、守信光荣”氛围日益浓厚。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与京东、淘宝合作开辟荆州专场,全年成交拍品133件,成交额5.04亿元,为当事人节省拍卖佣金1748.3万元。

多措并举,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全市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95%以上。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进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实现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法律援助“一站式”服务;推行车载法庭、水上法庭、田间法庭等特色便民服务,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完善12368诉讼服务平台,优化网上缴费功能,促进诉讼服务从“群众多跑路”向“法院多服务”转变。强化司法人文关怀,依法减缓免诉讼费247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96.7万元。健全诉访分离、信访终结等制度,畅通信访渠道,接待来信来访3850人次。持续开展“千案化解”“先手行动”“四个重点”等专项活动13,深化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信访机制,摸排化解信访积案97件。

持续发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聚焦司法扶贫,出台《进一步加强涉农涉民生领域案件立案工作的意见》,开辟涉脱贫攻坚案件“绿色通道”,当场立案率达96%。依法严惩侵占挪用、虚报冒领惠农扶贫资金、专项补助资金等犯罪行为,审结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案件7件10人。精准执行涉脱贫攻坚案件,执结案件139件,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705万元。牵头制定《关于敦促将家庭成员接入安全住房共同生活的通告》,惩治恶意破坏家庭关系行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合法权益。落实市委脱贫攻坚“硬十条”14,持续开展干警下沉扶贫一线活动,巩固脱贫成果。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为五保户建设安居房“法苑居”,量身定制产业帮扶计划,全年投入资金、物资等65.2万元,筑牢脱贫发展根基。

三、立足审判,改革创新,促进司法公正公信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员额法官办案责任,创新办案能手定期表彰制度,通报表彰“办案之星”5期34人。扎实推进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市法院院庭长审理各类案件24655件。建立审判委员会讨论事项先行过滤机制,规范案件讨论范围,强化审判执行工作宏观指导职能,审议通过指导性意见12件。完善专业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实现疑难案件专业化研究。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责任,建立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评查案件591件、裁判文书30264份,确保放权不放任。强化办案绩效考评,通报审判绩效14期,倒逼案件质效提升。

全面深化审判机制改革。深入开展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切实推进庭审实质化。全市法院庭前会议召开比例达32%,证人出庭100余人次,律师辩护率达90%,当庭宣判案件120件。持续推进“分调裁”机制改革15,全市法院通过简化庭审、诉调对接、轻案快办、家事审判等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570件,助推审执工作提速增效。推进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司法效能。

全面推进信息化应用改革。加强“智慧法院”16建设,开展网上办案、庭审直播,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推进“互联网+司法公开”新平台建设,向当事人推送案件节点信息4万余条,上网公开生效裁判文书32924份,直播庭审261场。深化“两微一端”17新媒体应用,推送、发布宣传信息3419篇,微视频《圆梦一代》荣获全国十佳。与荆州主流媒体深度合作,开辟“发挥审判职能,守护绿水青山”、“亮剑黑恶势力,守护公平正义”等专版专栏,推出“新时代的奋进者”系列报道,全方位推进司法公开。

四、从严治党,从严治院,锻造忠诚担当队伍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带头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班子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引领表率作用。认真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整改要求,狠抓法院党的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班子成员讲党课、机关党支部书记述职等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扎实推进“双争”活动,开展“五讲五比”活动18,举行爱岗敬业先进事迹报告会,激励干警学习先进、争当表率。

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强化对下监督指导,通过实地调研、业务研讨、案件评析等方式,统一裁判尺度,提高整体司法水平。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全市法院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54期874人次。定期组织岗位练兵,狠抓精品案件、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全面提升法官业务能力。松滋法院裁判文书荣获第六届全国行政审判优秀裁判文书二等奖。强化审判理论研究,提升干警学术调研能力,一批理论调研成果在全国、全省法院学术研讨活动中获奖。注重法院文化建设,通过道德大讲堂、创文志愿服务、宪法宣誓等形式,提升职业责任感。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个别约谈、述职述廉、责任纪实等方式,强化管党治党责任。坚持刀刃向内,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9,谈话函询24人次,批评教育43人次,查处违纪人员3人次。组织干警上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增强反腐“免疫力”。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进一步严明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事项的纪律要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6.9%。推进案件廉政回访常态化,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45350张,回访当事人1735人。深化审务督察,对江陵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狠抓整改,严肃问责,推动全市法院司法作风持续好转。

五、畅通渠道,接受监督,加强改进法院工作

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向市委报告院党组年度工作情况,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主动及时向市委汇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决议决定,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严格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就“三大攻坚战”20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工作报告。高度重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办理并回复代表建议2件,委员提案3件,落实率、满意率均为100%。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通过实地走访、“代表委员请进来,执行工作讲出去”活动,向住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汇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定期推送“荆州法院手机报”,开展法院开放日、国家宪法日、庭审观摩等活动12次,邀请代表、委员及群众代表逾千人次走进法院。创新接受监督方式,主动对接人大司法监督平台,将庭审活动传输上网,实时实况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推动地方性法规“三入”工作21,出台《关于依法贯彻执行荆州市地方性法规的意见》,保障古城保护、促进文明行为等地方性法规有效实施。健全法检“两院”工作沟通机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非抗诉重大刑事案件。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共审结抗诉案件39件。认真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落实司法民主,全市法院315名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6844件。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步,执行工作被中央电视台、《人民法院报》相继宣传报道,31个集体、54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了“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陈超、“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肖彦、“全省最美基层法官”张艳丽等一批先进典型,沙市区法院法警阮书伟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市中院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工作先进单位”,洪湖法院司法警察大队荣获“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先进集体”。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一年来,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共同推动和见证了全市法院审判事业的新发展。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与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群众权益保障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二是破解“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与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综合配套改革有待进一步巩固深化,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四是少数干警的能力素质与新时代法院队伍建设新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违法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从严治院还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全市法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视察荆州重要讲话精神,紧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坚定不移服务发展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牢记嘱托担当作为加快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积极运用司法职能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坚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依法稳妥处置“僵尸企业”,有序开展“执转破”,促进新旧动能接续转换。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企业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支持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壮大。严厉打击虚假诉讼、逃废债务行为,协同维护和优化金融信用生态。依法审理各类涉农纠纷,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二是坚定不移维护公平正义。贯彻落实全国、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精神,深挖彻查“保护伞”,坚持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同步进行,与“打虎”“拍蝇”有机结合,打准打深打透黑恶势力犯罪,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积极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始终保持对故意杀人、抢劫、毒品等犯罪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犯罪,服务保障平安荆州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面加强行政审判,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促进依法行政与民主法治共同进步。围绕打造“万里长江,美在荆江”新画卷的重要决定,持续加大长江生态保护力度,探索并推广有利于生态环境修复的司法方式,服务保障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三是坚定不移践行司法为民。进一步完善便民诉讼网络,强化便民利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优质司法供给。妥善审理涉及老幼妇孺、留守人员、农民工等特定群体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聚焦聚力精准脱贫,加大定点扶贫力度,妥善化解扶贫工作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共享发展。深化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加大与有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力度,完善网络查控系统,不断扩大网络查控范围。坚持联合惩戒、全媒体直播等有益经验,深入推进强制执行案件信息公开,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引领诚实守信风尚,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四是坚定不移深化司法改革。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动法官员额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健全审判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完善法官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庭审程序制约作用,实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相统一。推动“分调裁”改革向纵深发展,切实提高审判效率。以基层法院为重点,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在司法审判中的深度应用,实现司法体制改革与现代科技应用相互促进、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司法效能。

五是坚定不移打造过硬队伍。牢牢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引向深入。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 “双争”活动,引导干警不断坚定理想信念。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加强法律适用研究,切实提高司法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深化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驻院纪检监察组查案工作的支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司法腐败。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在监督中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2019年,全市法院将在市委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务实重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加快荆州复兴、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部分用语说明

1.张新民等14人重大涉黑案件:即被告人张新民、张红明、张清明、李启灯等14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迫交易罪一案。该案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荆州中院受理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审案件,是荆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一项重大战果。

2.“7.05”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即曹易斌等41名被告人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2016年4月至9月,曹易斌、李涛等41人在网络上虚构“白富美”形象,通过QQ、网络直播间聊天宣讲投资“大连油”赚钱信息,致使239名被害人亏损 4665余万元。2018年8月20日,洪湖市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曹易斌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80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涛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二年不等。曹易斌、李涛等人提出上诉后,荆州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比特币基金”网络传销案:2017年,夏某某邀约周某某共同搭建比特币基金交易网络平台筹集资金,以“基金分红”“推荐奖励”“市场奖励”等形式吸引会员,之后对外宣称平台需要维护升级,停止交易,并同时解散微信群、关闭平台,致使受害人达93人以上,造成经济损失460余万元。2018年7月13日,江陵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夏某某、周某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夏某某、周某某提出上诉后,荆州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已生效。

凤凰堰集资诈骗案:2016年8月至2017年6月,曹某某等19人以湖北凤凰堰农业有限公司荆州分公司为名义,通过制作虚假宣传资料、租赁厂房及销售门店、举办答谢会等方式制造公司生产经营假象,以高息为诱饵,虚构集资用途纠集业务员针对老年人群体进行非法集资,受害人达698人,造成被害人实际损失3000余万元。2018年12月,经荆州中院审理,以集资诈骗罪一审判处曹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五年不等。

魏某某等14人特大诈骗金融机构案:2015年9月至12月,被告人魏某某、胡某某等人,在银行工作人员李某、刘某某配合下,通过虚假协议存款业务,诈骗某外地银行资金5亿元。2018年12月,经荆州中院审理,以诈骗罪一审判处魏某某、陈某某、李某、胡某某等4人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五年不等。

3.“有保有破”差异化处置:在审理破产案件中,对符合产业政策调整目标、有挽救价值的企业,运用破产重整、和解程序,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尽快促其新生,重返市场;对劳动密集型、资源消耗型、环境污染型等落后产能的企业,在符合破产清算的条件下,及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促其快速、有序退出市场。

4.知识产权“三审合一”: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辖区内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行政一审案件提级审理,与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一并交由民事审判第四庭审理,确保知识产权执法尺度统一,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水平。

5.陈某某侵犯菲利华商业秘密案:2005年2月,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陈某某离职后,与菲利华前员工肖某某等人创办武汉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菲利华公司开展同业竞争,并涉嫌利用菲利华公司生产技术,给菲利华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18年10月,经荆州中院审理,一审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五年,罚金300万元;判处肖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罚金100万元;判处武汉某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罚金2000万元。

6.金秋行动:2018年8月,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荆州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指挥部在全市开展为期5个月的金融案件专项行动,攻坚重大金融债权案,集中处置化解银行不良贷款。

7.行政审判白皮书:荆州市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及典型案例(2015-2018)

8.“六护”专项行动:2018年8月,荆州市委、市政府全面启动以护水、护渔、护砂、护林、护法、护民为重点的“六护”行动,切实维护长江生态环境安全。

9.环境资源“三审合一”: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环境资源审判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类诉讼合一”的审判机制,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切实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整体水平。

10.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荆州市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状况及八大典型案例(2015-2018)

11.“四个90%、一个80%”核心指标: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不低于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合格率不低于90%;执行信访案件办结率不低于90%;全国达标的法院达到90%;三年内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

12.市委、市政府1号信访案:天鹰公司系列案件,上访历时4年之久,被列为荆州市防范化解特大风险1号案件。

13.“千案化解”:2016年3月,湖北省委政法委提出,对反复缠访闹访、久办不结、行为过激等疑难案件开展“千案化解”专项行动。

“先手行动”:2018年4月,荆州市委提出,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以“五抓五防”(抓监测预警防金融风险、抓接访化解防群访非访、抓隐患整改防安全事故、抓乱点治理防恶性案件、抓网络安全防网上炒作)为主要内容的“先手行动”。

“四个重点”:即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矛盾化解攻坚战。

14.脱贫攻坚“硬十条”:2018年6月19日,荆州出台脱贫攻坚“硬十条”,在优化体制机制、人事调整、资金投入、追责问责等方面作出规定,推动突出问题整改,保障工作争先进位。

15.“分调裁”机制改革:案件繁简分流和调解速裁机制改革。旨在通过构建多层次诉讼体系,综合运用调解、和解、速裁等解决方式,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审判周期,压缩诉讼成本,是提升审判质效,减轻群众诉累的重要举措。

16.智慧法院: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

17.两微一端:微信、微博、新闻客户端。

18.双争:2018年8月,荆州市委办印发《关于市直机关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争做“三个表率”争创模范机关的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争”活动。

五讲五比: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双争”活动为平台,开展讲政治比忠诚、讲责任比担当、讲执行比落实、讲发展比质效、讲导向比业绩等“五讲五比”活动,营造争先创优氛围,掀起“双争”活动热潮。

19.监督执纪“四种形态”:1.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2.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3.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4.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20.三大攻坚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

21.地方性法规“三入”: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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