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日期:2018-11-1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伍军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现在,受汪存锋检察长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上半年工作,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视察荆州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优化发展环境

瞄准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荆州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主动作为。

推进长江生态大保护。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打击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共办理非法捕捞、盗伐林木、非法采砂等破坏生态环境犯罪案件48件。石首市院从一段10秒微信小视频中发现一起“电打鱼”犯罪线索,开展立案监督,有力惩治了破坏长江天鹅洲白鳍豚国家级保护区生态资源犯罪。配合开展“清废2018”专项行动,发出环保领域诉前检察建议42份,督促行政机关清除固体废弃物10万余吨、补植复绿104亩,关停违法排放废弃物企业7家。

护航脱贫攻坚。制定实施《荆州市人民检察院精准脱贫三年攻坚行动计划》,严厉惩治扶贫地区、扶贫领域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73件122人;打击挤占挪用、诈骗扶贫资金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犯罪6件8人。深入开展驻村帮扶,市院调研员陈雪飞被评为2017年度全市“最美扶贫人”。

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参与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电信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提起公诉18件80人。对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电信网络诈骗案4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办理两起重大集资诈骗案,震慑犯罪。向金融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加强风险防控。

全力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部署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有效对接“一城三区、一区多园”建设。组建法律服务宣讲团,走访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150人次,走访职能部门97次,建立驻企包保联络员制度,派遣法律服务联络员45人,宣讲法律知识,提供法律服务。成立知识产权专业化办案组,专案专办。办理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保护企业创新成果。严惩侵犯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所创新发展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7件62人,提起公诉26件79人。办理危害创新发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

二、聚焦法治平安建设,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牢记维稳首责,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有力提升“一感两度两率”,深化法治荆州平安荆州建设。

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强化主力军作用。抽调102名办案骨干开展专项培训,组建9个办案组,实行快捕快诉、捕诉合一、检察长挂牌督办等办案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配合,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依法从严从快办理了张某某等14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共受理审查批捕涉黑涉恶刑事犯罪55件157人,批准逮捕51件126人,受理审查起诉59件223人,已起诉27件121人。深挖“保护伞”,受理、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5件,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2件。

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553件743人,提起公诉1107件1400人。突出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办理了最高检、公安部督办的张某某销售假药案。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帮助1900余名农民工追讨欠薪3000余万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构成犯罪但社会危险性不大的71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117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强化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启动“法润校园,助力成长”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宣讲76场,覆盖学校57所,受益学生6.4万余人。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批准逮捕19人,提起公诉8人。落实法律援助、社会调查、分案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与企业建立观护基地,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跟踪帮教。开展司法救助,向未成年被害人胡某提供司法救助金10万元。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成立“少菊”工作室〔1〕,通过公开审查、公开听证,释疑解惑,以公开促公正。完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检信访案件工作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畅通联系渠道,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25人次。探索推进“互联网+检察服务站”新模式,打造“指尖上的检察院”。履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建女检察官巡回服务组,深入社区、乡镇、学校、企业开展以案说法。

三、突出主责主业,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探索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适应监察体制改革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学习《监察法》及相关规定,组建职务犯罪办案组,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衔接机制,注重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对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的10件职务犯罪案件,全部提前介入,确保办案工作顺利进行。

深化诉讼监督工作。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与全市两级行政执法部门互联互通,监督行政机关移送刑事案件24件。监督公安机关立案92件,监督撤案14件,追捕漏犯38人,追诉漏犯23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39件案件,依法提出(请)抗诉,法院已改判或发回重审23件,纠正了一批遗漏判项等错误,增进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加大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力度,办理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产刑执行监督案,追缴违法所得5亿余元、罚金1500万元。监督纠正违法“减假暂”案件58件,依法纠正财产刑执行不当案件33件。沙市区院办理的邱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被最高检评为精品案件。

稳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学习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意见》,瞄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重点领域,摸排行政公益诉讼线索9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7份,促进依法行政。公安县院依法监督收回人防易建费290万元。江陵县院针对网络外卖平台食品安全监管漏洞,监利县院、石首市院针对牙科诊所无证经营严重的现象,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四、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围绕改革活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改革,努力提升司法改革成效。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专项督察为抓手,督促落实各项改革措施。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直接办案要求,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市院检察长办理四名厅级干部重大职务犯罪案,两级院领导班子成员共办理案件206件。建立员额检察官研修制度,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2〕,完善检察官业绩考核办法。

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突出“诉前主导、审前过滤、庭审指控、繁简分流、诉讼监督”作用,牢固树立程序公正理念,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及时排除非法证据,防范冤假错案。落实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8人次。强化律师权益保障,注重听取律师意见建议,接待律师案件查询、阅卷、会见等322人次。探索将语音识别、文字识别等最新科技成果融入司法办案,不断提升司法办案科技含量。

深化诉讼服务机制改革。坚持“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原则,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925件、重要案件信息80件、法律文书367份,受理辩护与代理预约申请153件。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近距离感受检察工作。启动12309检察服务中心,打造检察“一站式服务”升级版。

五、强化队伍管理,着力建设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践行“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的工作总逻辑,对标“三个高于”“四个第一”〔3〕的工作总标准,强化自身建设。

坚持政治建检。把政治建设作为首要任务,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检察机关新时代讲习所(荆州)政治轮训,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注重网络宣传与舆情监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和话语权。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谈体会。组织青年干警深入企业、乡镇、社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增强履职能力。接受省院党组巡视组政治巡视,对提出的巡视反馈意见,照单全收、立行立改。对沙市区院开展巡察“回头看”,启动对江陵县院政治巡察,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扎实开展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压实不到位等七个方面专项整治活动,促进机关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打造专业化队伍。以全省检察机关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会在荆州召开为契机,研究出台进一步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专业化建设主题,狠抓岗位练兵,举办公诉、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业务竞赛,6名选手在省院业务竞赛中获奖。与市司法局、市律协组织公诉人与律师辩论赛,荆州电视台实况播放比赛全程。举办“法官检察官刑事实务研讨会”,研究毒品案件实务问题。举办政务礼仪、国防教育知识专题讲座,进一步提升干警职业道德素养。以司法办案大数据分析为基础,推进专业化建设。松滋、石首、荆州区等院积极探索,设立金融、环保、知识产权等专业化办案组,全面履行“捕诉侦督防”职能。

全面从严治检。以全面从严为关键,坚持不懈正风肃纪,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认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年活动”。制定《荆州市检察机关关于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措施》,开展规范公务接待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改进工作作风。组织案件质量评查,评查重点案件2293件,对瑕疵问题及时整改,约谈相关责任人。大力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工作,对干警作风、纪律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今年来,我们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政法思想,归纳总结出新时代荆州检察工作的根本遵循,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是检察工作之魂;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是检察工作之根;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道路,是检察工作之本;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是检察工作之要。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有很多不足: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提升,司法体制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司法办案科技含量有待加强,极少数检察人员纪律作风需进一步改进。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省、市检察长会议安排部署,全面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十二字总要求,认真践行“深耕细作、务实重行、开拓创新”的三种精神,大力推进“八检”方略〔4〕,着力提升检察工作司法公信力,着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奋力推进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发展、全面升级。

一是更加主动地服务荆州高质量发展。深化服务保障措施,深入推进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常态化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工作,开展长江流域生态环保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全力服务长江大保护。

二是更加有效地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突出打击暴恐、“两抢一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黄赌毒”等犯罪。惩治利用网络实施的造谣、诈骗、敲诈勒索等犯罪。加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纠纷,修复社会关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三是更加努力地维护司法公正。加大对有案不立、裁判不公、违法执行等问题的监督纠正力度,健全“两法衔接”等工作机制,推动解决执法司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更加务实地增强司法改革效果。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配合推进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五是更加扎实地推进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五个过硬”的要求,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强化干警政治素质,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引导检察人员忠诚履职、秉公司法、敢于担当。着力治理“四风”“四案”突出问题,毫不松懈抓好自身反腐倡廉和纪律作风建设,用铁的纪律带出铁的队伍。

在检察工作新的历史起点,全市检察机关将一如既往地坚持市委领导,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奋力实现荆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注释

附件

注释

1.“少菊”工作室:荆州市检察机关以“全国刑事申诉检察业务标兵”潘少菊同志命名的控申检察专业化办案组织。主要受理刑事申诉、司法救助案件,采用公开听证、公开示证、公开论证和公开答复等形式,邀约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专家等参加听证,通过检察官释法说理,第三方参与,在法治化轨道内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矛盾。

2.“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提出,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目标是:健全司法办案组织,科学界定内部司法办案权限,完善司法办案责任体系,构建公正高效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制认定、追究机制,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3.三个高于、四个第一:市检察院党组对标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对全市检察人员提出了“三个高于”和“四个第一”的新标准。“三个高于”即作为一名检察干警在思想觉悟上、在能力素质上、在纪律作风上的要求必须高于普通公务员、高于其他政法干警、高于普通党员。“四个第一”即每一名党员干警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职务是党内职务、第一责任是管党治党、第一要求是聚焦党规党纪。

4.“八检”方略:2018年1月3日,荆州市院在江陵县召开全市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谋划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规划专题研讨会,提出新时代荆州检察工作要始终把政治建检摆在首要位置,始终狠抓业务立检,不断做好人才兴检,将科技强检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改革活检,推进文化育检,坚持为民从检,厉行从严治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