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市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

日期:2018-11-1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荆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陈秀池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胡祥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前,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对2017年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市直一般公共财政总收入89042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3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9%;转移性收入7631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7.8%。市直一般公共财政总支出89042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56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0%;转移性支出21481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43.0%。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734871万元,其中:地方本级收入5132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2%;转移性收入2216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42.6%。市直政府性基金支出734871万元,其中:地方本级支出59448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7%;转移性支出1403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50.2%。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012万元,其中:地方本级收入12485万元,为预算的172.9%;转移性收入6527万元,为预算的104.6%。市直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9012万元,其中:地方本级支出1609万元,为预算的25.3%;转移性支出17403万元,为预算的244.8%。收支相抵,收支平衡。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406793万元,完成预算的94.6%。市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03234万元,完成预算的98.4%。收支相抵,当年收大于支3559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市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的要求,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积极财政政策,规范预算编制工作,不断强化预算管理,切实保障民生支出,较好地完成了人大批准的2017年预算。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同意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2017年市直决算(草案)。

市审计部门按照预算法和审计法的规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依法对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揭示了在市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荆州开发区预算执行、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报告了追责问责情况,提出了相关审计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市直决算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出预算执行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部分项目未能完全执行到位,执行率仍然偏低;部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征缴不到位,部分企业未纳入年初预算;财政存量资金统筹还有空间,资金整合力度有待加强;部分专项项目年初编制不够细化,使用效益不高;开发区财政管理水平有待增强等。建议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并在12月份将审计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改进预决算编制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确保党中央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依法将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足额纳入预算,真正实现全口径预算管理。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科学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加强预算支出体系建设,完善预算项目库建设。支出决算要重点报告和反映支出政策实施和重点支出、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要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监控机制,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对多年未使用的专项资金予以取消或重新设立。加大力度盘活和统筹使用财政存量资金,同时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分类进行清理、整合,统筹安排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

(三)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要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决定》,树立绩效理念,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绩效评价为手段、结果运用为保障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细化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增强绩效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加强绩效评价结果的综合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预算安排的依据,建立完善的项目设立、动态调整与退出机制。积极采用单位自评、财政重点评价和委托第三方等方式开展评价工作,特别要加大对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力度。

(四)加大审计监督力度。要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职责,在加强对市直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同时,加大对荆州开发区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完善体制机制,提出合理化建议。突出绩效审计理念,加强对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绩效审计。强化审计结果运用,落实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对照问题清单逐条进行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认真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要征求同级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意见,为人大审查提供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