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18-11-1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荆州市审计局局长胡祥英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审计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市人大关于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以推动贯彻中、省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为主线,聚焦三大攻坚战,强化对重点领域、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服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重点审计了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扶贫等重点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等。审计情况表明:2017年,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保持了区域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区域经济稳步发展。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922.2亿元、增长7.5%,固定资产投资总额2232.3亿元、增长11.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68.6亿元、增长10.6%,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5亿元、增长8.7%,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9973元、15962元,增长8.3%、8.5%。

——三大攻坚战扎实推进。2017年,拆除、取缔长江干线码头泊位353处,清退岸线55公里;清理环保违法违规企业1360个,关闭落后产能“十五小”企业71家、污染严重“十小”企业和非法作坊116家;完成造林绿化62.2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3个百分点,强化了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长江大保护工作。统筹22.9亿元用于精准扶贫;实施各类产业扶贫项目771个,带动贫困户10473户;发放金融扶贫小额贷款5.6亿元;建成村级光伏电站248座;健康扶贫体系初步建立,60个贫困村、42878人减贫任务如期完成,做到了精准脱贫务实有效。推动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机构和工作机制,制定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规范了政府债务管理。

——实体经济得到扶持。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各项重点支出政策落实;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逐步构建由股权投资类、调度资金类、担保增信类、以奖代补类及补助补贴类等组成的扶持企业体系。2017年政府安排续贷调度资金3亿元缓解企业融资“过桥”难;财政安排风险补偿资金1.2亿元,分别与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开展“助保贷”、“政银保”、“新农贷”等业务,缓解企业融资难;整合统筹各类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0亿元,作为政府性引导基金母基金,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倍增效应。

——财政改革持续深化。加强市级预算执行管理,制定出台市级部门预算调整办法,分季度督办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强化预算约束;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在民政、住建及其他公共服务领域进一步推广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对取消收费及有条件的公益二类单位先行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深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逐步推广到县市区;严格执行中、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政策措施,做好统筹整合,保障重点项目支出。

一、2017年度市直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市直决算草案审计情况。市直决算草案表明,2017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0426万元、支出890426万元,收支平衡;政府性基金收入734871万元、支出734871万元,收支平衡;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9012万元、支出19012万元,收支平衡;社保基金收入406793万元、支出403234万元,结余3559万元。

(二)市直预算执行审计情况。2017年,市财政积极贯彻落实财政管理改革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监督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重点项目,加强政府债务风险控制,市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但也存在以下问题:

1.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准确完整。

一是应缴未缴预算收入212250.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887.24 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3034.22万元、专项收入11772.01万元(如教育基金收入4155.95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4155.95万元)、罚没收入12387.14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088.36万元、其他非税收入6987.63万元(如政府住房基金收入6546.04万元)、财政专户利息收入3617.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71363.14万元(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56424.82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5249.13万元)。

二是多计支出1964.67万元。主要是多计“灵活就业补贴资金”支出1298.2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支出666.47万元。

2.部分预算项目资金效益发挥不充分。

一是部分财政专项支出由于年初预算不细化,项目执行率低,绩效未发挥。如新兴产业研发专项,2016年预算安排1000万元,指标未下达至单位或项目,当年未执行,2017年预算仍安排1000万元,也未执行。

二是部分项目支出预算未参照上年实际执行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编制。部分预算项目连续两年都未执行,但是每年仍安排同类项目预算。如疾病应急救助资金100万元、公车平台年度管理费40万元当年均未执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全面,部分收入征缴不到位。仍有属于部门单位管理的49家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范畴;古城国有投资有限公司2017年少缴利润22.49万元。

4.部分中省专款未及时使用。

一是市财政未及时下达专款指标。2017年市财政共收到省专款154项、金额93602万元,其中59项省专款、金额6676.99万元,市财政未及时下达指标。如“2017年林业改革发展资金”1100万元、“省级促进外贸及引资专项资金”589万元等。

二是预算单位未及时申请使用专款,涉及项目122个、金额10930.32万元。如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741.93万元、“2017年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奖补资金”709万元等。

5.存量资金效益未发挥,金额8872.16万元。主要是项目资金连续结转两年以上未统筹使用1315.76万元;财政专户中结转两年以上未统筹使用资金4895.68万元;金库暂存两年以上未纳入统筹资金2660.72万元。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通过大数据审计对市直226家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审计全覆盖。结果表明,市直部门及所属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一是一级主管部门预算意识普遍增强,预算执行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程度明显提高,违纪违规问题大幅减少;二是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项目绩效有所提升; 三是“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224.75万元,降幅为5.46%,持续保持下降趋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收支两条线”制度执行不严格,金额19601.76万元。主要是出租收入、学杂费收入、捐赠收入等未及时上缴财政,甚至坐收坐支。如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2017年学费收入432.48万元坐收坐支;市公共租赁住房沙市运营中心将国有公房征收补偿款15628.87万元、自管房产征收补偿款831.98万元合计16460.85万元存放于单位基本账户。

(二)预算执行不严格,项目绩效管理不到位。一是项目执行率不高。2017年度预算单位项目共计1703个、金额316179.67万元。实际完成项目978个,占预算项目个数的57.77%;实际执行金额231810.38万元,占项目预算73.31%。未完成项目725个,其中:执行率完成20%以下项目289个,金额27777.19万元,占未完成项目个数的39.86%;执行率20%至50%项目106个,金额11298.54万元,占未完成项目个数的14.62%;执行率50%至100%项目330个,金额45297.56万元,占未完成项目个数的45.52%。二是中省专款未及时使用。如市奥林匹克体育场于2017年3月收到“下达2016年第四季度体育彩票公益金”60万元截至审计日未使用。三是挤占挪用专项资金。如湖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专款支付公租房电梯款99万元。四是虚列基本支出或项目支出转基本户或工资户139.79万元。

(三)少数单位仍存在违规发放。主要是部分市本级预算单位依据区考核文件发放奖励、部分二级单位参照主管局在省市考评的获奖文件发放单位奖励、部分单位向聘用人员发放“五项奖励”等。

(四)财务核算不规范,内部控制和管理不严格。主要是会计核算不规范、政府采购程序执行不到位、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公务卡结算制度执行不严格、国有资产管理不严、漏缴税费等方面的问题。如市体校与长沙市超翔家具电器公司签订购买家具合同,金额102.58万元,合同约定安装验收后支付第一笔款,实际在未安装验收情况下提前支付款项66.68万元;市中心血站购置30.5万元纪念品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市青少年宫应缴未缴以前年度税费43.4万元等。

(五)存量资金未纳入预算统筹10949.69万元。如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以前年度各项收费收入及结余未纳入财政统筹管理1925.45万元;市征地管理办公室征地补偿资金专户以前年度收取的耕地开垦费、代理费、管理费等余额7343.77万元。

三、2017年度荆州开发区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17年,荆州开发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财政管理逐步加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4616万元、支出165242万元,年终结余937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330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404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收入45643万元、支出29873万元,结余15770万元。但审计也发现,预算执行中存在以下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一般性转移支付8963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编制范围。

2.少计预算收支。2017年少记预算收入2260.41万元,主要是非税管理局账面留存的各项非税收入等。少记预算支出5299.47万元,主要是在“预拨经费”科目中列支的支出1461.04万元,各预算单位在基本户列支3838.43万元。

3.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主要是2017年度下达的结算补助款691.06万元、省专款3907.69万元、市拨专款731.1万元等。如市级水利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2017年中央财政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354万元等未及时使用。

4.部分资金未按规定进行统筹整合,资金效益未充分发挥。主要是存留于各预算单位基本户上的存量资金4019.08万元,以前年度结转的中省转移支付资金670.68万元等。

5.借出款项未及时收回,2017年底区财政账面暂付款余额高达169871万元。按对象分,预算单位26172万元,融资平台48462万元,国有企业64486万元,私营企业及个人30751万元;按挂账时间分,10年以上的1952万元,5—10年29316万元,3-5年41952万元,1—3年69528万元,1年以内27123万元。

6.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发放、使用、管理不规范。一是违规发放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借款。表现为对未达标企业发放借款,超政策标准发放借款等。二是部分企业的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借款逾期未还。如荷花机床借款1500万元、鹏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0万元借款已逾期两年未还。三是部分借款企业未充分发挥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应有作用。如睿信汽车电器有限公司将县域经济调度资金借款1000万元以定期存款的方式存放银行。

四、重点民生专项审计情况

2018年,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市审计局围绕服务“三大攻坚战”,开展了对全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和水污染防治情况、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政府债务风险防范、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落实和项目建设管理等进行了审计,相关审计情况已出具专题报告,市政府已组织相关县市区和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下面就市审计局组织实施的中心城区棚改拆迁项目审计情况予以报告。

市中心城区2016年、2017年新增棚改计划项目74个,计划总投资399.9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75.20亿元,项目累计完成投资101.03亿元。审计抽查征收腾地项目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荆州区涉及问题资金5676万元。表现为:一是工作经费计提标准较高导致资金闲置,涉及2316.4万元;二是测绘、评估公司出具的报告不真实,虚增面积、高评结构等导致多付补偿192.68万元。三是征收办及项目部违规认定装修、“住房改经营性用房”、虚报户头等,涉及金额3162.06万元。

2.沙市区涉及问题资金20903万元。表现为:一是拆迁办执行政策存在偏差,导致公租房沙市运营中心多获取国有直管公房住房困难保底面积补偿款2129万元;二是公租房沙市运营中心将工作经费承包给其下属二级单位再转包给个人;三是荆江大堤综合整治指挥部在未取得正式评估报告的情况下,先行与部分企事业单位签定征收补偿协议,涉及金额15723万元。

3.荆州开发区涉及问题资金6255万元。表现为:一是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扩大还迁人口及产权置换范围,多占安置房优惠指标29297㎡,涉及金额6028万元;二是岑河农场拆迁办多补宅基地面积,折合金额158万元;三是常青树公司周梁玉桥项目,部分货币补偿房屋面积认定比例超标准,涉及金额51万元。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17年,审计努力探索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础上,推行内审加抽查复核的模式增大投资审计监督覆盖面,主要采取直接审计与抽审复核审计相结合的模式,共完成投资审计项目7个,涉及总投资141507.85万元,共审减12247.84万元,综合审减率8.66%。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程序不规范。一是存在先施工后补办审批手续,边施工边拆迁等问题。如城投楚源大道项目,合同工期270天,因征地拆迁等原因,分段实施长达6年。二是部分项目未及时进行单项验收或检测。三是公开招投标及评标程序执行不规范。如开发区幸福小区、红光小区及沃特玛厂房改造3个BT建设项目,未按招投标规定公开选择合作单位及施工承建单位。

(二)合同签订及管理不严格。如荆北岳山安置房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在未履行招标文件重要条件的情况下合资公司仍然与其签订了BT建设合同,涉及金额15489.51万元。

(三)投资控制不到位。表现为建设单位投资内控制度设立与执行不到位,多计、多结项目投资。如沙北及荆北安置房项目,平均审减率达10.96%。存在多计工程量涉及金额5115万元,高套定额组价不实涉及金额1362.44万元,主要设备、材料价格不实466.65万元,超范围申报12.5万元,重复计算753.76万元等问题。

(四)项目实施过程监管缺位。一是对设计单位执业过程缺乏监管。如中心菜场复核项目,设计中标单位杭州光影公司违规转包给浙江天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合同金额149.5万元。 二是对中介单位的执业成效和质量控制缺乏约束。少数中介单位履职不到位,造成项目结算初审结果不实,审计复核的审减率仍较高。如开发区红光小区项目,复核审减率高达11.77%。三是对监理现场派驻人员的到岗情况及执业情况缺乏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监理机构违反监理合同擅自大幅减少或变更服务人员,降低现场服务人员资质要求等。如沙北东岳、张沟片区项目监理人员更换率分别达66.7%、88.9%。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17年 1月至2018年6 月,市审计局移送审计案件线索共72件,其中向市纪委移送69件、向市公安局移送1件、向相关主管单位移送2件;已立案17件涉及 138人,处分39 人,诫勉谈话56人,批评教育及工作约谈10人。

七、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切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体系。

(二)进一步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绩效。一是要加强项目库建设,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借助信息化手段,确保项目库管理科学、有效。二是加大项目实施力度,督促项目资金及时拨付,确保资金及时使用。三是扩大项目绩效考核覆盖面。健全项目绩效考核体系,强化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全流程绩效跟踪,确保项目效益发挥。

(三)进一步提升政府投资的规范性、效益性。政府投资项目逐步推行专业法人代建制,规范政府投资管理和效益评价。加大征迁政策宣传力度及工作透明度,建立健全征收拆迁补偿制度规范,做到严格规范,有章可循。

(四)进一步加大整改和追责问责力度。一是落实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负责人的主体责任,通过问题整改,完善制度机制。二是加大对突出问题追责问责力度,严肃查处涉及财政资金、民生、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重大违纪违规问题。三是完善审计发现问题追责问责联动机制,持续加大严重违纪违规问题处理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的查办力度,接受社会监督,维护国家财经法纪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