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日期:2018-11-1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至30日,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爱平,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张钦、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柳军等36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唐炜、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监察委员会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胡祥英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认为,市审计部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聚焦三大攻坚战,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资金和重大项目的监督,不断规范预算管理,维护财经纪律,服务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审计查出的问题准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可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并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围绕中心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审计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围绕推动荆州高质量发展,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加强扶贫攻坚领域政策落实情况、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结合行业特点和预算单位职责,探索建立分类科学的绩效评价标准和评价体系,积极开展预算绩效审计。

二、充分运用审计成果。建立和完善审计整改问责机制,对无故拖延、推诿或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切实维护财经纪律。相关监督部门要根据审计线索,认真开展调查,加大对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开,提高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三、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强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要注重审计整改与完善制度相结合,深入剖析审计查出问题的原因,特别要加强对屡审屡犯问题的整改督办。必要时对屡审屡犯、问题严重的部门和单位要进行“回头审”;对审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专题报告。

请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在六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