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之规定,现提请免除:
谢勇强、杨华平、陈观成、朱丹同志的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请予审议决定。
附:谢勇强等同志简介(略)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
2018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