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8-11-16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4月26日至27日在荆州市会议中心(凯乐大剧院)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十一次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王克梅所作的关于《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及《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会议决定,根据常委会二审意见将条例草案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交下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常务副市长钟芝清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2017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会议听取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新华代表主任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钟芝清受市长崔永辉委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会议任命田静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郭奉毅为荆州市水利局局长,杨冰为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刘兵为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决定免去郝永耀的荆州市水利局局长职务,刘明春的荆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王统怡的荆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职务4名。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智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陈爱平,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张钦、杨顺好、田新华,秘书长柳军和27名委员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钟芝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10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长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杨智 陈爱平 刘爱华 段昌奉 张钦 杨顺好 田新华 柳军 马林武 王先标 王克梅 邓世英 朱圣耀 朱瑞模 刘明春 李华成 杨德智 吴世金 张世国 陈秀池 罗中平 周开勤 周明芹 官庆军

赵永琴 赵茂安 袁军 徐炎华 徐柏才 常尧阶 彭忠林 彭继平 傅铁海 释心继 魏昌松

缺席:

余剑 张炜 贺勇 高金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