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朱圣耀等职务任免的议案

日期:2018-10-1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荆州市委组织部(荆组干〔2017〕493号、荆组干〔2018〕35号)文件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主任会议研究,提请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

任命:

朱圣耀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明春为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

张涛的荆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请审议决定。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