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

日期:2018-10-1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贯彻落实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勇当多极排头兵、实现荆州大振兴的战略部署,在新时代探索新实践、展现新作为,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一、坚持人大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1、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准确把握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政治论断、重大战略部署、重大目标任务,进一步增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和定力。坚持把学思践悟落实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上,以党的十九大精神统领新时代人大工作,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使命担当,转化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实际成效,转化为履职尽责、奋发有为的具体行动。

2、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健全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维护和巩固市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履职、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的良好局面。围绕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重要部署和共抓大保护、厚植大开放、构筑大交通、培育大产业、建设大城市的发展路径,把握工作着力点,通过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工作来贯彻落实。

二、有序推进地方立法

3、加强重点领域立法。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着力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今年完成《荆州市长湖保护条例》制定工作,审议《荆州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开展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洪湖保护和城市综合管理等立法调研。

4、落实立法工作机制。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提请市委确定重点立法任务,批准立法规划和计划,讨论决定立法涉及的重大体制和重大政策调整,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立法中的基础作用,发挥立法顾问组、立法研究会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扩大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健全立法机制,完善立法联席会议制度,制定立法论证听证制度和群众意见反馈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报、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5、加强地方性法规实施工作。扎实做好地方性法规的行政执行、司法适用和普及宣传工作,推动与政府及各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法律法规实施机关建立推进法规实施的长效机制。健全法规实施情况报告等制度,保证地方性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得到有效实施。

三、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

6、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关于探索建设江汉平原乡村振兴战略示范区情况、关于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情况、关于社会化养老和兴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工作情况、关于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关于201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及审计问题整改情况等工作报告,批准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荆州古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书面报告。认真落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推进司法监督工作平台建设。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加强跟踪监督。

7、强化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认真履行预算决算审查监督职责,继续选择部分预算单位进行跟踪调研,做好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相关工作。认真执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完成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

8、开展执法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

9、组织视察、调研和专题询问。对“一城三区、一区多园”建设情况、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情况、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扫黑除恶工作、血吸虫病阻断达标工作等进行视察,开展学前教育等专题调研,对2017年全域旅游专题调研提出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结合省人大常委会部署,继续开展“环保世纪行”、“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等活动。组织开展水环境治理专题询问。

10、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常委会领导阅信下访包案工作。严格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来信来访,进一步提高人大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加强对群众反映问题和诉求的综合分析,为改进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四、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11、紧扣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就事关全市大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支持县乡人大探索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

五、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1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进一步完善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等制度,通过法定程序实现省委、市委人事安排意图。探索建立司法工作人员任前履职情况报告制度。

六、更好发挥代表作用

13、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继续深入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和落实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制度,丰富联系内容和形式,增强联系实效。

14、服务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围绕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有计划组织本辖区各级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引导和指导代表为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着力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创新建议督办模式,探索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测评的方式方法。扩大代表对常委会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及专委会有关活动的参与,继续组织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指导代表小组、代表之家、代表联络室开展活动。依托省级平台,建立荆州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网络平台,更好服务代表依法履职。

15、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把加强代表履职管理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代表思想政治作风建设,督促代表依法履职尽责。加强代表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推进代表履职档案建设。总结代表履职经验,大力宣传代表依法履职的先进事迹。

七、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16、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坚定理想信念,按照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宣传新修改的宪法,把思想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

17、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及省委、市委实施办法,持之以恒反“四风”、转作风,在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加大落实力度,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8、加强履职能力建设。坚持和完善常委会专题讲座、党组中心组学习等制度,按照“既要政治过硬,也要本领高强”的要求,全面增强“八种本领”,推进立法、监督等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充分发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专委会组成人员的作用。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机关干部业务培训、内部轮岗和对外交流,进一步提高参谋助手和服务保障水平。

19、加强研究与宣传工作。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开展理论和工作研究,精心选题,深入调研,形成有分量的研究成果,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继续在市直新闻媒体上开设专栏,办好荆州人大网和微信公众号,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代表、人大工作的宣传,不断提升人大宣传的传播力影响力。

20、加强上下联系交流。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指导,不断加强与县乡人大的工作协同,建立完善主任会议成员及专委会联系县市区制度,对新当选的县乡人大负责同志进行专题培训,及时总结推广基层人大发挥职能作用的经验作法,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