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8-02-0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荆州市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1月5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会议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全市财税部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荆州争当多极发展排头兵,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2017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不断强化预算管理,着力实现财政预算从“重分轻管”到“花钱问效”、资金使用从“零星分散”到“整合使用”的转变,促进了地方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完善现代预算制度。一是全面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以“4N1”预算模式①为基础,完善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力度,当年调入16000万元,重点用于实现高职高专生均1.2万元经费达标;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5221万元,重点用于城区公共交通发展和国有平台公司注资;二是继续完善项目库标准化建设。绩效评价从事后评价前置到项目申报环节,将绩效评审贯穿到项目申报、执行、评价的全过程。严把入库立项关,2018年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项目数量较上年减少118项;将绩效评价结果直接运用于下年度项目预算编制,对于执行效果绩效不高及执行率过低的项目,直接取消项目立项或调减预算。三是试编市直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提高财政政策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四是积极推进市直预决算公开全覆盖,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主页设立“市直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专栏,严格按财政部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公开四本政府预决算和222家预算单位部门预决算。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一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各项重点支出政策落实。市直“三公”经费支出4597万元,下降29.1%;本级安排20903万元用于保障企业养老金十三连增②,人均养老金发放水平达到2267元,较上年增长7.3%;强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过渡期的制度衔接及预算管理工作,安排34875万元用于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收支缺口,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安排1236万元用于公立医院(2017年8月-12月)取消药品加成财政补助,服务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继续安排市直环保专项3000万元,保障生态文明创建。二是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作用,逐步构建股权投资类、调度资金类、担保增信类、以奖代补类及补助补贴类组成扶持企业体系。注资10亿元设立的长江产业投资基金,至2017年底已出资7亿元设立5支参股基金,基金总规模达到140亿元;2014年注资5000万元参股的湖北高金创业投资基金,基金实缴规模2.5亿元人民币,至2017年底已完成对9个投资项目合计2.4亿元。市本级安排5.88亿元生产调度资金,壮大龙头、骨干企业;续贷调度资金当年为106家企业提供“续贷过桥”资金 198600万元,化解企业融资难;为22家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抵押支持,撬动银行发放“助保贷”7920万元。三是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清收结余结转资金,盘活存量,统筹使用。市直通过年终决算清理统筹各项结余结转资金28855万元,重点保障下一年度新增项目需求;统筹财力9200万元用于“两校”迁建③、“五城”同创、国际马拉松等重大活动;四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积极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城北快速路项目开工。

强化财政预算监督。一是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原则,继续坚持年底不办理集中追加预算支出,重大新增支出纳入预算调整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二是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改革、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预算执行实时监控、中央、省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宗地核算账务系统,以信息化手段加强全程监管。三是针对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着力研究解决办法,提高预算编制、执行和管理水平。例如,针对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慢,资金使用效益低问题,市政府制定了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的相关措施,以预算执行倒逼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当前市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奖补政策“小、散、虚、低”的现象,要求财政、发改、经信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制定整合、规范政府奖补政策的措施,建立“申报有序、认定有据、奖补有力、考核有章”的企业奖补机制;针对中央、省取消或暂停6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项目后,公益二类单位保运转矛盾加剧问题,建立工作机制,要求编办、财政、主管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出台市直公益二类单位改革政策及实施方案,变养人为养事。四是改预算指标分次下达为年初一次性下达,改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纸质申报为电子申报,改政府采购审批为网上备案,提高预算执行率。督办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对部分执行进度较慢的部门进行重点询问。

提高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一是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提高到2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扩面取得阶段性成果,新增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单位7家。二是市政府印发《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直政府资产管理的意见》及整合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经营性资产的“一大三小”改革方案,通过城投公司纳入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的资产34处,涉及25家单位,资产总额14.4亿元,盘活存量政府资产,规范政府资产收益管理,做大政府融资平台资产规模。三是明确市国资部门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按照全口径、全覆盖要求,编制汇总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建议草案。

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国务院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要求,不断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认真落实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和风险控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年末市级政府债务余额101.8亿元,控制在省下达的110亿元债务限额内。市政府成立主要领导牵头的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印发《荆州市政府性债务危机处置预案》,构建地方政府债券“借、用、还”相统一的管理机制,有效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二)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总收入4628866万元,包括: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2496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7%,增长8.7%,其中:地方税收收入83809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增长14.0%;地方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的比重68.4%,比上年增加2.4个百分点,全市财政收入质量有所提高。

(2)转移性收入3126574万元④。

(3)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77329万元。

2.预算总支出4628866万元,包括: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616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5%,增长4.7%,其中八项支出⑤完成2936798万元,增长13.9%。

(2)转移性支出500051万元⑥。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7160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全市财政收支情况为初步汇总数据,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待省财政对各地2017年决算批复后,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市直预算收支情况

2017年预算执行中,省财政在债务限额内,核定转贷市本级2017年地方政府债券130055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按照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对市直财政资金出借给预算单位行为“借改拨”;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管理的通知》要求,学校学生缴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等不再纳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这些收支变化,市政府已经依法编制了2017年市直预算调整方案,并报经市人大常委会五届七次会议审查批准。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预算总收入864651万元,占调整预算(下同)103.9%。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7308万元,占预算101.9%,全部为非税收入⑦。

(2)转移性收入661683万元,占预算104.7%,新增收入主要为:新增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沪渝高速八岭互通补偿5000万元,安排县(市、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达标奖补4124万元。

(3)一般债券⑧转贷收入75660万元,占预算100.0%。

2.预算总支出864651万元,占预算103.9%。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5608万元,占预算99.0%,增长4.0%,其中:八项支出519221万元,增长17.3%。

(2)转移性支出164368万元,占预算130.9%,主要为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480万元。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4675万元,占预算100.0%;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1.预算总收入684991万元,占调整预算(下同)的100.2%。

(1)地方本级收入513224万元,占预算100.2%。

(2)转移性收入117372万元,占预算100.0%。

(3)专项债券⑨转贷收入54395万元,占预算100.0%。

2.预算总支出684991万元,占预算100.2%。

(1)地方本级支出594487万元;占预算100.7%。

(2)转移性支出76574万元,占预算96.3%。

(3)专项债券转贷支出13930万元,占预算100.0%。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预算总收入19012万元,占年初预算(下同)141.2%。

(1)地方本级收入12485万元,占预算172.9%,收入增加原因主要为荆州水务集团历年未分配利润一次性股利收入6958万元,较预算增加5978万元。

(2)转移性收入6527万元,占预算104.6%。

2.预算总支出19012万元,占预算141.2%。

(1)地方本级支出1609万元,占预算25.3%,支出执行率低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安排的对政府平台公司注资,由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出,由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

(2)转移性支出17403万元,占预算244.7%,支出超预算原因主要为调入公共预算5221万元,占预算522.1%。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预算总收入384294万元,占年初预算(下同)89.4%。

(1)地方本级收入266192万元,占预算90.8%;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为部分预算单位未按期完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核定参保,影响了养老保险缴费入库。

(2)上级补助收入118102万元,占预算86.4%;收入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为省级负担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当年收支缺口,在下一年度核查后补助到位。

2.市直社会保险预算总支出380615万元,占预算92.8%。

(1)地方本级支出376056万元,占预算92.8%;支出未完成预算主要原因为部分预算单位未按期完成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核定参保,相应减少养老金支出。

(2)上解(省级统筹调剂金)支出4559万元,占预算105.7%。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当年收大于支3679万元,历年滚存结余139049万元。原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老机保)滚存收支缺口58901万元,按照省人社厅核算规定未并账。

以上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荆州市市直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同时,对收支重大变化情况也在草案中作了说明。

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在市财政决算办理完毕后,还会有所变动,我们将依法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18年政府预算草案

(一)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市直及各县(市、区)上报的2018年财政收入预算草案为: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29080万元,增长8.5%。其中地方税收收入946669万元,增长13 .0%;非税收入382411万元,下降1.1%。

以上是汇总预算草案的收入预算数,各县(市、区)的预算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数为准。

(二)市直财政收支预算

1.落实市人大决算审查决议情况

2018年预算编制工作中,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五届五次会议有关财政决算的决议和审查意见,对照决议提出的进一步做好财政工作相关要求,2017年8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并逐一落实。

一是在推进公共预算统筹方面,明确将划转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预算单位经营资产的出租收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并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二是在健全全口径预算管理方面,明确单位依靠公权力取得的非税收入“不是单位自己的钱,是政府的财力”。财政将非税收入安排单位保障运转,是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政政策。

三是在严控一般性支出方面,明确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明确取消或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或政府性基金)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以收定支,按保工资、保运转的顺序安排支出,原则上不得申报项目预算。

四是在强化项目库管理方面,明确政府专项资金由其主管部门随年度部门预算同步编制政府项目细化方案,由预算单位承接的项目,必须将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和其部门预算编制,否则,不予执行。

五是在规范单位结余结转管理方面,明确行政及公益一类单位的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结余、经常性项目结转指标及无需结转使用的一次性项目结转指标,由公共预算收回;对上年本级公共预算资金安排的项目执行进度低于75%的,按10%核减其下年度项目支出预算控制数。

六是在注重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方面,明确落实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依据上年度项目绩效评价的结果,绩效较好的项目优先支持,绩效较差的项目要进行整改、调减或取消。

2.编制2018年市直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预算法和财政管理改革的总体要求,全面落实市人大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意见,以“明确责任、问题导向、优化结构、提质增效”为基础,以“放、管、服”⑩为抓手,坚持依法理财、统筹盘活、厉行节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推进中期规划管理,完善预算编制链条,强化项目库管理,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努力打造绩效预算。

3.编制2018年市直财政预算的工作措施

汇总各部门提出的2018年新增需求,达到307250万元,市直通过城区税收增收结算的新增财力仅为9790万元,收支缺口巨大。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公共财政收入预算积极稳妥、实事求是,支出预算突出重点、压缩一般,努力压缩收支缺口。部门收入预算将财政补助收入与单位非税收入统筹安排、综合核定;支出预算基本支出分类分档,项目支出从严核定,继续坚持过“紧日子”。

(1)保障重点、压缩一般。优先保障民生,新增保障民生支出88285万元,保障率达到94%;主要包括弥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当年缺口39876万元;退“老机保”退休人员个人缴费8954万元,高职生均拨款28400万元,取消药品加成补助2203万元等。对于各部门提出的项目新增需求,按照轻重缓急,保障重点。主要包括沪渝高速八岭互通项目补偿14960万元、重点项目前期经费2000万元、荆楚文化艺术节经费400万元、“文化三市”专项资金300万元等。

(2)全面统筹,调整结构。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将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及效率不高的项目资金全部统筹,筹集财力。调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29429万元;按“谁借、谁用、谁还”原则对应归集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49287万元;通过2017年决算清理统筹存量资金28855万元,将部分不再执行或执行率较低、执行绩效差的政府专项用于保障新增支出9723万元等。

(3)整合资金,聚财办事。整合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电子商务专项、电子政务、网格化、天网工程、党政内网等专项,设立政府信息化专项,专项规模6000万元,对政府信息化项目实行总量控制,用于统筹保障经批准实施的信息化项目。整合取消行政性收费等政府专项,投资评审、绩效评价等单位专项,增加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规模至4000万元,用于保障经批准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预算总收入74497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同)增长10.1%。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5500万元,下降0.6%;收入下降主要原因为学生缴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不再纳入一般公共预算核算。

(2)转移性收入619472万元,增长12.6%,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3046万元,调入资金增加15370万元。

2.预算总支出744972万元,比上年预算(下同)增长10.1%。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9737万元,增长10.9%。

(2)转移性支出22761万元,比上年增长6.0%。

(3)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2474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1.预算总收入4884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6.0%。

(1)地方本级收入403981万元,增长23.8%,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将荆州高新区、纪南文旅区土地出让收入纳入市直年初预算。

(2)转移性收入84466万元,增长37.5%,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为债券使用主体承担的专项债券还本付息20479万元调入基金预算。

2.预算总支出488446万元,增长26.0%。

(1)地方本级支出438578万元,增长16.1%。

(2)转移性支出44847万元,增长347.8%,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为将基金收入调入公共预算28400万元用于高职高专教育,比上年增加18400万元。

(3)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21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预算总收入242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80.3%。

(1)地方本级收入11851万元,增长64.1%,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国有平台公司上缴收益增加、控参股企业股利收入增加、新增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划转平台公司上缴的出租收入等。

(2)转移性收入12428万元,增长99.2%,收入增长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收入增加6142万元。

2.预算总支出24279万元,增长80.3%。

(1)地方本级支出10578万元,增长66.5%,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为新增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⑪补助支出4400万元。

(2)转移性支出13701万元,增长92.7%,支出增长主要原因为结转下年支出增加4293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预算总收入49117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4.3%。

(1)地方本级收入331554万元,增长13.1%;

(2)上级补助收入159625万元,增长16.8%;

2.预算总支出474341万元,增长15.7%。

(1)地方本级支出469832万元,增长15.8%;

(2)上解(省级统筹调剂金)支出4509万元,增长4.5%。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当年收大于支16838万元。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荆州市市直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

三、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继续坚持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着力强化问题导向、厉行节约、绩效管理、公开透明,不断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机构、人员情况:2018年市直预算单位共222家,较上年减少2家,单位实有人数30272人,较上年减少225人。单位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市长湖水产管理处划转至纪南文旅区管理,市一级公路管理处按照编委文件撤销。

部门收支情况: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收入166501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16119万元,增长14.9%。其中:安排基本支出353487万元,占总支出的21.2%,增长18.4%;安排项目支出1294597万元,占总支出的77.8%,增长18.1%;安排事业单位经营支出等其他支出16933万元。增长的主要原因为政府性基金预算规模较上年增加100640万元及公共预算安排的社会保障支出增加45343万元等。

2018年,各预算单位严格落实预算编制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压缩一般性支出,市直“三公”经费预算4096万元,比2017年下降10.9%。

2018年市直部门预算分预算单位的具体情况详见《荆州市市直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

四、认真做好2018年的预算执行工作

全市财税部门将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制定工作规划,明确工作责任。

一是加大收入组织和支出执行力度。落实财政部规范地方财政收入管理的要求,规范非税收入;组织全年收入完成,稳步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强化预算执行在线监控系统运用,建立市直部门预算执行进度定期通报制度,配合市人大开展执行进度排位落后单位约谈工作,落实预算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主体责任。

二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运行。“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狠抓市委巡察反馈的财经纪律方面问题整改与规范,建立制度,督促落实。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对绩效评价低的项目资金,停止或减少资金投入,切实将绩效评价成果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

三是推进与财政有关的改革落地。进一步加强预判谋划,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研究。在推动市城区财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政府购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⑫、统筹政府预算体系财力、整合和规范政府奖补政策、建立部门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考核制度等方面,集中人力才智,开展调查研究,当好参谋助手。

四是全面加大向上争取力度。抓住国家实施长江大保护的战略机遇,争取中央重大转移支付支持;建立考核办法,督促各部门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

完成2018年预算任务艰巨、意义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和各项财税改革发展任务。

附注:

①“4N1”预算管理模式,“4”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N”指各种政府专项资金,如城建资金、教育资金、促进经济发展资金等;“1”指部门预算执行平台,所有预算都必须通过部门预算平台执行。“4N1”预算管理模式是严格执行预算法的具体体现,逐步实现了预算管理全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预算编制收支计划,杜绝了体外收支现象的发生,真实全面反映政府收支面貌。

②企业养老金十三连涨,指自2005年起,我国养老金水平持续稳步提高,截至2017年已实现十三年连续上涨。其中从2005年到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每年以10%左右的幅度递增。

③两校迁建,指沙市中学、荆州中学分别迁建至沙北新区、荆北新区,市直财政统筹资金投入7.9亿元保障迁建如期竣工,保障了2017年秋季新校区如期开学。

④转移性收入,是指在各级政府财政之间进行资金调拨以及在本级政府财政不同类型资金之间调剂所形成的收入,包括补助收入、上解收入、调入资金和地区间援助收入等。其中,补助收入是指上级政府财政按照财政体制规定或因专项需要补助给本级政府财政的款项,包括上级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上解收入是指按照财政体制规定由下级政府财政上交给本级政府财政的款项。调入资金是指政府财政为平衡某类预算收支、从其他类型预算资金及其他渠道调入的资金。

⑤八项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主要反映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民生及社会事业发展的保障程度。

⑥转移性支出,是指在各级政府财政之间进行资金调拨以及在本级政府财政不同类型资金之间调剂所形成的支出,包括补助支出、上解支出、调出资金等。其中,补助支出是指本级政府财政按财政体制规定或因专项需要补助给下级政府财政的款项,包括对下级的税收返还、转移支付等。上解支出是指按照财政体制规定由本级政府财政上交给上级政府财政的款项。调出资金是指政府财政为平衡预算收支、从某类资金向其他类型预算调出的资金。

⑦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全部为非税收入,是指按照2014年《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和完善市城区财政管理体制的通知》要求,将原市直税收收入按照属地征管原则下划各区,市直财力通过年终财政结算上缴;下划后,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仅剩非税收入。

⑧一般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省转贷的一般债券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⑨专项债券:指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的、约定一定期限内以公益性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还本付息的政府债券。专项债券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

⑩“放、管、服”,“放”指中央政府下放行政权,减少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理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管”指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加强监管体制创新。“服”指转变政府职能减少政府对市场进行干预,将市场的事推向市场来决定,减少对市场主体过多的行政审批等行为,降低市场主体的市场运行的行政成本,促进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创新能力。

⑪“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是指国企(含企业和科研院所)将家属区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管理职能从国企剥离,转由社会专业单位实施管理的一项政策。

⑫政府购买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是指对于由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并且适宜由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事项,将财政拨款改为政府购买服务,购买的主体为其行政主管部门,实行合同化管理,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购买服务经费纳入主管部门项目预算,变养人为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