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日期:2017-10-1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市审计局局长胡祥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工作部署,市审计局紧密围绕 “壮腰工程”建设,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促进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在促进改革、推进法治、维护民生、遏制腐败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主要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市级决算草案、预算执行和重点专项资金等10个方面的审计。审计情况表明:2015年,各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围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积极应对财政领域趋势性变化,全面完成年度财政收支预算,圆满完成“十二五”主要目标任务。

——采取有效措施稳增长,收入稳中有进。全市上下积极务实作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统筹推进各项政策落地和工作措施落实,经济社会发展呈现“稳中有进、进中趋优”的态势。2015年,市本级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50万元,较上年增长39?12%。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重点民生支出保障得到加强。市财政继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切实加大对教育、环境保护、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不断完善社会服务体系。2015年度决算草案反映市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4383万元,较2014年4740万元减少357万元,降幅8?15%;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227832万元,较上年增长23?97%。

——财政改革进一步推进,预算意识不断增强。2015年是新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财税改革的关键之年。新预算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大力推动贯彻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市财政积极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四部预算统筹衔接,盘活财政资金存量,清理存量资金383421万元,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明显提高;市县两级财政将新增资金的15%、存量资金的50%用于扶贫攻坚,完成全市371个贫困村、13?56万户、40?48万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工作;同时,在强化人大的审查监督权、实行全口径预算、加强预算公开、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行为等方面均有突破。

但审计也发现,有些方面体制机制尚不完善、部分制度措施未能得到有效执行,一些部门单位仍然存在违纪违规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影响了政策措施的落地落实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决算草案审计情况。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对市财政编制的市级决算草案在上报市政府审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查之前进行了审计,核实了2015年市级决算收支情况。具体是:

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916887万元,其中市本级收入93350万元,为调整预算(以下简称预算)的123?1%。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859469万元,其中:市本级支出598330万元,为预算的116?74%;上解支出2478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4166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886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83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418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市直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36989万元,为预算的140?4%。市直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57949万元,为预算的115?3%。收支相抵,结余79040万元。

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64648万元,为预算的98?9%。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285345万元,为预算的109?6%。收不抵支20697万元。

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055万元,为预算的98?5%。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5599万元,为预算的91?0%。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56万元。

(二)预算执行审计情况。2015年,市财政认真组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加快中、省专款拨付进度,预算和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收入列报不够全面,部分收入未及时解缴入库。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05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105万元,罚没收入663万元,财政性资金利息收入7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9912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7291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466万元等。

2?部分中省转移支付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主要是2014年结转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505万元。如全省普通公路建设资金1555万元;养老保险补助资金5212万元;中央政法转移支付共建项目资金1050万元等。

3?部分专项资金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单位共计30759万元。如2014年结转的支农专项资金51万元、“农业产业化”资金9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430万元;“文化旅游发展基金”1600万元等。

4?部分财政结转资金未及时使用。截至2015年底,扶持企业发展支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产业投资基金、交通发展资金等专项资金中未使用、连续两年结转28911万元。

5?存量资金清理后的结转资金需进一步加大统筹使用力度。2015年市本级清理的存量资金383421万元,实际安排使用224346万元,年末仍有结存资金159075万元。结存资金中主要是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中省专款、市级财政账面的存量资金、以及各预算单位上交的存量资金。

6?未报告财政资金绩效情况。主要是预算中未报告相关政策内容和绩效目标,决算草案中未报告相关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采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对市直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数据进行了全覆盖。总的看,部门预算单位能够较好执行预算,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完善财务和预算管理制度,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仍存在部分单位执行预算不严格,财务管理不到位等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仍需完善。

一是部分单位收入预算编制不全面。部分预算单位的门面出租收入、国有资产转让、上年结转结余等未全额纳入预算编报范畴,涉及53家预算单位,金额16870万元。如市文物旅游局上年结余结转2351万元、市文新广局下属二级单位图书馆门面租金收入28万元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是部分单位预决算差异大。有20家预算单位的公用经费支出超预算5044万元。主要是因为年初公用支出预算编制标准低于实际支出需求、部分预算单位存在漏编支出、临时性不可预见支出较多,导致预决算差异较大。

三是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主要是单位项目申报名称与实际执行名称不一致;项目申报金额与实际执行金额不一致;部分预算单位已批复的项目实际未执行。审计发现,项目完全未执行的涉及426个项目,金额46204万元;项目资金连续两年结转的涉及33个项目,金额4261万元。

(二)少数单位存在违规收费情况。截至2016年2月底,9个部门仍有5个收费项目超出省政府核定的收费目录,收取费用834万元。

(三)少数部门、单位违规或超标准发放津补贴。如违规发放车贴、节假日加班费等;单位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养老保险金;超标准发放党建、第13个月工资、绩效考核奖励等。

(四)部分单位向基本户转款。2015年,共有35家单位通过零余额账户向基本户转款2777万元。如市交通运输局向基本户转款273万元;市港航管理局向基本户转款407万元。

(五)部分单位财务管理不严格、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有的单位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自行购置资产。如市科技局购置空调、档案柜等资产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二是有的单位固定资产入账不及时。如市殡葬所历年购置的12辆汽车均未登记入账。三是有的单位未按照预算核定的支出内容进行核算,会计科目之间相互调整。主要是将应在会议费、办公费等科目核算的支出调入到“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科目。四是有的单位部分收支在“往来科目”中核算。如市文新广局机关在往来科目中冲减支出31万元。五是有的单位未严格遵守接待程序,存在接待费报销附件不完整,程序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六是有的单位代扣代缴款项未上缴或未冲减垫付的支出。如市排水管理处应缴未缴代扣的职工个人所得税1?07万元,往来账上悬留代扣的职工失业保险金4万元、养老保险金31万元、住房公积金13万元。

(六)“三公经费”预算与执行仍不精细。

各部门重视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违规问题明显减少,但仍然存在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如无预算列支因公出国(境)费用55万元;无预算、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费用330万元;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用106万元;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会议费329万元。

(七)其他情况。

1?违规高息集资。一是市电影公司2013年至2014年向职工集资840万元用于投资石首华彩影城和公安天橙影都,年利率10%。二是截至2015年底,市金聚文化产业中心向职工累计集资164万元,其中:用于投资市天凤文化创意发展有限公司40万元、用于购买养老保险124万元,年利率8%。三是市艺术学校向租赁户和职工借款85万元用于购买职工养老保险,年利率12%。

2?采购程序不规范。市殡葬所2015年支出中采购鲜花505万元、文明棺63万元、火化用品33万元,未经过公开招投标,直接指定供应商。

3?协会学会仍然存在政会不分、违规收费等问题。对14个协会学会进行审计抽查发现:10个协会学会有公职人员任职、兼职;4个协会学会依托部门行政职能乱收费、乱摊派,涉及资金197万元;6个协会学会的收费用于主管部门经费开支,向主管部门上交管理费、主管部门在协会学会报销福利、办公、招待,涉及资金29万元;5个协会以学习考察、开会名义出外旅游7万元;5个协会扩大开支范围8万元;市港航局下属中介机构津江公司2015年人大报告审计整改后注销,又成立湖北楚舟坞船舶有限公司,与脱钩更名的水运协会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继续依托市港航局开展中介收费服务。

(八)预算单位人员编制审计情况。抽查22家预算单位发现抽调、聘用人员比重较大。2015年底,22家预算单位编制人数1496人,在职实有人员1410人,其中抽调、聘用356人。抽调、聘用人员占单位在职人数30%以上的有7家。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抽调、聘用人员24人,占在职人员46人的60%;市房管局抽调、聘用人员21人,占在职人员39人的53%;市人才服务中心抽调、聘用人员6人,占在职人员13人的46%;市农业局抽调、聘用人员21人,占在职人员47人的45%;市节能装饰办抽调、聘用人员8人,占在职人员23人的36%。

三、重点专项审计情况

(一)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截至2016年5月,市本级(含荆州开发区)政府性债务余额2245230万元,比2013年6月底债务余额累计增加1419851万元,增长172%。其中:市城投公司、地方政府债券、华中农业高新投资公司、海子湖投资公司和荆州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增加额分别为867997万元、193120万元、122000万元、120300万元和36487万元,合计1339904万元,占债务增加额的94?4%。

(二)扶贫资金审计情况。

此次重点延伸审计了全市10个县(市区),延伸审计或调查了17个乡镇、49个村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虚报项目支出套取扶贫资金97万元。涉及3县市区(公安、监利、松滋)。如2015年12月,松滋市卸甲坪土家族乡黄林桥村采取虚开工程发票、伪造工程合同手段,虚报大棚蔬菜种植配套建设项目支出18万元、农田整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支出10万元,共计28万元转至黄林桥村“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专户”。

2?资金分配使用不精准。有103万元雨露计划项目补贴资金安排给非贫困户(涉及8个县市区)。其中:非建档立卡贫困户884人、共计94万元,不符合贫困条件对象68人、共计8万元。

3?扶贫资金拨付不及时,部分资金私存私放。截至2016年3月,全市扶贫资金结存7627万元,占扶贫资金总额46?99%;有443万元扶贫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私存私放。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2015年,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实际开工8434套,基本建成7594套,市政府通过实施棚户区改造,在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年保障城市棚户区居民288户;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8071户。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不符合条件家庭违规享受住房保障待遇。有14户保障对象隐瞒房产骗取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25户保障对象违规重复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171户家庭收入已改善或者是人员已死亡仍在享受廉租房配租;150户已不属于政策补贴对象仍领取货币补贴9万元。

2?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高。一是由于征地拆迁影响项目进度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如沙市农场垦区危房改造专项资金1069万元未及时使用,至2015年底已闲置1年以上;市城投公司城南东西堤街片区(一期)项目安居工程专项贷款33416万元,截至2015年底已闲置超过1年,已承担利息支出2103万元。二是由于工程建设进度缓慢,资金安排不合理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如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2104万元未及时使用。

3?项目未批先建。如市楚天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荆北片区棚户区郢南小区一期安置房项目于2014年8月开工,截至2015底工程主体已封顶。该工程只有可研报告批复,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项目执行进度缓慢,结转结余金额较大。2015年,市文物旅游局收到文化旅游发展基金1018万元,当年使用569万元,结余449万元,结余占比44%;上年结转的文物保护专款2852万元,使用1693万元,结余1159万元。市文新广局将社区文化活动室建设、扫黄打非等专项资金结转下年91万元。

(五)农业水利专项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重点抽查了市农业、水利系统8个单位分配管理使用的4014万元农业水利专项资金,其中:中省专款3098万元,市级资金916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出借存量资金。市农业局将清理的存量资金400万元借给市农科院,用于退还富程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保证金,至审计时未及时收回。

2?项目执行不到位,结转结余资金较大。2015年度市本级财政安排市农业局支农专项资金96万元,实际使用33万元,预算执行率为35?1%。2015年度中省水利专项资金当年结余613万元,其中:市水利局结余365万元、四湖工程管理局结余248万元,占两个单位专项资金1619万元的37?9%。

(六)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1.项目评审和监管机制不完善。一是程序设计上存在缺陷,局内审定和部门会商环节记录不完整、评判标准没有量化为分值,存在一定的主观因素;二是项目资金额度的安排没有标准,单个软课题项目经费金额偏大,项目经费撒胡椒面的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管理与使用缺乏有效监督和检查。

2?项目执行不到位,结转结余资金较大。主要是部分专款项目未实施及管理费结余,如市星火计划实施培训专款结转结余212万元;市润达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专款结转结余148万元;市科技局计划项目管理费结余162万元。

(七)民政专项资金延伸审计情况。

审计了民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情况,重点审计了抚恤补助资金、退役士兵培训等专款。2015年,市民政局机关及二级单位共收到中省专款5969万元,当年实际使用3139万元,结余283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 43人重复享受社会救助29万元。主要是在享受其他社会救助政策同时又领取低保补助金。

2?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不规范。三个区民政局未经招标,自行确定培训机构;市创业学校和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未开展培训领取培训专款,共计34人,金额13万元;市机械电子工业学校转包培训业务从中获利16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审计情况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涵盖范围不全。

一是市政府已明确授权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39家企业中,至今仍有22家没有纳入市国资委监督范围。如交通系统4家,文新广系统15家;二是市教体局、市住建委、市房管局等系统的国有企业,政府还未授权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范围。

(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反映不完整。

市古城公司、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市城投公司、市产权交易中心等四家国有全资企业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4233万元;市古城公司、华夏水利水电公司等企业国有股权转让以及对外投资收益核算不及时造成财务核算失真。

(三)资产管理不到位。

一是国有产权登记不规范。如市城投公司持有湖北银行国有股12320?52万股国资委未登记入账;2013年至2014年国资委持有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股权未登记入账。二是打包资产核算管理不规范。如市古城公司截至2015年底共购买资产包16个,由于财务核算与业务管理不衔接,每个资产包的盈亏及经营结果不清晰。三是存续企业的存量资产管理、安置费用的支出缺乏有效监督和制度约束。如活力28留守处2007年至2014年间采取全额申请内退人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方式,套取企业改制确定的财政兜底资金169万元存个人账户,该账户2016年6月底余额131万元;天发集团公司改制留守处以吴俭个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资金余额445万元;帅伦公司有10间门面房坐落在武汉市江岸区谌家矶河边1号,这些门面在财务账上无反映;市国企改革办公室对所管辖的市城镇集体工业联社49家二级单位资产管理及处置情况未进行有效管理,相关资产总量、现状及资产处置情况不明晰。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审计注重揭露和查处违法违纪问题,对滥用职权、贪污受贿、骗取侵占、虚报套取等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和检察机关处理。今年以来共移送各类案件线索13起,涉及人员(单位)48人(个),涉案金额360万元。其中:重大建设项目审计移送1件,涉案34万元;保障性住房审计移送3件,涉案30万元;扶贫资金、公立医院改革审计异地交叉审计移送9件,涉案296万元;其他项目移送1件。

六、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预算法》,完善政府预算管理,加大推进预算公开力度。预算编制要做到全口径,全覆盖,上年结转结余资金、一般转移支付中固定性资金等应全部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进一步量化支出标准,加大部门单位经费保障力度,避免专项资金用于经费支出。同时,要加强预算执行精细化管理,增强预算的刚性约束。

(二)进一步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效益。一是对预算和各部门单位的暂存暂付款项作进一步清理,该清收的清收、该转收入的转收入、该拨付的要及时拨付,全面掌握资金存量规模。二是抓紧研究出台财政存量资金管理办法,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对确属没有指定用途或因政策变化无需继续执行的存量资金,统筹安排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三是加强对各部门单位基本户的管理,严格制度和措施,规范基本户收支,杜绝预算资金向基本户转款等行为。

(三)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与监督,切实发挥专项资金效益。一是及时按计划拨付专项资金,促进专项资金尽快使用并发挥效益。二是清理滞留欠拨的专项资金,对长期的沉淀资金和项目已执行完工形成的净结余,统一纳入预算重新安排。三是加强对专项资金的跟踪管理,强化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保障专项资金使用安全、合规、有效。四是通过建立和完善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资金预算编制评审机制和追踪问效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强化国有资本经营管理。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改制后存续企业管理制度和措施,扩大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范围,规范资产处置行为,盘活资产存量,充分发挥国有资本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诚恳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继续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政策执行和民生项目的审计监督,为推动荆州的稳步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