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7-10-1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8月30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报告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本次会议对2015年市直财政决算予以审查和批准,并请对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予以审议。

一、2015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全市决算情况

2015年,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①1605263万元,占预算1554007万元的103?3%,增长15?1%。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9498万元,完成预算1011584万元的102?8%,增长10?8%。全市地方财政决算支出3464784万元,完成预算2556305万元的135?5%,同比增长19?1%。

平衡情况:财政总收入459388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949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3853万元(返还性收入8495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5035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915349万元),政府债券438260万元,上年结余392318万元,调入资金219960万元。财政总支出443928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4784万元,原体制上解省支出21145万元,省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上解170652万元,专项上解42761万元,出口退税上解2289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还本32922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08429万元。年终结余154605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154605万元。收支相抵,净结余0万元。

(二)市直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财政决算

2015年,市直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50万元,完成2015年调整预算75824万元的123?1%,与今年初报告数持平(下同)。收入分项目:

专项收入12869万元,占预算的490?2%,持平;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1992万元,占预算的81?7%,持平;

罚没收入15310万元, 占预算的148?2%,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95万元,占预算的25?6%,持平;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19265万元,占预算的363?5%,持平;

其他收入3019万元,占预算的112?5%,持平。

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83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512513万元的116?7%,较年初报告数增加33497万元。

分项目执行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41876万元,占预算的69?3%,持平;

公共安全26381万元,占预算的69?5%,持平;

教育81152万元,占预算的93?7%,持平;

科学技术15133万元,占预算的236?3%,持平;

文化体育与传媒15541万元,占预算的94?3%,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105598万元,占预算的134?7%,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41139万元,占预算的194?0%,持平;

节能环保12656万元,占预算的177?1%,持平;

城乡社区65592万元,占预算的101?1%,持平;

农林水29052万元,占预算的101?0%,增加200万元,系与省财政厅对账,将“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鄂财农发〔2014〕167号)专项转移支付200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交通运输54101万元,占预算的171?7%,持平;

资源勘探信息8633万元,占预算的43?7%,持平;

商业服务业3474万元,占预算的200?8%,持平;

金融5065万元,占预算的34?9倍,持平;

国土海洋气象2910万元,占预算的22?3%,持平;

住房保障53631万元,占预算的312?5%,持平;

粮油物资储备2294万元,占预算的170?0%,持平;

其他支出30998万元,占预算的463?3%,增加30193万元,主要是政府债务(不含地方债券)还本支出按省财政厅要求调账。

债务付息支出3104万元,增加3104万元。

平衡情况:

财政总收入916887万元,较年初报告数861094万元增加55793万元。具体为: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50万元,持平;

2、上级补助及对区结算收入480410万元,较年初报告数460179万元增加20231万元。分主要项目:

(1)增值税税收返还18926万元,增加549万元;

(2)财政体制调整基数返还5687万元,持平;

(3)成品油价格与税费改革基数返还3657万元,持平;

(4)原体制补助492万元,持平;

(5)均衡性转移支付15038万元,持平;

(6)激励性转移支付3481万元,增加2520万元;

(7)政策性转移支付24259万元,减少18万元;

(8)革命老区和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补助19万元,减少270万元;

(9)县级基本财力保障15647万元,增加15647万元,其中:市州保障与发展转移支付增加15656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增加140万元,分流财政供养人员激励性转移支付减少149万元;

(10)结算收入149026万元,增加472万元;

(11)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6667万元,增加177万元;

(12)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补助3133万元,增加425万元;

(13)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补助1139万元,增加29万元;

(14)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补助63524万元,减少388万元;

(1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补助3140万元,减少519万元;

(16)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24万元,持平;

(17)固定补助37777万元,增加674万元;

(18)专项转移支付128774万元,增加933万元。

3、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42910万元,持平;

4、上年结余158626万元,增加5061万元,系按省财政厅对账口径调增;

5、调入资金41591万元,增加30501万元,系基金预算调入公共预算。

财政总支出859469万元,较年初报告数731025万元增加128444万元,包括:

1、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98330万元,增加33497万元,主要是政府债务(不含地方债券)还本支出按省财政厅要求调账;

2、上解支出②24781万元,增加1289万元,包括: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上解增加21万元,中央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专项上解增加83万元,湖北银行税收收入上解减少620万元,2014年度中央、省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上解增加2489万元,合资铁路税收专项结算上解减少684万元;

3、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41660万元,持平;

4、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68867万元,减少32173万元,主要是政府债务(不含地方债券)还本支出按省财政厅要求调账;

5、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5831万元,增加125831万元,包括结转下年调减部分安排、滚存净结余安排、基金结转结余调入公共预算安排以及新增财力安排等。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57418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57418万元,净结余0万元。

1、结转下年支出较年初报告数减少71928万元,系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③“2015年底各地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均不得超过9%”的要求,省财政厅要求各地将结转下年支出调减至9%以下,调减部分对应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净结余较年初报告数减少723万元,系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收入436989万元,占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下同)311341万元的140?4%,较年初报告数增加800万元,分项目:

(1)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14万元,完成38%,持平;

(2)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1242万元,完成103?5%,持平;

(3)政府住房基金13058万元,完成136?5%,持平;

(4)城市公用事业附加2863万元,完成93?9%,持平;

(5)土地收益金16124万元,完成133?2%,持平;

(6)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208万元,完成239?5%,持平;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0409万元,完成152?3%,持平;

(8)车辆通行费3742万元,完成117%,持平;

(9)港口建设费127万元,完成105?8%,持平;

(10)污水处理费4334万元,从2015年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持平;

(11)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1482万元,完成114?8%,持平;

(12)水土保持补偿收入226万元,完成177?9%,持平;

(13)其他基金收入50万元;

(14)转移性收入800万元,系与省财政厅对账,新增 “2015年三峡水库库区基金”(鄂财企发〔2015〕135号)专项转移支付800万元;

(15)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0210万元,持平。

201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357949万元,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批准调整预算(下同)310354万元的115?3%,较年初报告数减少200万元。按功能分类:

(1)交通运输支出3528万元,完成106?3%,持平;

(2)农林水支出1236万元,减少200万元,省专款转列公共预算;

(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66万元,完成134?3%,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296793万元,完成117?5%,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18万元,持平;

(6)其他基金支出5498万元,完成155?9%,持平。

(7)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210万元(转移性支出)。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436989万元,支出357949万元,收支相抵,收大于支79040万元,增加10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2015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55万元,占年初预算6150万元的98?5%。其中:国有企业上缴利润184万元,国有股权收益2453万元,产权转让收入1209万元,转移支付收入35万元,其他收入217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99万元,占年初预算6150万元的91%,其中:改革成本支出3415万元,资本金注入1521万元,转移性支出(调入公共预算)511万元,其他支出152万元。当年结余456万元。

4、社保基金决算

(1)收入情况

2015年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为264648万元,完成预算267524万元的98?9%,较年初报告数减少238万元。系按照中省社保基金决算口径,省财政厅核实相关数据后通知地方进行数据调整。分险种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9269万元,完成预算的96?6%,增加1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9200万元,完成预算的90?2%,持平;

失业保险基金73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减少87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45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2%,减少66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30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3?9%,减少85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1166万元,完成预算的94%,减少19万元。

(2)支出情况

2015年市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5345万元,完成预算260425万元的109?6%,较年初报告数增加210万元。分险种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2593万元,完成预算的110?1%,持平;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30387万元,完成预算的135?9%,持平;

失业保险基金4826万元,完成预算的71?4%,持平;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46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增加24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2646万元,完成预算的115?7%,增加255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198万元,完成预算的42?2%,减少68万元。

(3)平衡情况

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入小于支出20697万元,滚存结余79097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减少450万元;分险种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入小于支出23324万元,滚存赤字28178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增加19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入小于支出21187万元,滚存赤字35391万元,与年初报告数一致;

失业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入大于支出2571万元,滚存结余14464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减少87万元;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入大于支出19837万元,滚存结余116590万元④,较年初报告数减少91万元;

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入大于支出438万元,滚存结余6797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减少340万元;

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相抵,收入大于支出968万元,滚存结余4815万元,较年初报告数增加49万元。

按照市人大对部分预算单位2015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调研结果、市审计局对市直2015年预算收支执行审计以及市直2015年财政决算审查反馈的情况,市直2015年预算执行中仍然存在部分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部分政府专项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单位、未按市本级债务情况合理编制还债支出、部分项目支出连续结转等问题,我们在认真梳理相关问题产生原因的基础上,已将相关整改措施纳入2017年预算编制方案,一是试编2017—2019年中期财政规划;二是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三是建立财政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四是以梳理、核定为基础改进中省转移支付预算编制;五是提高公用支出总额标准,单项定额实行分类分档管理;六是落实住房公积金调标、奖励性工资调标等涉及个人待遇和改革增支政策;七是简化流程、完善审核,推进项目库建设。

二、2016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934423万元,占预算1783845万元的52?4%,增长11?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4093万元,占预算1153855万元的55?0%,增长18?7%; 地方税收收入445894万元,占预算856461万元的52?1%,增长15?7%。

分征收部门:国税322578万元,增长6?9%;地税424011万元,增长9?1%;财政187834万元,增长26?5%。

上半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84185万元,完成预算2568135万元的57?8%,增长40?5%。

(二)城区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城区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491979万元,占预算976673万元的50?4%,增长9?7%;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1333万元,占预算606879万元的54?6%,增长16?9%; 地方税收收入230616万元,占预算456358万元的50?5%,增长9?7%。

分征收部门:国税180947万元,增长12?0%;地税210339万元,下降1?8%;财政100693万元,增长38?1%。

(三)市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242万元,占预算98018万元的69?6%,增长50?7%;

分主要项目为:

专项收入19857万元,占预算21861万元的90?8%,增长121?3%(从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的教育资金和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同比增加11820万元);

行政性收费21244万元,占预算42829万元的49?6%,增长5?3%;

罚没收入6295万元,占预算9568万元的65?8%,增长3?5%;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336万元,占预算21886万元的65?5%,增长73?2%;

其他收入6510万元,主要是政府住房基金收入4532万元转列公共预算。

上半年,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5955万元,完成支出预算569680万元的44?9%,增长56?4%。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14498万元,完成预算24?1%,增长28?7%;

公共安全9957万元,完成预算20?7%,增长39?7%;

教育25341万元,完成预算22?9%,下降21?9%;

科学技术6218万元,完成预算31?2%,增长621?3%,主要是新增参股长江产业基金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2352万元,完成预算25?4%,增长62?4%;

社会保障和就业120310万元,完成预算92?6%,增长68?7%,主要是拨付企业职工养老保险65814万元、企业养老保险缺口补助177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700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0243万元,完成预算22?2%,下降8?8%;

节能环保2064万元,完成预算23?1%,增长84?8%;

城乡社区8138万元,完成预算24?8%,增长63?4%;

农林水9677万元,完成预算19?5%,增长149?7%;

交通运输1729万元,完成预算7?8%,下降58?8%;

资源勘探信息1867万元,完成预算18?1%,下降44?0%;

商业服务业755万元,完成预算18?7%,增长1224?6%(拨付旅游发展资金650万元);

金融100万元,下降98%(2015年拨付大正担保公司省中下企业实体发展基金5000万元为一次性支出,本期没有);

国土资源气象734万元,完成预算59?6%,增长45?3%;

住房保障19481万元,完成预算192?7%,增长879?4%,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

粮油物资储备246万元,完成预算22?8%,增长10?3%;

债务付息1243万元,完成预算24?9%,下降51?1%;

其他支出21002万元,增长7977?7%,主要是省财政厅通知归还债务(不含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6498万元。

上半年,一般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支出进度在30%左右,进度偏慢的主要原因:一是奖励性工资、在职人员兑现调资未完全到位;二是部分预算单位使用存量资金保障运转,影响了当期预算支出进度;三是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进度较慢。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收入525140万元,占预算309379万元的169?71%,同比增长643?8%。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港口建设费51万元,占预算120万元的42?5%,下降13?6%;

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972万元,占预算600万元的162%,增长272?4%;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100万元,下降93%;

国有土地收益金9078万元,占预算14527万元的62?5%,增长476?0%;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158万元,占预算628万元的25?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16620万元,占预算260852万元的121?4%,增长408?8%,主要是政府投融资平台把储备土地转化为出让土地,土地出让收入缴库增加;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189万元,占预算8000万元的39?9%,增长74?5%;

车辆通行费2034万元,占预算3627万元的56?1%,增长27?1%;

污水处理费2118万元,占预算5700万元的37?2%,增长52?5%;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90820万元。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544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09158万元的176?3%,同比增长694%,支出按功能分类为:

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42529万元,占预算282292万元的192?2%,增长715?2%,主要是新增债券用于城投公司、纪南文旅区建设项目190820万元,注入城投公司资本金151248万元,纪南文旅区、华中农高区土地出让金164736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992万元,占预算3747万元的53?2%,增长了39?8%;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4万元,占预算531万元的25?2%,增长了35?4%;

商业服务业支出300万元;

其他支出43万元,占预算22588万元的0?2%,下降了92?4%,主要是政府住房基金转列公共预算。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半年,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79万元,占预算6896万元的4%,主要项目为:省拨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助资金279万元。影响收入进度的主要因素是对国有企业上年实现利润核实工作暂未完成,应上缴利润具体数额未能核定;国有股利股息收入由于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利润分配方案未确定,未取得相关收入。市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万元,占预算6896万元的0?1%,主要项目为:解决原荆州行署上海联络处职工养老保险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

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39185万元,完成预算的57?9%,同比增加12149万元,增长9?6%。

分险种为:

企业养老保险收入106037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39290万元,完成预算的46?1%,增长3?5%;财政补贴收入65814万元,完成预算的86?4%,增长33?6%;利息收入933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395万元,完成预算的2?7%,下降91?6%,系为配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经市政府批准,今年以来市直暂停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25193万元,完成预算的41?5%,增长0?3%;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3760万元,完成预算的57%,增长1?4%;

失业保险基金2550万元,完成预算的38?8%,下降32?8%;主要因素是按鄂人社发〔2015〕10号规定失业保险费率由单位1?5%、个人0?5%下调到单位0?7%、个人0?3%;

工伤保险基金851万元,完成预算的28?2%,下降31%,主要因素是按鄂人社发〔2015〕36号规定工伤保险费率由0?6%,1?2%,2%,调整为实行浮动费率,按不同行业分为8个档次,分别为0?2%、0?4%、0?7%、0?9%、1?1%、1?3%、1?5%、1?7%、1?9%;

生育保险基金399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7?1%,下降22?4%,主要因素是按鄂人社发〔2015〕47号规定生育保险费率由0?5%调整到0?5%以内。

(2)支出情况

上半年,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3424万元,完成预算的44?4%,下降2?4%。分险种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0234万元,完成预算的46?6%,增长1?5%;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12288万元,完成预算的45?2%,下降23?1%,主要因素是2015年6月一次性补发第三次绩效工资和基本退休费6439万元,抬高了同期基数;

失业保险基金1394万元,完成预算的24?4%,下降13?8%;主要原因是2015年上半年拨付稳岗补贴324万元,抬高了同期基数;2016年上半年,此项资金未拨付;

职工医疗保险基金17873万元,完成预算的38?4%,下降3?3%;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678万元,完成预算的31?8%,下降10?4%;主要原因为市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享受待遇人员主要为大学生,上半年医疗支出小幅下降;

工伤保险基金842万元,完成预算的34?8%,下降18?9%;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工伤保险享受待遇人数较上年减少16人;

生育保险基金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3?4%,下降20?2%;主要原因是上半年生育保险享受待遇人数较上年减少16人。

2016年上半年,全市财政部门围绕“营改增”税制改革⑤、创新财政支持实体经济方式、民生保障和债券资金管理等重点工作,不断改进预算管理,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努力提高财政保障水平,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在营改增减税、重点税源企业减收、行政性收费取消等不利情况下,上半年地方公共预算收入完成预算的55?0%,增长18?7%;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预算的57?8%,增长40?5%,预算收支均顺利实现了“双过半”任务目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力争圆满完成2016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

附件:

备注①:地方财政总收入由上划中央收入和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构成;2015年收入核算口径:上划中央收入由消费税100%、增值税75%(不含营改增)、企业所得税60%和个人所得税60%构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地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构成;地方税收收入由增值税25%、营改增100%、营业税100%、企业所得税40%、个人所得税40%和其他税种100%构成。

备注②:上解支出,按照2010年省调整财政体制口径,从2011年起将原省级收入增值税8%、营业税30%、企业所得税15%和个人所得税15%下划到市、县、区,核算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划的省级收入通过结算上解到省,上解数为上年上解数×(1+地方税收增长率)。

备注③: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工作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的通知》(财预〔2013〕372号),各级财政部门每年要定期组织清理本级财政结余结转资金,摸清底数、分类处理,切实压缩结余结转资金规模。省级财政部门要切实承担管理责任,督促和指导省以下各级财政部门清理压缩结余结转资金,并将清理压缩情况及时报财政部备案。2013年和2014年底,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要在上年的基础上分别压缩15%以上,2015年底各地公共财政预算结余结转资金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均不得超过9%,目前比重低于9%的应只减不增。加大对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对地方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结转年度超过一年的,一律收回同级财政总预算统筹安排。对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形成的结转项目,其资金管理办法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未作具体规定且连续结转两年及以上的,一律收回。

备注④:2015年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16590万元。包括: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95254万元。其中:统筹基金结余70453万元,个人账户资金结余24801万元。统筹基金结余明细为:(1)关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补助6797万元;(2)困难企业一次性缴费6020万元;(3)退休人员一次性补缴收入16475万元;(4)市级统筹调剂金11273万元;(5)2015年定点医疗机构未结算费用5300万元;(6)市直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实际结余(剔除1—5项)可支付8?7个月,在政策允许的6至9个月范围内。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结余21336万元。参保人员为未成年人及大学生76630人、普通居民29971人。因未成年人及大学生占大多数,该部分人群发生住院费用较少,导致基金结余较大。

备注⑤:营改增税制改革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2011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2016年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2016年4月29日,国务院颁布《关于印发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通知》。增值税收入划分过渡方案的主要内容:(一)以2014年为基数核定中央返还和地方上缴基数。(二)所有行业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均纳入中央和地方共享范围。(三)中央分享增值税的50%。(四)地方(省及省以下)按税收缴纳地分享增值税的50%。(五)中央上划收入通过税收返还方式给地方,确保地方既有财力不变。(六)中央集中的收入增量通过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给地方,主要用于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按照2016年年初预算相关税种数据测算,抵减2014年基数返还后,影响全市财力26600万元,影响城区财力836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