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临港工业园基础设施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
市人大常委会: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要求,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支撑荆州经济社会发展,加大市城区城建项目资金筹集力度,市政府指定荆州区政府安排相关部门作为荆州区临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购买主体,负责将我市荆州区临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含九阳大道南延等12条道路和九阳污水管网等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向具备条件的承接主体(荆州市荆州区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服务。项目总投资为11?85亿元,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总额为13?26亿元。
由于项目建设时间紧,一次性投资量大,市财政短期内难以安排足够资金,市政府同意由承接主体就上述项目向中国工商银行争取贷款8亿元(已获银行授信5?5亿元),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同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有关规定,市政府指定荆州区政府安排相关部门与承接主体(荆州市荆州区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协议》,明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同期财政预算管理,购买服务期限与承接主体和银行确定的项目贷款期限保持一致。市政府将在每年财政预算中安排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以项目实施情况和审计结果,据实进行核算。
请予审议。
附件:荆州区临港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付额度计划表
市长:杨 智
2016年 8月 15日
附件
荆州区临港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付额度计划表
年度购买服务费用金额(万元)
2016年第1年11848
2017年第2年11848
2018年第3年11848
2019年第4年15493
2020年第5年15023
2021年第6年14493
2022年第7年13905
2023年第8年13317
2024年第9年12729
2025年第10年12141
合计:132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