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17-01-11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六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着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把荆州建设成为湖北经济新的增长极、江汉平原现代化中心城市和长江中游重要中心城市,实现荆州“十年大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