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日期:2017-01-22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陈爱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六年工作回顾

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市四届人大换届推迟了一年。六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依法履职,突出重点抓好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市四届人大历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先后制定地方性法规2部,听取和审议市“一府两院”工作报告84个,开展视察和调研231次,组织执法检查22次,开展专题询问2次,作出决议决定53个,发出审议意见52期,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1件,集中督办代表建议108次,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66人次,接待处理群众来信来访3091批次4746人次,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63次,为推进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应有贡献。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特色和优势所在,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

(一)坚持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常委会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统筹安排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重大事项先向市委请示报告后,再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二)坚持把人大建设纳入市委的制度安排之中。常委会先后提请市委出台了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做好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等十余份文件,把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的相关规范,转化为加强全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制度安排。市县乡三级认真落实相关要求,依法增加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名额,统一了县级人大机构设置及名称,规范了乡镇人大主席团职责,明确了召开乡镇人大会议的时间要求和主要议题,全市人大工作呈现稳步推进的良好态势。

(三)坚持把人大重要工作安排纳入市委的工作部署之中。常委会报请市委同意,积极筹备召开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和市委人大工作座谈会,强化人大工作是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争取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建议机制、健全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等改革措施,纳入了2016年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二、扎实开展监督工作

常委会紧紧围绕推动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保证法律法规正确有效实施,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要问题、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行使监督权。

(一)加强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新型工业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常委会十分关注全市经济运行情况,结合审议“十二五”规划实施、计划执行等工作报告,开展园区建设、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方面的视察,强调要始终把招商引资作为主抓手,把扩大工业投资作为主战力,把项目建设作为主战场,不断壮大经济发展底盘。专题调研“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荆州是农业大市,“三农”工作是重中之重。常委会听取审议农田水利、农产品品牌建设等专项工作报告,集中视察土地流转、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村金融服务等工作,专题调研农业特色产业及农产品加工企业,多次视察华中农高区建设情况,对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居全省之首、农产品加工业产值率先突破千亿元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建议市政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狠抓农产品标准生产、规模经营、品牌创建,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进一步激发农业发展新活力。

交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常委会持续关注全市交通规划和布局、在建工程质量和进度,先后视察江南高速、江北高速、荆松一级公路、荆州火车站、长江公铁两用大桥、荆州组合港等项目建设情况,专题视察城市公共交通工作,多次检查公路危桥改造情况。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认为,荆州的交通建设投资增长迅猛、交通优势不断积聚,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大力推进荆州机场、蒙华铁路、过江通道等一批重大交通项目,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发展环境体现一个城市的软实力。常委会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切入点,连续四年对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进行跟踪监督。针对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的办事程序多、审批时限长以及“中梗阻”等问题,3次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1次专题询问、8次专题视察,形成2个调研报告和3份审议意见,对“三集中三到位”、优化审批流程、规范中介组织、提高服务水平等四个方面的15个重点问题进行跟踪问效。市政府认真落实常委会审议意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三轮全面清理,重拳整治并清理规范“红顶”中介,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在全省率先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涉企收费清单和政务服务网。

(二)加强对民生工作的监督。常委会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天蓝、地绿、水清的迫切期待,听取审议环境保护、秸秆禁烧等专项工作报告,多次对生活污水、建筑扬尘、土壤污染治理以及“绿满荆州”行动进行视察,连续组织“让人民呼吸清新空气”“长江大保护”等主题鲜明的环保世纪行活动,积极推进洪湖、长湖、洈水等生态湿地的保护和治理,跟踪督办“三禁两治”“三污同治”工作,重点就强化政府监管职责、落实企业防治污染责任、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追责和处罚力度提出了意见建议。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生态保护和功能修复得到加强,特别是秸秆禁烧的经验为省人大作出专项决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常委会高度重视食药安全问题,连续六年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荆楚行”活动,安排两年时间,分别以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为主题,与县市区上下联动,采取集中视察、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等方式,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常委会强调,各级政府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建立起最严格的、覆盖全过程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监管失职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

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常委会就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开展调研和视察,听取审议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报告,重点围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大教育投入等提出了意见建议。为推进“健康荆州”建设,到多家医疗机构专题调研,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法执法检查,专题视察血防综合治理工作,听取审议计划生育等专项工作报告,强调要采取更有力的措施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看病用药负担。为推进精准脱贫工作,深入县市区的多个贫困村和少数民族乡村开展调研,要求因人因地施策,认真落实产业扶贫、转移就业、异地搬迁等扶贫措施。六年来,常委会还先后对创业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综治平安、民族宗教、残疾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保障、省运会筹备及场馆建设等工作进行了视察和检查。

(三)加强财政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实施新预算法,作出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决定,完善预算工委预审、财经委初审、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批准制度,突出收支政策、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政府债务等审查重点,实现了对市本级“四本”预算和市直部门预算审查全覆盖。市政府按照人大专项决定和审查报告的意见,不断规范预算决算编制和管理,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及整改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和主任会每年听取专项工作报告,要求强化对重点部门、专项资金的审计,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力度。2016年,提请市委转发关于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意见,明确审计及整改报告详细内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人大跟踪监督具体方式,进一步完善监督链条。同时,选择若干预算单位跟踪调研,推动解决一批审计发现的突出问题。

(四)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常委会听取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贪污贿赂、刑事审判、行政审判等工作报告,对反渎职侵权、判决执行、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进行专题视察,调研司法改革情况并听取工作报告,推动和支持“两院”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措施。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对“两院”工作监督的有效途径,出台《关于加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衔接的意见》和《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活动的办法》,既保障审判权、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又对司法公开公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三、稳步推进地方立法

根据新修改的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的授权决定,我市从2016年1月1日起,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认真做好立法准备。常委会按照省委、市委“蹄疾步稳、积极稳妥”的要求,筹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组织一系列学习培训,制定立法调研、立法计划编制、法规草案起草等工作制度,起草关于健全立法机制的意见,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开展地方立法课题研究,成立立法顾问组和立法研究会,举办“地方立法论坛”,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努力为地方立法打牢基础。

稳步开展立法活动。2015年底,组织起草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并提交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对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立法准备、立法程序、法规解释等作了具体规定。2016年3月,常委会报市委批准,将《荆州古城保护条例》确定为我市首个实体性立法项目。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调研论证、两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在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已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条例明确了古城保护的范围、原则和对象,对古城范围内的建筑限高、人口密度等刚性指标作出了具体规定。在立法过程中,坚持民主立法、科学立法,充分发挥人大主导作用、政府及其部门基础作用,多形式开展立法协商,多途径扩大公众参与,努力提高立法质量。

四、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和选举任免工作

(一)严肃慎重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权,是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和决议的法定职权。六年来,常委会紧扣推动城市发展这一主题,先后作出10个决议决定。为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五城同创”工作,作出关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确定市树市花等3个决议决定;为改善城市环境,作出城市绿地和水域保护、烟花爆竹限改禁等3个决定;为加快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步伐,作出将有关棚改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的4个专项决议。常委会综合运用听取报告、集中视察、跟踪调研、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推动决议决定贯彻落实,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的提升。

荆州有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常委会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专题作出关于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开发的决议,连续六年进行跟踪督办,3次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视察重点景区景点建设情况,现场督办荆州古城五环、关公义园、文博园等文化旅游项目进展情况,两审批准荆州古城保护和利用规划,为推动我市文化旅游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有序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任免相统一,不断健全任职资格审查、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审议表决等任免程序,保证了省委、市委人事安排依法实现,保证了我市国家机关正常有序运转。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宪法宣誓的决定,实行宪法宣誓制度,体现了国家工作人员对祖国对人民应有的忠诚、担当和庄严承诺,激励和教育国家工作人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三)精心指导人大换届选举。2016年进行的市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民主政治建设的一次重要实践。在市委的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依法办事、加强工作指导,市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依法有序、顺利完成,新当选代表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进一步提高,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尊重代表的权利就是尊重人民的权利,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就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一)积极搭建履职平台。壮腰工程是省委的决策,是荆州的大局。为让人大代表更好地发挥自身的优势和作用,更好地服务壮腰工程,常委会从2012年开始,组织全市五级人大代表开展“万名代表促壮腰”活动,并逐年深化、形成常态,成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的重要平台。这项活动以进园区访企业、进农村访农户等“六进六访”为基本形式,以提出一条好建议、引进一个好项目等“八个一”为主要内容,先后开展“五路壮腰”“五个环境”监督,成功组织或承办省人大代表“楚天行”、大众爱心助学等活动。几年来,各级代表以活动为载体,“双岗”履职,主动作为,提出建议7000余条,洽谈项目700多个,开展专项监督600余次,为壮腰工程增添了新的活力与动力,得到省人大常委会的肯定。

(二)认真督办代表建议。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办理议案建议是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六年来,代表在人大会议及闭会期间共提出建议714件,涉及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个方面,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迫切期待。常委会不断完善领导牵头督办、专工委对口督办、代表参与督办、政府考核督办、承办单位专班负责的工作机制,努力推动建议办理落实。市政府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建议办理情况报告,要求有关部门把建议办理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加强改进工作的重要内容,与本职工作一并考虑、一并部署、一并推进。市长、副市长带头领办督办重点建议,各承办单位强化办理责任,推动解决了荆州中学和沙市中学搬迁、荆沙大道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整治荆监一级公路交通安全隐患等一批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

(三)切实保障代表履职。建立完善“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机制,紧紧依靠代表做好各项工作。六年来,常委会组成人员共走访代表648人次,有536人次的代表列席常委会和专委会会议,1062人次的代表参加调研、视察、检查以及旁听法院庭审等各种活动,总结推广了县市区“代表之家”建设、代表履职档案、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好经验好作法。省委办公厅以《湖北今日重要信息》,向中央办公厅上报了《荆州市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探索和实践》。

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一)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维护全市大局。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常委会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意见。

(二)增强整体工作合力。常委会加强对专门委员会工作的领导,注重发挥专门委员会的重要作用。各专门委员会紧紧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中心任务,发挥经验丰富、业务熟悉的优势,结合自身职责积极开展调研和视察,认真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加强与有关方面沟通协调,在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常委会密切上下联系交流,主动争取省人大常委会的支持和指导,圆满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任务,不断加强与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和联系,共同推进全市人大工作。

(三)加强调查研究与新闻宣传工作。常委会注重深入实际、深入基层,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围绕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专项工作评议、完善人大信访机制等课题开展理论研究,先后就分蓄洪区建设、医疗资源配置、涉农项目资金整合、部门预算执行等开展工作研究,形成了一批成果。加强对人大制度、人大工作、人大代表的宣传,每年都在市直新闻媒体开办“民主与法治”“代表履职档案”“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等多个专栏,主动适应现代信息传播特点,改版人大网站,开通官方微信,不断提升人大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去年有8篇反映我市人大特色工作的通讯被《中国人大》杂志集中刊载。

各位代表!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兢兢业业、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和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看到还有不少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主要是:立法工作刚刚起步,立法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提高实效上还做得不够;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机制还不完善;发挥代表作用、密切联系群众的制度还需要健全并更好落实;常委会及机关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等等。

今后工作的建议

各位代表,市第五次党代会绘就了荆州发展的宏伟蓝图,确定了奋斗目标,开启了崭新征程。市人大常委会要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的部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行使四项职权,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推进人大工作和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一、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明确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思想上的自信转化为行动上的自觉。

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保证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必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轨道内依法有序地得到保证和实现。人大代表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和优势,坚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

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和推进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宪法法律来展开和推进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市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地方国家权力。正确处理人大与“一府两院”的关系,做到依法履职、尽职尽责,保证各国家机关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人大依法加强监督,有利于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推动各项工作法治化;“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有利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集体讨论问题,集体行使职权。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始终从荆州改革发展稳定全局来谋划和推进人大工作,依据人大工作定位和特点,围绕中心、履职尽责,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着力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战略引领。以创新驱动、转型升级为重点,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监督,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以水生态修复、长江岸线保护和重点污染源治理为重点,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监督,促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责任的落实。以市场农业、规模农业、科技农业和生态农业为重点,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推动全市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建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脱贫攻坚战的监督,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重大举措落到实处。加强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监督,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强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监督,努力把改革发展成果转化为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幸福感、获得感。

坚持以推进法治建设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总结“五城同创”经验,凝聚社会共识,通过立法保障“五城同创”成果,逐步把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纳入制度化、法治化轨道;加强环境保护立法,为保障生态优先、促进绿色发展作出有效的制度安排;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加快构建荆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法规体系。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正确有效实施,确保公民和法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三、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进一步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

健全立法机制,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增强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及其部门在立法中的基础作用,吸收人大代表、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立法工作。加强立法工作组织协调,有序开展立法调研、起草、论证、评估等立法活动,在本地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建立专门审议、统一审议和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审议制度,完善法规案审议程序。健全发布法规草案征求意见机制,重视网络民意表达,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增强工作实效。市人大常委会要切实担负起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围绕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依法正确有效行使职权,形成推动工作的合力。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注重把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站稳人民立场,着力发挥代表作用。要把密切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完善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制度,支持市人大代表参加所在乡镇、街道人大代表联络站活动,广泛、直接听取群众意见,更好汇集民智。选择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组织相关领域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并形成代表议案和建议。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推动承办单位与代表直接沟通和联系,努力使建议办理过程成为改进工作的过程。完善代表学习培训制度,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加强代表思想、作风建设,督促代表履行代表义务,做到勤勉尽责、遵纪守法。

四、继续加强自身建设

增强政治定力,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切实保证党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自信、对人大工作的自信、对自身工作岗位的自信。增强履职能力,注重专业思维、专业素养、专业方法的培养运用,努力在学习研究、政治把握、依法履职、从严治党等方面有新的提升。增强工作动力,始终心存履职尽责的使命感、抢前争先的荣誉感、出错失误的愧疚感、无能无为的羞耻感,真正做到敢担当、重创新、有作为。增强整体合力,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专委会工作优势,努力把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有为、有位、有威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成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成为践行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各位代表!壮腰工程“五年大跨越”迈出了坚实步伐,荆州“十年大振兴”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凝心聚力,继续前进,为把荆州建设成为湖北经济新的增长极、江汉平原现代化中心城市和长江中游重要中心城市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