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7-05-24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在荆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肖志坚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六年工作回顾
2011年以来,市中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省高院的精心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市人大各次会议的决议、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六年来,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2422件,审结21754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理各类案件151894件。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荆州建设。六年来,市中院审理刑事案件1401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结刑事案件10298件,判处罪犯14671人。重点打击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杀人、贩卖毒品以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案件5015件,判处罪犯6573人,依法对杀害京山企业家顾某的被告人熊刚、刘燊豪,系列抢劫杀人犯袁丹平,贩卖、运输毒品主犯湛正雄等严重危害社会的刑事犯罪分子判处死刑。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钟志明、王宏军等人集资诈骗案,提高群众安全感、治安满意度。依法严惩贪污腐败和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597件,判处罪犯811人。准确把握减刑、假释案件法定条件,严格实行双公示和报备制度,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1852件。
依法化解民商纠纷,护航荆州和谐发展。六年来,市中院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7597件,审结7199件,标的总额59亿元,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理民事案件118051件。妥善审理群众密切关注的人身损害、财产权属、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案件44465件。审结婚姻、抚养、继承等案件32037件,维护弱势群体切身利益。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47%,监利法院、洪湖法院调撤率达60%以上。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行为的规范、引导和调节作用,审结买卖、租赁、借款、融资、保险等纠纷案件41549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321件,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其中,厦门某有限公司诉杨某商标权侵权纠纷一案,被评为“湖北省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依法开展行政审判,促进法治荆州建设。六年来,市中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485件,审结432件,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审理行政案件1700件,办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2119件。深化行政争议协调机制,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严格执行《国家赔偿法》,依法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4件,维护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推动建立行政首长出庭应诉机制,2016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60%,有力促进了行政诉讼法的实施。
依法打击拒执行为,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六年来,市中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64件,执结658件,执行标的总额48亿元,协调和指导基层法院办理执行案件20585件。持续开展反规避行动,强化执行威慑力,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211人次,司法拘留455人次,判处刑罚7人。建立完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与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实现“点对点”查控,冻结、划扣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36亿元。开展涉民生、涉金融机构、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专项活动,市中院执行局荣获“全国法院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工作先进集体”称号。严格评估程序,执行鉴定、拍卖机构准入制度,大力推行网络联合拍卖。2015年以来,进行网拍竞价154件,成交金额3?8亿元。积极部署基本解决执行难①工作,专题开展秋季执行大会战②。荆州区法院圆满执结一起时间跨度长达17年、涉及11名职工的劳动争议案件。洪湖法院全力打响执行难攻坚战,兑现胜诉方权利,《人民法院报》予以关注报道。市委书记李新华作出重要批示,称赞荆州市法院执行工作抓得紧,回应了社会期盼。

二、主动适应新常态,服务发展稳定大局
紧紧围绕“壮腰工程”战略,主动提供司法服务,依法保障和促进荆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力服务经济发展。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十六条意见”③,市中院出台《关于为荆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护航企业发展。积极组织参加“万名干部进万企”活动,深入联系企业走访调研72次。加强公司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机制,金蝶地毯破产案件审理“荆州经验”在全省推广。松滋法院成功处置诚丰公司破产重整案,引入投资方,新增就业785人,实现销售10个亿。主动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积极作为。江陵法院仅用一周时间,成功调解江北高速集团诉讼案件,得到当地党委高度肯定。公安法院依法审理“三袁国际”小区商品房预售合同案,妥善化解涉及近600户的共同诉讼纠纷。
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完善诉讼服务大厅、网络诉讼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推行诉讼引导、立案登记、案件查询“一站式”服务。引导和督促基层法院注重民事简易程序适用,减轻当事人诉累,简易程序适用率为65%。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建立健全领导集中接访制,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处理来信来访12205件次。认真落实省高院、省司法厅“两个实施意见”④,市中院邀请19名律师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诉前。完善司法救助机制,市中院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16万元,发放救助金190余万元。坚持判后答疑制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权利,共审结申诉、申请再审案件263件。
致力打造阳光司法。以信息化为依托,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执行信息、裁判文书上网三大公开平台功能,启用触屏式案件查询系统,全面推进开放动态、透明便捷的阳光司法机制建设。六年来,全市法院公开案件流程信息348632件,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0364份,曝光失信被执行人3978人次。加强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应用,与江汉商报联合开展“十佳法官”评选活动,微信访问量逾200万人次,累积投票440余万票。松滋法院微信公众号入围湖北法院自媒体十强。扩大司法公开渠道和范围,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宣传稿件3000余篇,推送微博、微信753条。
着力社会治理创新。扎实推进“平安六小工程”建设,中院机关160名干警深入全市8个乡(镇)22个村(社区),指导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深化“法律六进”活动,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开展法制宣传活动32场。2016年5月,联合荆州电视台录制《法庭内外》普法栏目,播出28期,推送省高院、省电视台2期,群众反响良好。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与教育、司法行政、团委等部门联合开展“少年法庭进校园”活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沙市区法院、洪湖法院、石首法院、江陵法院获“湖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配合帮教管理刑释解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关爱留守儿童,石首法院组建“法官妈妈”爱心团,设立成长基金,资助困难儿童20余名。加大对联镇包村联系点帮扶力度,打好精准扶贫攻坚战,市中院组织走访困难群众557户1669人次,落实扶持资金105万元。

三、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
认真贯彻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结合荆州法院实际,主动探索、大胆实践,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各项任务。
推进审判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运用大数据思维和手段,所有案件全部纳入网上流程管理,节点监控,精准管理。建立倒逼机制,细化办案责任、长期未结案、超期未归档等20余项工作制度,强化管理意识。探索案件繁简分流、运用小额速裁、委托调解等方式,助推审判提速增效。与2011年相比,2016年法官人均办案数同比提升77%。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完善以审判为中心工作机制和庭审规范意见,明确了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推行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减少庭审反复、拖延现象。严把死刑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关,确保把死刑案件办成铁案。
推进审判权力清单制度改革。制定出台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相关意见,建立审判权力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进优质审判资源重归审判一线,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院庭长审理各类案件17606件,其中市中院院庭长审理各类案件3990件。改革裁判文书签发机制,全面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2015年以来,全市法院由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签发案件1744件。 
推进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科学制定人员分类管理工作方案,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各归其类、各司其职,实现了不同人员分途发展。稳步推进员额制改革⑤,坚持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严把入额关口,全市法院确定首批员额法官383名,占比32?9%。全面落实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套改法官职务611人,实行单独薪酬体系。推进审判团队建设,科学配置审判力量,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3∶1∶1的比例,全市法院组建民事、刑事、行政等专业审判团队75个,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矛盾。

四、从严管理从严治院,打造过硬干警队伍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努力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法院队伍。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持续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法院文化建设,注重干警人文关怀,全面激发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以创建“学习型法院”为目标,通过选派法官学习深造、开展审判实务研讨、法律法规专题学习、资深法官传帮带等形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搭建岗位练兵平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优秀示范庭审、优秀裁判文书、精品案件评比等活动,提高法官业务水平。积极开展前瞻性调研,牢牢掌握司法应对的主动权。六年来,共轮训法官1486人次,152篇论文和调研成果在全国、全省法院学术研讨活动中获奖。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条意见,深入整治“六难三案”,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地生根。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聘请廉政监督员,建立廉政档案,落实廉政谈话和八小时以外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扎实开展司法巡查活动,实行案件审理、回访、考勤三通报,对插手、干预、过问办案全程留痕,对违法违纪问题零容忍。六年来,全市法院共查处51人,给予撤职以上处分15人,追究刑事责任6人。

五、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科学发展水平
基础设施建设有大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争取专项资金,市中院基本建设债务全部化解。积极争取国债项目资金,加快“两庭”建设⑥步伐。按照示范人民法庭的标准,对人民法庭进行统一标识、统一配置的规范化建设,沙道观、埠河、新沟等12个人民法庭被授予省级“示范人民法庭”称号。
信息化建设有大突破。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审判执行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全市法院投入资金9000余万元,完成法院信息管理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视频应用系统等重点项目建设,实现远程审判、指挥、提讯、接访、对外发布审判信息等功能。坚持科技强院理念,全市法院新建科技法庭68个,完成庭审同步录音录像3785件。大力推进诉讼材料和案卷档案电子化,市中院完成1994年以来诉讼档案电子化45940件,为实现互联网查阅案卷奠定了坚实基础。

六、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坚定不移地坚持党的领导。进一步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工作部署的自觉性。进一步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及时向市委汇报重要会议精神、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敏感案件的审理情况,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专题报告刑事审判、涉诉信访化解工作和行政审判工作4次。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的意见》,定向联络 100名人大代表和30名政协委员。坚持定期走访、定期通报工作情况,邀请代表委员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评查案件等活动逾千人次,认真办理、及时反馈代表委员建议、提案21件。依法接受检察监督,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和抗诉,审结抗诉案件131件。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对提高审判质效、改进工作作风的促进作用,广泛接受当事人、律师、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积极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⑦,全市法院新增人民陪审员348名,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达100%。
各位代表,六年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43个集体、80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党建工作优秀单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洪湖法院,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市中院法警支队,全国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个人陈艳红,全国优秀法官殷芳,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朱君、王锐,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蒋国刚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大力支持、政协民主监督、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许多诚恳意见建议推动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的历史时期,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审判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四个全面”新要求,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干警群众观念不强,司法作风欠佳,廉政意识淡薄,极个别法官甚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严重损害了司法公信;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办案能力和审判质效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涉诉信访形势依然严峻,干警工作压力越来越大;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任务十分艰巨。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继续给予支持和帮助!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市中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以队伍建设为保障,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法院工作,全力打造一流法院,努力争创一流业绩。

一、围绕执法办案新任务,坚持公正司法不偏离
以争创全国综治“长安杯”⑧为目标,充分运用信息化建设成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面提升审判质量效率。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责任,深入推进“平安荆州”“法治荆州”建设。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严惩腐败犯罪,不断提升“一感两度两率”。抓好重大典型案件审理,发挥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的重要引领作用。继续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护和激励创业创新,依法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顺利进行,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环境。坚持监督与维护并举,统筹兼顾化解行政争议,加强司法建议,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围绕“争创一流”新目标,坚持改革创新不停步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改革方向,加快推进以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和人财物省统管为主要内容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改革创新促进案件质效进一步提升。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庭审改革,发挥庭审的决定性作用,确保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积极探索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内设机构改革等诉讼机制改革,构建适应司法责任制的良好审判格局。

三、围绕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司法为民不懈怠
始终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改进法院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推进诉讼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加快建设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完善诉讼服务功能,规范和统一诉讼服务标准,提升诉讼服务中心的系统化、信息化、标准化、社会化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文明的诉讼服务。继续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彰显人文关怀。认真履行“基本解决执行难”主体责任,推进执行“一性两化”建设⑨,强化执行力度,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围绕队伍建设新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不松劲
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注重领导班子建设,以一流的领导班子带出一流的法院队伍,不断提升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司法能力建设,开展多元化教育培训,积极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从严落实管党责任,坚决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地生根。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持续加强《准则》《条例》学习,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综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⑩,扎实推进司法巡查全覆盖,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发展要求,面对新的目标任务,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求真务实、砥砺奋进,以更加积极的创新精神、更加扎实的工作成效,为实现荆州十年大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荆州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幸福安宁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注释:
①基本解决执行难:2016年3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时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其目标是通过两至三年的努力,建立科学、权威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实现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规定期限内的实际执结率、标的金额到位率显著提升,使执行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
②秋季执行大会战:2016年8月25日,湖北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督办工作片会在荆州召开。荆州市两级法院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自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秋季执行大会战,通过清理执行积案、清理执行案款及向“老赖”宣战、向执行难宣战,实现执行积案下降,执行案款清理完毕,依法惩戒和制裁一批“老赖”。
③省委政法委“十六条意见”:2013年3月,湖北省委政法委出台《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意见》,意见内容共有十六条,就湖北政法机关如何为企业打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给出了详细规定。
④省高院、省司法厅“两个实施意见”: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省司法厅联合出台的《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构建法官和律师新型健康良性互动关系的实施意见》。
⑤员额制:指法院在编制内根据办案数量、辖区人口、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确定的法院法官的人员限额。员额一旦确定,在一定时期内不能改变,没有缺额就不能递补。中央政法委要求的入额法官数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数的比例为39%,湖北法院统一要求入额比例不高于36%,为优秀人才入额预留3%空间。
⑥两庭建设: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建设和审判法庭建设。
⑦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法院实施“倍增计划”,确立两年内实现人民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的基本目标。
⑧长安杯:取“长治久安”之意,是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奖,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最高荣誉,反映一个地方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每四年评选一次。荆州市已连续两届(2005—2008、2009—2012)荣获“全国综治优秀市”荣誉称号,本届(2013—2016)即可角逐“长安杯”。
⑨一性两化: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
⑩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