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提请批准任命王中华同志职务的议案

日期:2016-06-2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现提请批准任命:

王中华同志为松滋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请予审议决定。

附:王中华同志简介(略)

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长:汪存锋

2016年2月18日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