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日期:2016-06-2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9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上

荆州市审计局局长胡祥英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14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工作报告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组织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议,要求统一思想,扎实整改,按照审计报告整改要求和审计问题整改清单,认真落实“审计决定”,限时上报审计整改情况。各部门单位在市政府组织下,认真整改,结合2015年开展的全口径预算编制、津补贴等专项检查、存量资金清理、“红顶中介”专项治理等活动,从体制机制层面制定了强化预算管理、健全控制制度、注重财政资金跟踪问效、认真落实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审计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一、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调整幅度较大的问题

2016年,市财政和各预算单位通过认真调研、测算,力求当年预算编制工作做到真实、全面、科学。各项预算都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尽量减少预算调整数额。如在2016年年初预算编制时将中省提前通知的转移支付补助资金68023万元列入政府收支预算。

(二)结转下年支出数额较大的问题

2016年年初预算编制时将2015年结转下年支出129346万元纳入年初预算,同时市财政实行内部资金流转的流程再造,紧扣关键环节和程序,优化资金拨付流程,建立预算执行进度监控的工作机制和考核措施,加快财政指标分配进度,督促单位的项目进展和资金支付进度,尽量减少因本级资金流转不畅和执行进度缓慢导致的结转下年支出数额较大的问题。

(三)决算草案编报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

市财政部门将严格按照预算法编制决算草案。2014年财政存款利息收入4479.56万元已缴入国库,同时,2015年对各部门单位的各类收入进行了全面清理,将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27804.94万元纳入核算范畴,确保各部门预算单位决算草案报表完整、准确。

二、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小税种和零星税收征管不到位的问题

市地税局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强化税收征管和稽查措施,认真梳理城区税源,落实税收政策,依法严格征收和查处。荆州市博强商贸有限公司和荆州市宇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欠缴的地方各项税费和滞纳金37.09万元,已严格按税收征管法规定的程序,全额追缴入库;对湖北大班木业有限公司下达了《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责令在2015年8月28日前清缴所欠税款,截至8月31日该企业仍无力缴纳欠税,已按照法定程序,对该企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机关事业单位及所属经济实体经营服务性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的相关税收以及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全面清理,如建管中心已经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39万元,市交通学校补缴门面租金收入应提未提房产税、营业税及附加等合计4.79万元,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所办实体补缴所得税55.09万元。

(二)预算批复及资金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2015年结合全面清理存量资金工作,财政部门对预算批复滞后和资金拨付不及时的14.07亿元相关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对于项目未执行和执行缓慢的资金重新纳入2016年预算进行编制,加强对项目进度和资金使用的全面监管。

(三)财政对预算单位的监管不严的问题

2015年,市政府组织财政等部门对各部门预算单位往来账户和基本户进行了全面清理,督促各部门单位对收支和核算不合规行为进行整改,并根据资金年度、资金性质不同,将存量资金和基本户余额纳入财政统一监管。同时,市财政充分利用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系统,实时监控各部门单位的收付情况,推进落实公务卡结算制度、现金管理制度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够,部分单位决算与预算形成“两张皮”的问题

2016年,各预算单位在编制年度预算时已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预算,细化内容,提高部门预算的全面性、合理性和项目预算的准确性。如2016年精准扶贫、临时工工资、职工工作餐等编入部门预算;市交通运输局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将上年结余291.56万元纳入年初预算收入来源,并对所有项目支出进行了细化;市水利局将饮水办、水科所、后勤中心三个未编报公用经费预算的单位于2016年进行了预算编报;市农业局将未使用的专项结余资金80万元纳入2016年度预算。

(二)少数部门、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

市政府组织专班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各部门也高度重视违规发放奖金补贴的清理整顿,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措施,落实到每一个项目。审计共发现违规发放奖金补贴涉及部门24家,涉及违规金额1055.79万元。截至2015年底已全部退回20家,金额476.72万元。如市公路管理局已清退无依据发放的奖金及补助128.39万元、加班费13万元;荆州区公安局已将违规发放卫生先进单位奖103.78万元予以抵扣;市林业局已将违规发放奖励工资13.75万元全额退还;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已清退违规发放补助10.63万元。4家部分退回,退回金额241.18万元。如市总工会已退还违规发放钱物75.19万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将报销未成年子女学杂费和计生用品费5.3万元全额退还,2012年至2014年10月包干发放差旅费补助96.62万元已停发,未退还;市公安局沙市区分局将无依据发放卫生先进单位奖金159.77万元全额退还,包干发放差旅费补助132.62万元已停发,未退还;市教育局机关将违规发放中、高考考务费11.7万元退还2.93万元,剩余8.77万元未退还;考试院违规发放加班、巡视、考务费7.07万元未退还。

(三)少数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各单位对照审计整改要求,及时纠正不合规行为,并建章立制建立了审计整改的长效机制。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性审核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报账程序,实行先核实发票真伪,再履行报账程序;荆州区公安局、沙市区公安局已停止收取协助办案费,并定期对往来账进行清理;市运管局已停止收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费,并将2014年度收取的14.1万元全额上缴财政;市总工会在往来中列收列支138.04万元进行了账务调整,并对往来资金201.36万元进行了清理;市农业局将其他应收款科目个人借支44.71万元进行了清理。

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反映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市政府组织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按照制度和规定明晰产权、规范核算、严格管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也一并进行了整改。

(一)所属经济实体产权不明晰的问题

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在编制2016年部门预算时,将交通宾馆房屋门面租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并与其签订经营管理协议,截至2015年底,交通宾馆积极筹措资金,已退还集资款90万元;市建管局办公大楼价值、权属不清晰的问题,拟在机构合并后,组织相关部门盘点、评估,理顺办公大楼权属。

(二)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资产变动后账务处理不及时、不准确的问题

荆州区公安局将档案室密集架等固定资产补录入固定资产账目中;市总工会将购置小轿车补录入固定资产账目中;市农业局将办公电脑等1.57万元补录入固定资产账目中;市教育局已与市建委及其有关部门联系,协商处理好办公大楼的办证事宜。

(三)关于资产使用处置行为不规范的问题

市港航局重新与习家口船闸签订了出租合同,采取每三年签订一次合同,租金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的方式,租金交由局财务统一入账;市高管处重新修订完善了广告设置与管理办法,对所有到期广告位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了公开招标,租赁期限均按照2年的时限签订新的租赁合同,并于2015年9月前向先行集团、大元物流有限公司等欠缴的单位下达了催缴通知,安排专人上门催缴,截至2015年底,共收缴租金77万元,剩余4万元拟向欠款单位提起诉讼追缴;市水产局、市人社局、市体育局对违规占用二级单位车辆逐一退还到位。

(四)部分单位资产租赁、处置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甚至直接抵充开支,逃避财政监管的问题

市公路管理局已于2015年9月30日与荆州纪南投资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约定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租金46.7万元,2016年至2018年租金78万元,并将租金收入按要求编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港航局已将房屋租金11.12万元缴入非税局,作国有资产收益收入入账;市农业局已将门面租金收入7.59万元上缴到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管理;市运管局及交通学校将2014年门面租金收入合计70.2万元全额上缴市财政,并按收入20% 上缴“非转经”,2015年的租金收入也按时上缴市财政,及时缴纳房产税、营业税及附税。

五、部分中介服务机构审计整改情况

2015年,市直在开展“红顶中介”专项整治活动中,对建设、交通等系统和部门单位所办的中介机构和经济实体进行了全面清理,认真研究清理结果,区分不同情况制定了脱钩、改制、严格规范和管理、注销等措施,逐步解决“红顶中介”的问题。

市港航局注销博龙船务有限公司和湖北津江船舶交易有限公司,原博龙船务有限公司、湖北津江船舶交易有限公司资产、债权债务划入港航中专学校,目前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市运管局对市道路运输协会和舒云公司进行了全面清理,舒云公司已注销,市道路运输协会已换届,与运管局全面脱钩,对机构、人员、职责、财务、场所严格实行“五分开”;市教体局下属教科院已于2015年将资金结余300万元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同时停止收费,市教育体育局已将其上报政府积极争取纳入公益一类,从体制上予以理顺。

六、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整改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缓慢,造成大量资金结余的问题

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加快了工程建设和资金拨付进度。截至2015年末,已拨付使用上年结余资金47247.93万元;菱角湖农场已将收到的2012年477户危房改造补助省级配套资金357.75万元发放到危房改造农户。

(二)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一是对41户隐瞒家庭收入、住房情况等资料,骗取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对象(瞒报单位情况及个人收入情况骗取12户,有其他房产登记信息12户,有车辆登记记录17户),督促清退12户,车辆为谋生工具的3户,多人共有房产的2户,信息已变更的1户;待整改的23户。

二是对5户已享受廉租住房配租,重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配售的保障对象,正督促腾退的2户,待整改3户。

三是对404户家庭收入、住房等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的保障对象,已采取责令腾退、调整租金等措施进行了整改,但未提供明细资料。

对于上述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市政府正督促相关单位切实全面整改。

(三)少数建设项目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的问题

截至2015年末,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已补办,对今后的所有项目执行公开招投标程序。

(四)项目选址不准,位置偏僻的问题

由沙市农场全额出资修建的西子湖畔公租房339套,通过加大对外宣传力度等措施,目前除3套为物业用房外,已全部出租。

七、城市建设和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费率招标”模式下的结算方式难以确切约定的问题

为强化工程造价的事前控制和合同管理,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已终止“费率招标”方式。目前正在施工的荆州中学、沙市中学、图书馆等项目,均在完成财政预算评审后,按照工程量清单方式,对外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对东岳一期、徐桥A安置点项目,沙北公司已改为清单招标方式招标。

(二)关于“建管一体”模式的问题

市政府已组织财政、住建委、审计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管理模式进行探讨,在完善现有管理制度的基础上,逐步探索用、建、管分离,各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做到项目建设及管理规范、有序、高效。

(三)部分项目超付工程款及合同存在隐患的问题

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城投公司及相关单位进行研究,严格制定合同条款,规范资金的拨付和进度的合同管理,确保合同的严谨性,规避资金超额拨付等风险。对沙北公司超额支付部分从已从正在施工的徐桥A安置点工程进度款中扣回,并完善了相关合同条款,将在建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控制在80%以内,避免超额支付再次发生。

(四)部分征迁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经市政府建设指挥部协调,奥体中心改建工程项目征收工作经费按征收款的10%(即907.26万元)包干使用。重复支付的拆迁款109.03万元、超付征收经费195.25万元共计304.28万元已追回。包干征收工作经费907.26万元与征收工作经费实际支出281.79万元间的差额625.47万元,由开发区管委会用于周梁玉桥和锅底渊项目征迁等其它用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对于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将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继续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进一步健全整改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整改问责,狠抓整改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对政府规范化管理、精细化管理的促进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为荆州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秩序和环境。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