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

日期:2016-06-2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先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的规定,结合实际,现就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本行政区域内的省十二届人大代表,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列席本次会议,共19名。

二、市政府负责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列席本次会议,共1名。

三、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有关副秘书长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列席本次会议,共6名。

四、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列席本次会议,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工作部门负责人是市政协委员的,确定一名班子成员列席本次会议,共18名。

五、市有关机关、团体和单位负责人,不是市四届人大代表的,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列席本次会议,共35名。

以上列席人员共计79名,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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