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和2016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6-06-2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汇总各县(市)区上报数据,全市完成财政预算总收入4340207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9499万元,占预算102.8%,同比增长10.8%;转移性收入3300708万元。实现财政预算总支出388971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1051万元,占预算99.7%,增长23.8%;转移性支出428662万元。收支相抵,收大于支45049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72108万元。

(二) 市直预算执行情况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市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50万元,完成预算123.1%,较年初预算超收17527万元。主要超短收原因:

一是按财政部要求,将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地方教育附加、残保金、育林基金和从土地出让收入提取的教育资金、水利建设资金等五项收入从2015年1月1日起纳入公共预算管理,新增入库10245万元。

二是按相关规定把由专户管理的预算单位国有资源有偿收入、存款利息一次性纳入金库管理等,新增入库13965万元。

三是执法部门按相关规定将历年暂扣的未结案款项结案后缴入国库,新增入库4979万元。

四是国务院、省政府决定暂停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原列公共预算的污水处理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相应减收9392万元。

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83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0.2%。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将省转贷新增债券资金4716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从465353万元调整为512513万元。超调整预算支出为中省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初步平衡结果:市直财政预算总收入861094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50万元,转移性收入767744万元。市直财政预算总支出860371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833万元,转移性支出295538万元。收支相抵,收大于支723万元,根据《预算法》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36189万元,占调整预算140.1%。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85979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021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8149万元,占调整预算115.5%。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804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64886万元,占预算99.0%。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85135万元,占预算109.5%。收支相抵,支大于收20249万元,滚存结余79547万元。

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55万元,占预算98.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99万元,占预算91.0%。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56万元。

二、2016年预算草案

(一)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市直及各县(市)区上报的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为: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6500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2.1%,其中地方税收收入856461万元,增长14.2%。

城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08029万元,增长10.0%,其中地方税收收入456358万元,增长11.4%。

以上是汇总预算草案的收入预算数,各县(市)区的预算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数为准,提交人民代表大会的收入预算数也会有所变化。

(二)市直财政收支预算

市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预算法》,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 不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建设,着力实现预算编制全同步、预算收支全口径及预算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和预算约束力。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加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减少部门预算调整事项,缩小预决算差异。

市直预算编制的支出保障口径:

一是加大资金统筹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现有政府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需求;

二是落实普惠政策,加大对工资改革和公车改革、奖励性工资等个人待遇的保障力度;

三是加大对社保发放的保障力度,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顺利实施;

四是加大对精准扶贫、村干部报酬市级配套资金等政策需求的保障力度;

五是按照分类保障原则,对于取消和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行政及公益一类单位按部门预算编制口径保障;公益二类单位,保障其在职在编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保险和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财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实事求是,支出预算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对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预算总收入为6031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01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5%; 转移性收入505154万元,增长27.0%。

2、预算总支出为603172万元,增长23.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9680万元,增长25.1%;转移性支出33492万元,增长5.6%。本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增加114327万元,主要包括:本级当年新增安排支出26054万元,中省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增加21498万元,上年结转支出增加66775万元。

3、初步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0937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29.1%;总支出309158万元,下降13.7%。平衡情况:收支相抵,结余22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预算总收入29383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0.9%;总支出340863万元,增长19.5%。平衡情况:收支相抵,支大于收47031万元,历年滚存结余32516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89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3.9%;总支出6896万元,增长23.2%;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2016年市直部门预算草案

(一)机构人员

编制数:市直241家行政事业单位编制数20140人,比上年减少829人;

人员数:单位实有人数32474人,比上年增加1104人,其中:在职在编16709人,比上年减少605人;离退休9626人,比上年增加443人;其他人员(聘用和人事代理)6139人,比上年增加1266人。

(二)部门预算收入

汇总市直部门预算收入9854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同比增加210756万元,增长27.2%。

分项目:

1、财政拨款收入759492万元,增加103995万元,增长15.9%;

2、上级补助收2947万元,增加390万元,增长15.3%;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64万元,减少742万元,下降92.1%;

4、其他收入21429万元,增加8134万元,增长61.2%;

5、上年结转收入201536万元,增加99618万元,增长97.7%;

6、动用事业基金24万元,减少639万元,下降96.4%。

(三)部门预算支出

汇总市直部门预算支出9854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同比增加210756万元,增长27.2%。

支出分类别:

(1)基本支出195752万元,占总支出的19.8%;比2015年预算增加14795万元,增长8.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023万元,增长3.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7614万元,增长35.0%;商品和服务支出32115万元,下降3.7%。

(2)项目支出786636万元,占总支出的79.8%;比2015年预算增加198443万元,增长33.7%;其中上年结转支出69737万元,增加50358万元。

(3)其他支出3104万元,占总支出的0.4%;减少2483万元,下降44.4%。

四、2016年预算草案编制的工作情况

(一)做好预期研判,力争收入平稳增长

地方税收稳定增收,是地方财政平稳运行的基石。“十二五”期间,受益于“壮腰工程”实施和地方经济平稳发展,全市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5.3%,从33.6亿元增长至103.9亿元,其中:城区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年均增长24.1%,从18.64亿元增长至55.3亿元。进入2015年下半年以来,全市地方经济进入调整期,突出表现为房地产市场、石油机械等优势行业下行明显等。2015年,城区实现地方税收收入409692万元,虽较上年增长11.3%,掉年初预算12446万元,直接造成市直财力短收5196万元,对市直预算执行带来了一定压力。

2016年全市地方经济形势依然严峻。收入预算我们多次与税务征收等相关部门分析后,向市委、市政府提出了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保5争8”的预期目标;支出预算编制,进一步压缩经常性支出,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缓解刚性增支矛盾。鉴于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的2016年预期增长目标为10%,市委、市政府从全市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确定了全市财政收入预算增速“保11争12”的工作要求。目前,初步汇总各县(市)区上报的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草案,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增速12.1%。

(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增支需求

2016年各部门申报新增预算增支需求104项,金额 90711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资改革、公车改革、奖励性工资、城区购房契税财政补贴、企业养老金、市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风险补偿金、党建及精准扶贫、部分单位取消和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政策后的经费缺口、保障行政单位公用经费人均2万元标准及部分单位的经费缺口等。

按照市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保障口径,我们建议安排2016年新增支出26054万元,主要包括:

一是保障落实个人待遇新增支出10177万元。具体项目:

1、安排养老保险改革、工资调整兑现、公务用车改革支出14454万元,新增安排4050万元。

2、安排奖励性工资7000万元,新增1000万元。

3、安排住房补贴及住房公积金提标支出3204万元。

4、安排1923万元用于弥补因工资调整带来的工资

附加(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增资需求。

二是保障社保发放新增支出10700万元。具体项目:

1、安排机关事业养老保险7000万元。截止2016年底收支缺口35391万元,通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一次性安排7000万元用于保障正常发放。

2、安排企业养老金按省级统筹政策配套资金17700万元,上年预算已安排15000万元,本年新增安排2700万元弥补缺口;

3、安排各项社保配套资金4461万元,新增安排1000万元统筹解决各项应配套资金;

三是保障精准扶贫等重点工作开展新增支出1730万元。具体项目:

1、“村主职干部报酬转移支付”市级配套资金1155万元。

2、党建及精准扶贫专项2754万元,新增575万元。

四是保障单位运转新增支出2047万元。主要是解决因行政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取消或暂停征收形成的单位基本需求缺口。

2016年市直通过城区税收增收结算的新增财力较往年大幅下降,唯有调整支出结构、积极向上争取,通过多渠道组合财力,才能保障刚性增支需求。一是城区税收增收带动市直体制结算新增财力13206万元;二是通过一次性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用于弥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资金缺口。三是将政府从非税收入中统筹的财力4283万元调整支出结构,用于保障新增基本支出;四是将已由政府专项预算保障的单位专项1565万元调剂、置换用于保障精准扶贫、社保类配套资金等新增专项支出。

(三)以问题为导向,推动市直部门预算编制科学化

一是“两提前两同步”的总体工作目标得到落实。为了提高预算编制、审查、批准、执行的效率与效益,报经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批准,2016年市直预算编制工作着力实现“两提前两同步”的总体工作目标,同步启动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提交市人代会审议和批准。

二是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1)“改流程、建系统、提效率”,对项目库进行了全新设计与流程再造。预算单位分级分类申报项目,经过入库标准、新增资产配置、投资评审、绩效目标审核环节,对申报项目进行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根据收入情况及项目轻重缓急,单位确定并经财政部门核定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执行的项目,其他项目自动滚动进入以后年度项目备选库。(2)建立了项目备选机制。对已入库项目,按照结转规则实行年终清理滚动结转;对新增入库项目,实行常态化办理,两者结合最终形成新年度预算项目储备库,“零基+滚动”预算管理模式初具雏形。(3)项目数量压缩成效显著。经单位筛选财政初核,2016年纳入部门预算项目1180个,比2015年减少302个,下降20.4%;(4)实现了无纸化编报。所有资料网上申报、网上审核,整个流程无纸化运行,实现了“人不跑路、数据跑路”。

三是结余结转资金统筹成效显著。通过今年增设的“财政专户资金结余”和“单位账户资金结转结余”收入科目,统筹结余资金9984万元用于保障预算单位工作需求。

四是通过“开前门、堵后门”,部分支出列支渠道得到规范。(1)204家单位通过 “伙食补助费”科目编列了4538万元用于工作午餐支出;208家单位通过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劳务费”编列了聘用人员经费20673万元; 186家单位编列了不可预见费3578万元;(2)“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下降。216家单位编列了“三公”经费预算6281万元,减少1119万元,下降15%。其中:编报公务接待预算2452万元,下降14%;编报公务用车预算3829万元,下降了12%。

五是行政单位公用经费预算编制更加切合实际。采取“调整结构、统筹安排、适当增加”的方法提高公用支出水平,即将单位的专项预算补助资金、商品和服务支出补助资金和其他财政性资金统筹安排,优先保障“商品和服务支出”。对行政类单位,取消经费类专项,将相应财力用于保障公用支出。

六是核查部门预算人员,人员信息做到了“三真实”。在2016年部门预算的编制过程中,我们提出了“三真实”的工作要求,即“人员身份证信息真实、人员生存状态真实、人员工资关系真实”。对预算单位“一上”申报的32589人单位实有人员,我们利用公安部门的居民身份信息库,对单位填报的预算人员信息,采取软件加人工方式进行核对,甄别出身份信息不实和重复申报的人员94人次,已通知预算单位在“二上”时予以改正。

(四)扎实“回炉”整改,将预审意见落到实处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审查的工作方案,市人大常委会预工委2015年12月8日至17日组织专家分成6个审查小组对2016年市直政府收支预算和90家预算单位的部门预算进行了预审,并形成了预审整改意见。为将预审意见不折不扣的整改落实,我们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一是迅速启动整改。经对预审意见初步统计,整改涉及地方公共预算等4本政府预算和90家部门预算的485个问题,其中:需整改问题161个,需说明事项324个。为确保在市人代会前完成整改,在预审交换意见会议的当天下午,我们就召开了预算编制整改布置会,将整改要求进行传达布置。同时,我们将6个预审工作小组的审查意见汇编成册,局领导班子人手一册,对涉及各自分管业务的问题整改负全责。二是狠抓“两个”责任。即:预算单位承担整改的主体责任,市财政部门承担整改的监督责任。为了高质量的完成整改,我们要求预算单位在对口的业务科室登陆预算编审系统,在业务科室的监督和指导下,针对初审意见提出的问题在系统中逐一修改,避免了“改旧错出新错”和“错上加错”情况的发生。整改完成后,要求单位出具整改说明,财政部门作为附件连同整改报告一并上报市人大预工委。三是整改质量较好。截止规定整改日期2015年12月31日,存在问题的81个单位对预审提出的所有问题进行了整改和说明,整改率达到了100%。通过整改,四本政府预算和90家重点部门的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也为以后年度预算编制提供了很好的指导和借鉴。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