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纪要

日期:2016-06-2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6年1月11至12日在荆州市会议中心(凯乐大剧院)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曹松受代理市长杨智委托提出的关于将荆州市城区2016年棚改计划内13个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关于提请确定荆州市市树市花的议案以及市住建委主任张少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两项议案相关的报告,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荆州市城区2016年棚改计划内13个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的议案》的决议、关于荆州市市树市花的决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发改委主任刘润长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市财政局局长陈儒华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荆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和2016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的报告。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将提请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议程(草案),将提请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日程(草案),将提请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表决。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将提请市四届人六次会议预备会议选举。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平代表主任会议提出的人事议案。根据傅仕杰的辞职请求,会议作出了关于接受傅仕杰辞去省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易法新、副主任陈爱平分别主持会议,副主任刘爱华、段昌奉、肖夕映、张钦,秘书长柳军及26位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曹松,副市长袁德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肖志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列席会议,市政府督查室的有关负责人,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公安县、松滋市的四位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易法新  陈爱平  刘爱华  段昌奉  肖夕映 张钦 柳军 万江平 王一举 王圣发 王克军 王洪运 邓建国 叶昌保 刘波李早德 李静芹 杨忠洲 杨顺好 汪云霞 宋敦栋 张伟 张小平 张如前 张泽民 罗中平 孟宪荣 章琼 傅铁海 释心继 童德泉 蔡作富 熊小毛

缺席:

韩秀峰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