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2015年工作总结及2016年工作要点

日期:2016-06-2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28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2015年工作总结

2015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以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开展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加强与对口部门的联系和工作调研,促进了内务司法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助常委会依法开展工作监督。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按照《宪法》和《监督法》的规定,紧紧围绕本市中心工作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有计划、有重点地协助市人大常委会对五个方面的相关工作开展了监督。

一是对《禁毒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针对我市禁毒工作形势依然严峻的特点,我委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将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禁毒法》工作情况的报告列为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要点。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我委会同市公安局连续组织开展了常委会集中视察《禁毒法》实施情况、专委会专题调研、禁毒日集中宣传等三次大的活动。调研组通过到沙市区、公安县、石首市所辖的街道、社区、学校及戒毒场所开展深入调研,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市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禁毒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在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在禁毒方面所做的工作和取得成绩的基础上,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努力营造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环境;进一步强化禁毒责任,真正形成“大禁毒”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保持对涉毒犯罪的严打态势;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加速强制隔离戒毒和特殊人群监管场所建设等意见与建议。目前,全市已基本形成震慑毒品犯罪的强大声势和打好禁毒人民战争的浓厚氛围。去年底,在全省禁毒工作考核中,荆州市3个指标分获全省两个第一名,一个第二名。

二是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的报告。为了积极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好有关报告,我们组成调研组,先后到市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县、沙市区检察院对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实地查看基层的办案场所,调阅部分案卷,推进了该项工作的健康发展。常委会第35次会议在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时,对市检察院近年来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中心,强化措施,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反贪污贿赂工作中所作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也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要有效预防贪腐犯罪,加大查处力度,增强办案社会效果,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依法办案水平的意见和建议。

三是对贯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进行视察。道路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福祉,影响社会稳定,是一项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工作。为此,我们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内司委成员对全市贯彻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实地查看了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第二大队交通指挥中心、塔桥路沙北新区交通警务站等场所,并现场听取了有关全市交通指挥状况、交通事故处理情况以及社会化服务的情况介绍。视察组对全市公安交通管理系统近年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围绕建设“平安交通、法治交通、文明交通、和谐交通、智能交通”等五个交通,全面加强人、车、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执法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也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力度、加大交通管理科技投入力度、加大道路交通执法管理力度、提高干警的执法水平等意见和建议。

四是对全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去年是全国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收官之年。为检验近五年来全市学法普法成果,内司委直接参与了对全市“六五”普法的检查验收。检查组历时一个星期,分别到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听取工作情况汇报,查看资料,走访基层,召开座谈会,对各单位的普法成果给予了实事求是的评价,既肯定成绩,又指出各自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还提出了今后弥补的措施和要求。为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省、全国检查,为促进普法教育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是对荆州中心城区的禁鞭工作开展跟踪监督。4月上旬,针对荆州中心城区禁鞭工作有反弹势头,群众有些反映的问题,我们按照常委会的要求,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荆州中心城区落实禁鞭决定的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通过走访基层群众,查看禁鞭的重点区域和管控情况,听取市直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针对禁鞭工作的难点和薄弱环节,现场提出了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联动、加大惩处、巩固长效机制的建议。

二、坚持围绕公平正义,认真开展调查研究。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社会矛盾日益加剧,各种问题层出不穷,市民对公平正义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为此,我们选择社会关注度比较高的工作,坚持围绕公平正义,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切实督促有关对口联系部门加大改进工作力度,有效解决一些市民关注的实际问题。4月下旬,我委首先到市司法局对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在实地查看荆州中心城区有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工作场所和制度建设情况后,还专门听取了全市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与有关部门一起研究了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措施。调研组认为,虽然目前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初步形成,服务的范围和对象逐渐扩展,服务的水平逐年提高,但也还存在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质量还不够很高等问题。因此,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大基础建设的投入,抓紧制定服务体系建设的长远规划,加强法律服务队伍的建设,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水平等意见与建议。5月下旬,我委重点对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进行了调研。针对各县市区工作开展不平衡、少数基层单位领导不重视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夯实基础、齐抓共管的意见和建议。8月份,我委主要针对全国性的案件执行难问题,集中力量到市中院进行了调研。调研组听取了市中院近3年来我市案件执行情况的汇报,提出了进一步加大执行和打击失信执行人力度,强化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水平等建议。11月份,我委还针对近年来由于房地产行业不景气,以致造成建筑领域部分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问题,到市人社局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在了解拖欠情况,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共同探讨解决办法的同时,还一再强调有关部门要切实预防和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入手,重点抓源头、抓苗头,积极做好专项检查、督办协调、依法查处等工作,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此外,我委还协助分管的副主任对三个相关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跟踪调研和督办。通过上门调研,电话督办和召开座谈会、协调会、督办会等形式,促进市“一府两院”和有关部门统一了加大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认识;加大了市财政对全市公共消防体系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快了市特殊人群监管中心的筹建进度。

三、坚持认真接待和处理涉法信访案件,妥善解决群众合法诉求。接待和处理涉法信访是内务司法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之一,是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排解民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委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认真听取和督办上访群众的诉求,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28件(次)、178人(次),转办18件,其中,转市中院7件、市检察院2件、市公安局1件、荆州区2件、沙市区3件、公安县2件、市人社局1件。各承办单位对转办交办的信访案件都十分重视,全部给予了回复和答复。在具体工作中,我委严格遵守不直接处理问题的原则,坚持督办不包办,用权不越权,把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作为我们处理问题的主要目标,较好地处理了一些信访案件。一是对一些长期上访申诉的重点信访案件,采取和职能部门联合接访的办法,研究申诉人的诉求,加大督办力度,使3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较好的处理。如监利县容城镇同心村个体经营户龚××,因贷款买船,借款到期后未按约定偿还借款,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骗取贷款罪批准逮捕,已经法院开庭审理,但尚未判决。而后公诉机关又以发现有新的事实和证据为由撤回起诉。龚××被释放后,认为政法机关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多次到我委上访。我委先后和市检察院、市中院、市人大信访室等单位联合接访,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已责成办案人员重新复查此案,使案件得到了较好的解决,上访人表示非常满意。二是对一些疑难案件采取协调的办法依法合理解决。如湖南安乡县陆家渡村农民黄×,因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先后被法院一、二审定罪判刑,因不服判决,黄的亲属到我委上访。我们接到信访案件后,先后组织人大法律顾问和有关专业人员对此信访件进行了研究分析。结果是对定罪判刑无异议,但对量刑似有讨论的空间,于是我委将此信访件转交市中院处理。市中院领导十分重视,具体承办法官迅速将此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后给上访人明确答复。三是诚心接待每一位上访者。对合理的诉求及时转办、交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给予解决;对诉求不合理,但家庭确实困难的上访者,通过多种渠道帮助解决困难,使其息诉息访。如松滋市一位80多岁的老农到本委上访,要求法院将其30多年前因盗窃耕牛而判刑的案件改判为无罪。我们接到上访后,及时将案件转交市中院办理。市中院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先后到松滋市查阅案件档案,走访当事人、主审法官和上访人周边群众,认为案件判决没有差错,量刑适当,不能改判。但考虑到当事人年事已高,家庭确有困难,通过与基层法院和上访人直系亲属协商,采取司法救助的方式,给予上访人适当的经济救助,使案件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四、坚持上下联动和配合协调,积极完成上级人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去年5月,我委收到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通知后,我们迅速通知相关部门开展自查,后又组成检查组对本市贯彻执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9月份将检查情况汇总后上报省人大常委会。6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湖北省志愿者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征求修改意见稿下发后,本委及时组织市政府法制办、市民政局、团市委、市文明办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座谈,按要求对相关草案进行认真修改。7月份,接到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的通知后,我们认真制定执法检查方案,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除对沙市区、公安县、监利县、洪湖市和市直有关部门进行抽查外,还专门组织市直10多个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座谈会,总结了成绩,找出了问题,提出了建议,并形成专题执法检查报告上报。

此外,我们还努力完成了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主要有: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部署,积极参加市人大机关组织的“三严三实”学习教育活动,李早德同志在机关干部学习大会上先后两次交流学习心得体会。热情参与市人大机关党委组织的慰问特困群众和救助募捐活动以及党员联系社区群众等活动。去年下半年专委会还参与了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督办检查活动,对有关县市区的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进行督导。专委会领导还参加了常委会组织的各种视察、执法检查、调研等活动。

一年来,我委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监督的主动性不强、力度不大,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等问题。对此,我委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要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突出重点,扎实工作,为积极推进我市民主法治建设作出应有贡献。

一、提请列入市人大常委会的议题

1.听取和审议全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司法体制改革的情况进行视察。

二、专委会的主要议题

1.对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执行民事诉讼法的情况进行视察;

2.对全市打击非法集资情况进行调研;

3.对全市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4.对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情况进行调研;

5.对全市贯彻落实《残疾人保障法》的情况进行调研;

6.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和专委会组成人员参加市中院的庭审活动;

7.配合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开展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征求意见等工作。

三、接待和处理涉法涉诉信访

1.认真接待群众涉法涉诉信访,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做好重点信访的转办、交办工作,加大督办力度,切实维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3.对重点上访、信访案件要加强分析和研究,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办理;

4.通报重大信访案件的接待和处理情况。

四、加强联系和指导

1.加强与各对口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促进对口联系部门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2.加强对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的联系和指导,召开一次县市区人大内司工委工作座谈会;

3.加强与市人大代表的联系,认真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委、办、室认真督办市人大代表提出的相关议案和建议。

五、加强自身建设

内务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重点是要加强对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要加强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