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荆州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日期:2016-06-29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荆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政协各位委员和会议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市人大四届五次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切实加强财政收支管理,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全市预算收支情况

1、预算总收入4340207万元,包括: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9499万元,完成预算1011584万元的102.8%,同比增长10.8%,其中:

①地方税收收入749504万元,完成预算758373万元的98.8%,增长14.3%;

②非税收入289995万元,完成预算253211万元的114.5%,同比增长2.6%。

(2)转移性收入3300708万元,其中:

①返还性收入84081万元;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1370483万元;

③专项转移支付910741万元;

④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80050万元;

⑤上年结余(含结转)392318万元;

⑥调入资金63035万元。

2、预算总支出3889713万元,包括: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1051万元,完成预算3470201万元的99.7%,比上年增长23.8%。

(2)上解省级支出217420万元,其中:

①原体制上解21145万元;

②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上解167664万元;

③专项上解26322万元;

④出口退税上解2289万元。

(3)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95万元。

(4)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04047万元。

3、当年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年末结余450494万元;其中:结转下年支出272108万元。

(二)市直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省市相关规定及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现将2015年市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预算总收入861094万元,包括: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350万元,占预算75824万元的123.1%,其中:

①专项收入12869万元,占预算的490.2%,主要是按财政部要求,将原列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地方教育附加、残保金、育林基金和从土地出让收入提取的教育资金、水利建设资金等五项收入从2015年1月1日起纳入公共预算管理;

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1992万元,占预算的81.7%,主要是国务院、省政府决定暂停和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原列入公共预算的污水处理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相应减收;

③罚没收入15310万元,占预算的148.2%,主要是执法部门按相关规定将历年暂扣的未结案款项结案后缴入国库;

④国有资本经营收入895万元,占预算的25.6%,主要是年初预算的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未能实现;

⑤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265万元,占预算的363.5%,主要是预算单位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加及按相关规定把由财政专户管理存款利息纳入金库管理等;

⑥其他收入3019万元,占预算的112.5%。主要是预算单位上缴主管部门的非税收入。

(2)转移性收入767744万元,占预算的139.4%。其中:

①返还性收入27721万元,占预算的109.9 %;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04617万元,占预算的118.5%;主要新增项目为:工资调整转移支付11460万元,市州改革与发展转移支付超基数6050万元等;

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27841万元,占预算的257.6%,在年初预算基础上新增78220万元;

④上年结转收入129258万元,占预算的215.9%。主要是按照全口径预算管理的要求和新总预算会计制度规定,将中省专项转移支付上年结转55802万元和从原政府性基金预算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的水利资金、教育资金上年结转13533万元纳入本年预算管理;

⑤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802万元,占预算的100%;

⑥调入资金11090万元,主要为按照省厅通知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1052万元偿还政府一般债务本金。

⑦上年决算批复结转18505万元;

⑧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42910万元,为省财政厅下达市直2015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资金,其中置换存量债务74740万元,新增债券68170万元。

2、预算总支出860371万元,包括: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4833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10.2%。根据《预算法》相关规定,报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将省转贷新增债券资金47160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本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从465353万元调整为512513万元。超调整预算支出为中省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支出。

分项目: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876万元,占预算的69.3%。主要是年初安排的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工资调整、公车改革等支出预算由于政策执行延时原因,相关支出预算部分执行或未执行。

②公共安全支出26381万元,占预算的69.5%。主要是执法部门用非税收入安排的项目支出8543万元未执行,剔除此因素后,预算执行率90.1%。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公安经费支出20564万元,司法支出1120万元等。

③教育支出81152万元,占预算的93.7%。主要用于保障市属学校正常运转,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普通教育支出44291万元,职业教育支出26411万元。

④科学技术支出15132万元,占预算的236.3%。新增支出主要包括扶持企业科技创新支出3500万元、科技产业投资基金3450万元、科技人才支出583万元等。

⑤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5540万元,占预算的94.3%。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宣传文化事业发展支出5397 万元,体育支出1932万元,文物保护支出6036万元等。

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597万元,占预算的134.7%。主要是中省转移支付新增16243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补助社保基金83889万元、安排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支出3189万元、社会福利4571万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223万元等。

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1139万元,占预算的194.0%。新增支出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13868万元,一般转移支付471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医疗保障支出10104万元,公共卫生支出 8263万元,补助公立医院支出10090万元,计划生育支出2460万元等。

⑧节能环保支出12656万元,占预算的177.1%。新增支出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5437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污染防治5337万元、可再生能源2130万元、节能减排1356万元、自然生态保护1000万元等。

⑨城乡社区支出65593万元,占预算的101.1%。主要支出项目包括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城建项目支出等。

⑩农林水支出28853万元,占预算的100.3%。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水利工程运行维护、落实防汛抗旱工作等支出14140万元;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清洁能源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和畜禽良种繁育等支出9320万元;林业生态建设支出3344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54101万元,占预算的171.7%。新增支出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20944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交通设施建设支出23380万元,成品油改革对运输业的转移支付补贴支出5331万元等。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633万元,占预算的43.7%。主要是年初预算在本科目列支的扶持企业科技创新支出3500万元按要求列支到其他科目。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3474万元,占预算的200.8%,新增支出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1560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扶持古城旅游发展支出2360万元,商业流通事务支出592万元等。

金融支出5065万元,占预算的34.9倍。新增支出主要是省专项转移支付(省中小企业实体发展资金)500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10万元,占预算的22.3%。执行进度低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单位通过部门预算编列的中省专项转移支付6674万元国土整治项目当年未下达。

住房保障支出53632万元,占预算的312.5%。新增支出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31976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49215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674万元等。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2294万元,占预算的170.0%。新增支出主要包括专项转移支付830万元。

其他支出805万元,占预算的12.5%。

(2)转移性支出295538万元。包括:

①上解支出23492万元;

②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41660万元;

③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1040万元,主要是根据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将一般债务还本支出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转移性支出,反映本年用一般债券置换的一般债务本金支出、用政府偿债准备金归还一般债务本金;

④结转下年支出129346万元。

3、平衡情况:本年收支相抵,当年结余723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市直财政决算经省财政厅批复后,上述收支情况还会有所变化,我们将及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总收入436189万元,占调整预算140.1%,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385979万元,转移性收入50210万元,为省下达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

主要项目:

①散装水泥专项资金114万元,占预算38.0%,从2015年10月1日起暂停征收;

②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1242万元,占预算103.5%;

③政府住房基金13058万元,占预算136.5%;

④城市公用附加2863万元,占预算93.8%,从2015年10月1日起暂停征收;

⑤土地收益金16124万元,占预算133.2%;

⑥农业土地开发资金2208万元,占预算239.5%;

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0409万元,占预算152.3%,主要是市城投公司把储备土地转化为出让土地所致,土地出让收入缴国库增加收入123438万元;

⑧车辆通行费3742万元,占预算116.9%;

⑨港口建设费127万元,占预算105.8%;

⑩污水处理费4334万元,从2015年转列政府性基金预算;

配套费11482万元,占预算114.8%;

水土保持补偿收入226万元,占预算177.9%;

其他基金收入50万元;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0210万元(转移性收入)。

2、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58149万元,占调整预算115.4%,其中:政府性基金支出307939万元;转移性支出50210万元。

分项目:

①交通运输支出3528万元,占预算106.3%;

②农林水支出1436万元;

③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666万元,占预算134.3%;

④城乡社区支出296793万元,占预算117.5%,主要为土地收储成本补偿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

⑤社会保障和就业18万元,系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⑥其他基金支出5498万元,占预算155.9%;

⑦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50210万元(转移性支出)。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收大于支7804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预算总收入6055万元,占预算的98.5%。

分项目:

①利润收入184万元,占预算83.6%,系国有企业按照上年净利润15%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②股利、股息收入2453万元,占预算102.3%,主要包括: 湖北银行股权分红收入1597万元;荆州市水务集团股权分红收入833万元;湖北省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投资有限公司2014年分红收入23万元。

③产权转让收入1209万元,占预算36.1%,系湖北洪城通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减持收入。

④转移性收入35万元。

⑤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174万元,占预算1175%;主要包括荆州市凤冠毛巾制造有限公司土地出让收入1868万元;活力28公司稻花香集团租金收入150万元;江津加油站土地补偿收入12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专户利息滚存收入34万元。

2、预算总支出5599万元,占预算的91.0%。

分项目:

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1521万元,占预算65.8%,主要包括:(1)荆州市地方铁路公司机务检修库支出30万元,(2)荆州先行运输集团有限公司郢城客运枢纽站建设配套支出100万元,(3)荆州市南湖机械总厂雷达生产自制检测设备配套资金100万元,(4)荆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智能电子站台支出200万元,(5)荆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收购捷盛公司持有的湖北银行股份支出1091万元。

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3415万元,占预算108.5%,主要包括:市直改制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269万元,荆州市凤冠毛巾制造有限公司弥补负资产1868万元,活力28企业改制留守工作经费69万元,湖北洪城通用机械有限公司职工安置1209万元。

③转移性支出-缴入公共预算511万元,占预算100%。

④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2万元,占预算84.4%,主要包括:江津油站土地补偿返还122万元等。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当年结余45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预算总收入264886万元,占预算的99.0%。

分项目:

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79250万元,占预算96.6%;其中:本级缴费收入76449万元,中省转移支付62466万元,省级统筹缺口补助30570万元;

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9200万元,占预算90.2%;

③失业保险基金7484万元,占预算102.1%;

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4598万元,占预算107.3%;

⑤工伤保险基金3169万元,占预算106.7%;

⑥生育保险基金1185万元,占预算95.6%。

2、市直社会保险预算总支出285135万元,占预算的109.5%。

分项目:

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02593万元,占预算110.1%(待基金决算后,缺口部分省补80%);

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30388万元,占预算135.9%;

③失业保险基金4826万元,占预算71.4%;

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4671万元,占预算100.1%;

⑤工伤保险基金2391万元,占预算104.5%;

⑥生育保险基金266万元,占预算56.7%。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当年支大于收20249万元,历年滚存结余79547万元。

(三)“十二五”期间财政工作情况

近年来,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位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保运转规范管理、促发展竭尽全力、惠民生循序渐进、强队伍内外兼修,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从会计出纳到参谋助手的转变、从单一保障向全面覆盖的转变、从静态算帐向动态营运的转变、从分钱到管花钱效果的转变。“十二五”时期,荆州市财税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实现了五年三倍的增长。

1、严格依法理财,规范财政管理

一是按照《预算法》要求,市直部门预算编制逐步科学化。(1)“两提前两同步”的总体工作目标得到落实。同步启动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同步提交市人代会审查和批准。(2)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机制初步建立。对项目库进行了全新设计与流程再造,项目统筹整合效果明显,2016年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比2015年减少302个,下降20.4%。(3)结余结转资金统筹成效显著。统筹结余资金9984万元用于保障预算单位工作需求。(4)通过“开前门、堵后门”,部分支出列支渠道得到规范。204家单位通过 “伙食补助费”科目编列了工作午餐支出; 208家单位通过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劳务费”编列了聘用人员经费; 186家单位编列了不可预见费。 (5)“三公”经费预算进一步下降。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15%。(6)核查部门预算人员,人员信息做到了 “人员身份证信息真实、人员生存状态真实、人员工资关系真实”。利用公安部门的居民身份信息库,甄别出身份信息不实和重复申报的人员94人次,预算单位已在“二上”时予以改正。

二是 “调系统、改流程”,优化简化财政办事程序,改“非转经”资产占用费统筹模式为直接纳入预算单位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将财政供养的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核算移交各预算单位,将一二类会议费纳入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管理,修改升级预算执行信息系统,实现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生成有据、运行有痕、效率提升的全过程动态监控。

三是“推公开、问绩效”,政府预算公开、部门预算公开、转移支付专项资金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机制已经建立,不断推进“花钱问效、无效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备选库及优胜劣汰的奖惩机制。

四是“清存量、控成本”,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产业基金、还贷准备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制定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会议费、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会议定点管理实施细则,市直党政机关公务支出行为进一步规范。

2、树立公共理念,改善民生事业

不断改进各类教育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重点支持了荆州中学、沙市中学两校迁建。配合做好高中、中职教育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落实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支持市体育中心、图书馆、档案馆、规划馆等文体设施建设。争取世界银行贷款用于荆州古城修复与保护。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人才工程建设。加大社保资金筹措与管理力度,主动向上争取,全面落实各项社保待遇。逐年提高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城区低保标准、农村低保标准、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标准。支持“平安荆州”建设,多方筹集资金支持天网工程建设等。全市“十二五”期间民生支出总额达到1036.6亿元,是“十一五”期间的2.83倍,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从72.84%提高到79.59%。

3、建立扶持体系,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统筹整合,多渠道、多层次、立体式的财政支持企业发展体系基本形成,总规模达到25.78亿元。设立由市创业(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并参股多支基金构成的股权投资类基金,由工业生产调度资金、县域经济调度资金、续贷调度资金构成的调度周转类资金,由助保金贷款、政银保集合贷、中小实体经济发展资金构成的增信担保类资金。设立了城区科技型“小巨人”企业培育计划以奖代补类资金,设立了针对科技技术研究、企业上市(板)、驰名商标、荆江质量奖、专利申请的补助补贴类资金。全面落实财税改革政策,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政府性基金项目。设立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全力保障招商引资工作需求。

4、树立营运理念,加快城市发展

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整合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分年度对市城投公司完工项目进行回购。投入资金新建、改建和拓宽城市主次干道,新区建设有序推进。支持新建临江仙公园、明月公园、荆襄河湿地公园、玉桥公园、范家渊公园,整治中山公园、文湖公园等,新建改造一批街头游园,绿化覆盖率不断提高。满足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环境卫生、城市绿化、垃圾及污水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等项工作的资金需求,并逐步推进相关领域的市场化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编制好2016年预算,做好新常态下的财政工作,对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汇总市直及各县(市)区上报的2016年财政收入预算草案为: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3855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039499万元增加114356万元,增长11.0%。其中地方税收收入856461万元, 比上年完成数749504万元增加106957万元,增长14.2%;非税收入297394万元,比上年完成数289995万元增加7399万元,增长2.6%。

城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0687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552821万元增加54058万元,增长9.8%。其中地方税收收入456358万元, 比上年完成数409692万元增加46666万元,增长11.4%;其中非税收入150521万元,比上年完成数143129万元增加7392万元,增长5.2%。

以上是汇总预算草案的收入预算数,各县(市)区的预算以同级人大审查批准数为准。

(二)市直财政收支预算

2016年市直财政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修订后《预算法》,着力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不断完善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建设,着力实现预算编制全同步、预算收支全口径及预算管理全覆盖,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和预算约束力;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加大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着力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减少部门预算调整事项,缩小预决算差异。

2016年市直预算编制的支出保障口径,一是加大资金统筹解决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现有政府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需求;二是加大对社保发放的保障力度,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顺利实施;三是加大对精准扶贫、村干部报酬市级配套资金等政策需求的保障力度;四是落实改革政策,加大对工资改革和公车改革、奖励性工资等个人待遇的保障力度;五是按照分类保障原则,对于取消和暂停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的行政及公益一类单位按部门预算编制口径保障;公益二类单位,保障其在职在编和离退休人员的工资、保险和公积金。

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预算编制工作的要求,按照收入预算积极稳妥、实事求是,支出预算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对2016年市直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

1、预算总收入为603172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3.8%,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801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增长5%;主要根据征管部门测算数据编列。

分项目:

①专项收入19011万元,增长47.7%,主要是土地出让收益提取水利建设资金结转收入缴库;

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2829万元,增长2.0%;

③罚没收入9568万元,下降37.5%;

④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1886万元,增长13.6%;

⑤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874万元,增长109.4%,主要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征缴扩面及上缴比例提高所致;

⑥其他收入2850万元,下降5.6%。

(2)转移性收入:根据现行财政体制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上年预算执行情况,预算转移性收入505154万元,比上年预算增长27.0%。

分项目:

①返还性收入2772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同)增长9.9%,按上年决算数编列;

②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95981万元,增长15.1%,主要是根据城区税收收入预计测算城区体制结算市直新增财力13206万元、工资调整转移支付增加9167万元,提前通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增加21005万元;

③专项转移支付44261万元,下降10.8%,主要是市直部门通过2016年部门预算编列的转移支付减少5360万元;

④上年结转129346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部规定从2015年起部分政府性基金收支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通过调入资金方式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根据全口径编列预算的要求,将上年专项转移支付结转支出纳入本年一般公共预算;

⑤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000万元,主要是按照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的要求,结合当年财力状况,通过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发放。

⑥调入资金845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缴入公共预算资金。

2、预算总支出为6031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3.8%,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9680万元,增长25.1%,增加114327万元,增加因素:本级当年新增支出26054万元,提前通知转移支付增加21498万元,上年结转支出增加66775万元。

分支出科目:

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245万元,下降0.4%,主要是保障市直机关和相关部门正常运转;

②公共安全支出48083万元,增长26.6%,主要是执法部门办案费上年结转列本年支出7343万元;

③教育支出110727万元,增长27.9%,主要是事业性收费上年结转本年支出12328万元;

④科学技术支出19917万元,增长211.0%,主要包括扶持企业科技创新支出6100万元、科技产业投资基金3450万元、科技研发资金3123万元、智慧城市支出1750万元、科技人才支出600万元等。

⑤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258万元,下降43.8%,主要是相关单位通过部门预算编列的中省转移支付减少7456万元;

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888万元,增长65.7%,主要增支项目包括本级新增企业养老保险支出27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7000万元、各项社保配套资金1000万元,中省提前通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移支付增加21005万元;

⑦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6178万元,增长117.8%,主要是上年结转本年支出7944万元,相关单位通过部门预算编列的中省转移支付新增7037万元,工资调整后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支出等;

⑧节能环保支出8920万元,增长24.8%,主要是中省转移支付增加1515万元;

⑨城乡社区支出32760万元,下降6.0%,主要用于保障市政公用设施维护、市容环境卫生、污水处理等工作;

⑩农林水支出49662万元,增长72.6%,主要是上年结转本年支出3100万元,通过部门预算编列的中省转移支付新增2500万元,从土地出让金中提取的水利资金7263万转列一般预算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22241万元,下降29.4%,主要是通过部门预算编列的中省转移支付减少612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333万元,下降47.7%,主要是上年预算在本科目列支的扶持企业科技创新支出按要求列支到其他科目;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046万元,增长113.9%,主要是专项转移支付结转本年支出2554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231万元,下降90.6%,主要是原列预算的国土整治转移支付属一次性收入,今年没有此因素;

住房保障支出10112万元,为中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转移支付结转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079万元,下降20.0%,主要是保障重要物资储备工作及单位工作经费;

预备费3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其他支出2000万元。主要是部门预算中编列的中省转移支付。

(2)转移性支出3349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6%。

分项目:

①原体制上解17988万元;

②调整完善财政体制上解-899万元;

③专项上解6403万元。

④地方一般债务还本付息支出10000万元,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309379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下降29.1%。

分项目:

①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600万元,下降51.7%;

②政府住房基金12503万元,下降4.2%;

③土地收益金14527万元,下降9.9%;

④农业土地开发资金628万元,下降71.6%;

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60852万元,下降21.1%;

⑥车辆通行费3627万元,下降3.1%;

⑦港口建设费120万元,下降5.5%;

⑧污水处理费5700万元,增长31.5%;

⑨彩票公益金2822万元;

⑩配套费8000万元,下降30.3%。

2、政府性基金总支出309158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13.7%。

分项目:

①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531万元,下降20.3%;

②交通运输支出3747万元,增长6.2%;

③城乡社区支出302058万元,增长1.8%;

④其他支出2822万元,下降48.7%。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结余22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6896万元,比上年完成数(下同)增长13.9%。

分项目:

①利润收入1874万元,增长918.5%,主要为国资资本经营收入征缴扩面及上缴比例提高所致;

②股利、股息收入1301万元,下降47.0%;

③其他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442万元,增长68.3%。

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279万元,增长697.2%,主要是中省预拨2014至2015年国有企业职教幼教老师生活补贴转移支付收入。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6896万元,增长13.9%。

分项目:

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支出3800万元,增长149.8%;

②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2196万元,下降35.7%;

③转移性支出-缴入公共预算845万元,增长65.4%;

④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5万元,下降63.2%。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社会保险预算总收入293832万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0.9%。

分项目:

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47976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省级统筹缺口补助政策调整,2016年缺口补助将于2017年下达,与上年相比少编制缺口补助收入54359万元;

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7900万元,增长638.0%,主要原因是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中省政策要求,暂按行政及公益一类预算单位工作人员测算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缴费编制基金收入;

③失业保险基金6575万元,下降12.1%;

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67291万元,增长4.2%;

⑤工伤保险基金3016万元,下降4.8%;

⑥生育保险基金1074万元,下降9.4%。

2、社会保险预算总支出340863万元,增长30.9%。

分项目:

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215265万元,增长6.3%;

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67900万元,增长123.4%,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施后原由单位发放退休费转为养老保险发放养老金,享受待遇人数大幅增加;

③失业保险基金5711万元,增长18.3%;

④基本医疗保险基金48705万元,增长9.0%;

⑤工伤保险基金2422万元,增长1.3%;

⑥生育保险基金860万元,增长223.3%,主要是“二孩”政策实行,生育人口增加。

3、平衡情况:收支相抵,支大于收47031万元,历年滚存结余32516万元。

三、认真抓好2016年财政改革与发展工作

当前正处于改革转型时期,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面对新常态与新挑战, 2016年的财政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强管理,认真抓好新预算法贯彻实施。继续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加强对新《预算法》的宣传,增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法治观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紧紧围绕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积极推进收入管理、预算管理、体制管理以及绩效管理四大领域改革,构建科学规范的财政收入管理机制,构建完整透明财政预算管理机制,构建“六位一体”的财政绩效管理机制。

(二)稳增长,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继续加大力度支持新建城区功能建设。做好政府债券置换,提高政府融资能力。用好用足棚户区改造政策,支持中心城区房地产业稳定增长。严格执行中省取消收费的各项政策,全面完成“营改增”税收政策调整,改善企业经营环境,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三)促发展,切实加大财源建设力度。继续创新和完善财政扶持企业发展体系建设,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吸引社会资本,着力扶持培养重点税源产业,优化提升农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全面提升旅游、金融、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与生活性服务业发展水平。

(四)补短板,积极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继续优化支出结构,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方向,以教育、社保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住房保障等为支出重点,加大对新型城镇化支持力度,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扶持力度,加大对“美丽中国”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精准扶贫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推广PPP投融资模式,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

(五)重绩效,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监督效能。将预算绩效管理有机嵌入部门预算决算管理流程,范围逐步覆盖各级预算单位和所有财政性资金。进一步改进投资评审和政府采购监管工作,进一步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监督,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体系,明确花钱主体责任,严肃财经纪律。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