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查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6-04-06 来源:荆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0月28日在荆州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

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侨务工作,促进我市侨务法治建设,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归侨侨眷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积极作用,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安排,9月1日至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爱华带领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湖北松滋神农食品有限公司,中心城区华银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美中能特医药化学科技(荆州)有限公司等侨资侨属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其合法权益保护情况;察看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红星路社区“侨之家互助社”运行情况;走访慰问松滋2位侨属家庭,听取意见和建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荆州市及松滋市政府关于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汇报,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要求。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侨务对象及侨资企业基本情况

我市现有侨务对象约为85000人。其中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22000人,国内侨眷侨属63000人(归侨133人)。全市侨界现有省、市、县人大代表18名、政协委员29名。荆州籍老一辈海外华侨华人主要分布在东南亚国家和香港、澳门地区,大都从事中餐、中医、超市等传统行业。改革开放后的新华侨华人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等西方发达国家,多从事科技、教育、金融、医药、文化等新型行业和国际贸易。近年来,归国(来华)创业发展的新华侨逐年增多。我市现有侨资侨属企业146家,总资产近130亿元,年产值超过168亿元,年上缴税收近10亿元,解决就业岗位3.9万个,形成了较为集中的房地产、机械制造、高新技术三大产业群,为推进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侨务法律法规在我市贯彻实施情况

归侨侨眷法律法规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及侨务部门大力宣传、认真贯彻,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护侨,在凝聚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维护侨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护侨良好氛围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将侨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重大侨务工作和涉侨活动。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侨务工作情况汇报,解决侨务工作困难和问题。二是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市外侨局把打造为侨服务、为侨分忧的良好环境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经常到相关部门、单位、企业、社区宣传侨务法律法规,督促相关部门在依法护侨上达成共识。市侨联、公安局、民政局、人社局、住建委、教育局、司法局、妇联、总工会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努力为归侨侨眷排忧解难,较好维护了归侨侨眷合法权益。三是大力开展侨务法律法规宣讲活动。近年来,全市各级侨务部门积极开展侨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走访、联系归侨侨眷达5000余人次,将5000余份侨法宣传册和资料送到各家各户;并针对形势的发展、侨情的变化和侨务政策法规调整等新情况,及时召开座谈会、宣讲会。广大归侨侨眷通过学习,增强了法律意识,学会了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更好推动侨法宣传工作,我市于2007年在沙市区朝阳街办红星路社区设立“全国侨务五五普法宣传角”,落实领导,落实专班,落实制度,落实责任;开辟宣传室,聘请联络员,建立侨情台账;在“宣传角”举办情况通报会、学习交流会、发放慰问金、爱心捐赠等活动。2012年,红星路社区获得“湖北省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全国社区侨务工作示范单位”等荣誉。松滋、石首等县市也纷纷设立社区“宣传角”,以点带面,加大普法力度,营造依法护侨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依法行政,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市外侨局从规范行政行为、行政程序等方面着手,增强工作透明度,提高行政能力,在办理各种证件、证明、函文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程序和法规要求,积极为归侨侨眷办理身份认证,为侨属企业办理侨企证。根据“适当照顾”原则,认真落实省实施办法关于对归侨侨眷子女报考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分别降低10分、20分投档和报考普通高中增加5分的照顾政策。截止目前,全市共有93名归侨侨眷子女享受优录政策顺利升入高中、大学。依法维护归侨侨眷职工社会保障权益,对全市归侨参加社会医疗保险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做到应保尽保,目前我市归侨医保得到全面落实。同时,将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归侨侨眷纳入了最低保障范围。为帮助困难归侨侨眷逐步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侨务部门积极开展归侨侨眷职业技能培训主题活动,组织县市区归侨侨眷开展电脑、公文、美容、刺绣等技能培训。5年来全市共组织1000余名归侨侨眷及子女参加培训,提振他们的信心,增强他们的就业本领。关心老归侨生活待遇,为60多名退休困难老归侨解决每人每年生活补贴500元,减免住院就诊困难老归侨1000元门槛费。这些政策和措施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归侨侨眷的关心与爱护,激发了归侨侨眷热爱家乡、建设家乡的热情,受到侨界群众广泛好评。高度重视涉侨信访维稳工作。近5年来,我市各级侨务部门受理国内归侨侨眷和海外华侨华人来信来访达1500余件(次),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和“为侨服务”的原则,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协调工作,保证来信来访的回复率达到100%,办结率达到100%,获得了侨务对象的一致好评。2012年市外侨局荣获“全国侨办系统信访工作示范单位”称号。

(三)发挥侨务优势,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近年来,市政府及侨务部门充分发挥侨资、侨智、侨力作用,大力开展引资引智活动,在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上,取得较好成绩。一是积极组团参加国家级大型招才引智引资活动——“华创会”。连续参加十五届“华创会”,促成海外华侨华人、社团与我市达成合资、合作项目42个,总投资额达90亿元。通过“华创会”引进一批海外人才和投资额度大、技术含量高的项目,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二是扶持侨资侨属企业发展。搭建侨资侨属企业招商引资服务平台,及时发布优惠政策信息;搭建企银合作平台,争取金融部门支持,帮助企业发展;开展“访侨企送服务”活动,在生活上给予服务和关怀,受到侨企的欢迎。三是广泛争取海外慈善捐赠。市外侨局近几年通过联系香港应善良基金会、香港乐善行基金会、澳大利亚华人魏基成先生、加拿大华人陈沙立先生等社团和个人,争取学校、乡镇卫生院改造项目、御寒衣物、救护车项目等12个,善款善物折合人民币达240余万元。近5年来,全市争取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捐款捐物达2000余万元,捐助项目40余个,对促进我市教育、卫生、文化以及其他公共福利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在实施侨务法律法规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尚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一)侨法宣传不够到位。我市侨法宣传教育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还不够广泛、深入,还留有死角,存在圈内热、圈外凉的问题。有些侨务工作对象对侨法了解不够;有些部门和干部对侨法知之不多,“侨”的概念不强。在维护归侨侨眷和侨资侨属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有些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正确处理“一视同仁”和“适当照顾”的关系上存在偏差,对归侨侨眷的特殊性认识不足,依法护侨意识不强。

(二)涉侨部门的配合协调有待进一步加强。各涉侨部门没有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在工作和执法中,统一协调、统一组织不够,“大侨务”观念不强,给落实侨务法律法规带来一定的影响。

(三)归侨侨眷的生活水平有待进一步改善。我市早年归国的华侨,年龄普遍偏大,文化技术水平偏低,下岗失业人员较多,生活相对困难。特别是安置在原国企的归侨,随着市场转型、企业改制,大多提前退休、下岗,社保基数低,退休后养老金较低。年轻一点的“40—50”人员再就业困难,没有固定收入渠道,生活质量较低。

(四)侨企的合法权益未得到足够重视。我市现有侨资侨属企业,无论是数量、规模、效益,在外资企业中都占有较大比重,已成为我市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侨企经营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地方经济建设发展的快慢。但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重招商、轻服务,重承诺、轻兑现,重资金、轻引智的现象,投资服务环境还需要进一步优化。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侨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贯彻实施好侨务法律法规,是依法维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的现实所需,是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责所在。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新时期侨务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特殊性,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要加强对侨务法律法规的宣传,把侨务法律法规纳入普法内容,采取更广泛、更灵活的方式,让侨法进单位、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使归侨侨眷知法懂法用法,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提高全社会侨法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在全社会形成爱侨、护侨和重侨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强化各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归侨侨眷权益保护不仅仅是侨务一个部门的事,而是一项全社会的工作,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大侨务”观念,明确责任、加强配合、狠抓落实,将侨务法律法规真正落到实处。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理念,细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探索为侨服务的新方式、新方法,建立健全为侨服务的长效工作机制,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真正维护好、发展好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三)进一步加大引资引智力度。各级政府及侨务部门要解放思想,开阔思路,大力挖掘侨界资源,加强海外联谊,扩大对外交往,充分发挥国内归侨侨眷“穿针引线”作用和海外华侨华人在人才、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力争在引资引智工作上取得新突破。要研究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引资引智政策和措施,在资金资助、税收优惠、后勤保障、亲属安置等方面,为海外侨胞来我市投资创业营造良好的环境,让他们在我市放心投资、安心创业、施展才智。

(四)进一步关心归侨侨眷的生活状况。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涉侨相关政策和措施,着力解决侨资侨属企业融资难、招工难、归侨侨眷子女就业难等问题。要突出以人为本,高度关注侨界民生,深入了解归侨侨眷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回应归侨侨眷的诉求和愿望,切实关心和照顾生活困难的归侨侨眷,力争年底实现早期回国的133名老归侨每人每年500元生活补贴全覆盖;要将扶持贫困归侨侨眷生活纳入扶贫规划,并根据归侨侨眷的特点,对他们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给予更多的关注,切实加大帮扶力度,让归侨侨眷更加感受到祖国的温暖、党和政府的关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子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