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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命人民陪审员

日期:2019-06-26 来源:监利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625日,监利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议案,决定任命徐时富等134人为监利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据了解,此次任命的134名人民陪审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第一批被任命的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在此次选任工作中,县司法局、县人民法院和县公安局积极配合,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在全县范围内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介相结合方式,按程序完成了审查、考察、告知、征求意见、随机抽选、公示等各个环节的工作,最终确定了徐时富等134名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新任命的134名人民陪审员涉及教育、卫生、医疗、企业等领域,较好地体现了人民陪审员专业结构的合理性和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以及积极热情的参审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