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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人大常委会举办《监督法》学习讲座

日期:2014-07-28 来源:监利人大网

  4月30日上午,监利县人大常委会在容城镇礼堂举办学习监督法知识讲座,特邀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法规工作室主任、法学专家张绍明同志为全县各单位负责人讲授监督法。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松佑主持讲座。县“四大家”部分在家领导到会听取讲座。

张绍明同志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高度,紧密联系实际,深入浅出地讲述了监督法。主要讲述了为什么要制定监督法,监督法制定的简要过程,监督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监督法的主要形式。张绍明同志的讲座博得了与会听众的热烈掌声。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松佑在主持讲座时作了总结讲话。他说,这次监督法学习讲座,是根据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经请示县委同意而举办的。目的是为了深入学习贯彻监督法,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正确处理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更好地促进我县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工作,更好地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

谢松佑指出,监督法的颁布实施,对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职权,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好局面,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谢松佑要求,全县上下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监督法,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监督法的规定上来,在工作中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县人大常委会要围绕监督的目的开展监督工作,以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围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监督工作,以增强监督的实效;围绕监督重点开展监督工作,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及有关具有执法职能的部门要按监督法的规定,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在党的领导下,共同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监利“两个转变,三个跨越”,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县委各部、办、委,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及县人大常委会各办委负责人、县政府组成部门及其他有关县直单位的负责人、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公安部门庭长、科长、所长以上干部,各乡镇乡镇长、人大主席,各人大联络组组长等近500人听取了讲座。

                       (责任编辑:金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