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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利县加大跟踪监督力度 确保审议意见落实

日期:2014-07-28 来源:监利人大信息网
8月12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六次主任会议。按照县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要点关于“加强审议意见落实的督办、检查工作,逐步形成反馈机制,努力提高监督实效”的工作指导思想,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有关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时隔四个月,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的如何呢?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范祥英针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县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四条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一一作了汇报;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县国土局、县地税局分别汇报了落实《关于撤销县人民政府与荆州市华鼎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的<国有土体使用权出让有关事项补充协议书>的决定》的情况。
主任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审议意见方面所做的工作。会议认为,县人民政府、县卫生局及县国土局、县地税局等部门都能认真对待县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尤其是县卫生局按照要求,积极部署,逐条整改,狠抓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汇报行文规范,情况清楚,分析原因有理有据,令人信服。会议也对个别单位因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而造成的落实不力提出了批评。
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是今年我县人大工作的一项新的举措,是我县人大常委会加大监督工作力度的一次创新。县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落实县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审议意见,较好地促进了政府的相关工作。
此次会议情况表明,县人民政府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是有力的。今后要逐步形成监督——作出决议或提出审议意见——反馈——跟踪督办——听取落实情况汇报这样一种跟踪督办的良性机制,确保人大审议意见和决议、决定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人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