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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

日期:2020-04-29 来源: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4月23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同民主持召开洪湖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洪湖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华清,夏大铭、李治平、张群安、白振华、杨志雄参加会议。洪湖市委常委、副市长汪卢伟,副市长吕洪波,洪湖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监察委员会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和表决通过了洪湖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听取了洪湖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的报告、洪湖市政府关于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民生实事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洪湖市政府关于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指出,洪湖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省、荆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善始慎终抓好疫情精准防控工作,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复阳患者等人员的复查、排查工作,并做好合理管控;关心关爱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和因疫情致贫等人员,做好安抚等工作,以行之有效的对策应对社会面稳控、经济发展等问题;要继续搞好复工、复产、复业、复市、复学等工作;加强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倡导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
 
关于代表建议案和民生实事项目办理工作,会议指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真办、实办代表建议案和民生实事项目要注重平时办理,将这项工作常态化;要加强调研、督办及新闻媒体曝光,跟踪问效, 以高质量、高标准办理代表建议案和民生实事项目,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办结率、满意率。


关于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指出,城乡污水处理厂运转要加强监管,确保运转效果,达标排放;城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等项目要加快进度,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要做实河湖长制,进一步推进、加强市域内、内荆河流域水体治理;要真抓、实抓环保工作,抓长远。要严格执法,坚决维护环保法的严肃性;环保项目要从长计议,将应急和谋远有机结合,抓投入、抓项目,解决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生命健康、社会发展的根本问题。
 
会议还审议了相关人事议案。